法華經講演錄 (譬喻品第三)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譬喻品第三
譬喻品為正宗分之第二,譬、比譬,喻、曉喻,譬以他事使易曉喻也。本經如藥草、化城等品,共有七譬喻,此品獨以譬喻命名。蓋因本品所說,以三車喻三乘,以火宅喻三界,為譬喻中之最大者。又因本品中舍利弗請說因緣,佛雲:諸有智者當以譬喻得解;及七譬喻中,此譬喻復居最前,故名譬喻品。方便一品專利上根,故獨舍利弗聞法瞭解。而中下等根尚未起信解之心,故為說譬喻使得瞭解,回小向大。又、方便一品專說實相,此下皆說譬喻、說因緣,皆為引導中下根同明佛乘之義。
七譬喻者:譬喻品中之火宅喻,信解品中之窮子喻,藥草品中之雲雨喻,化城品中之化城喻,五百弟子授記品中之衣珠喻,安樂行品中之髻珠喻,及壽量品中之醫師喻。此七種,均為對治七種增上慢。此品火宅一喻,正對治以求天人果報為究竟者。
又、佛為對治各慢詳說三平等之義,如前三周皆有為聲聞人授記之事,此明乘平等。在見寶塔品中,現生死涅槃等相,此明生死涅槃平等。又開塔後,見釋迦牟尼與多寶佛報身同坐,此明報化二身平等。是為三平等。此譬喻品,即為明乘平等之始。
戊二 鶖子領解
己一 長行
爾時、舍利弗踴躍歡喜,即起合掌,瞻仰尊顏而白佛言:“今從世尊聞此法音,心懷踴躍,得未曾有。
此釋聞法歡喜。舍利弗聞開權顯實之說,嘆為得未曾有。蓋以為聞法四十年來,初不知所修之二乘法,即是一乘法,正為大乘法之方便也。踴躍,身業歡喜之表示。
“所以者何?我昔從佛聞如是法,見諸菩薩受記作佛,而我等不預斯事,甚自感傷失於如來無量知見。世尊!我常獨處山林樹下,若坐、若行每作是念:我等同入法性,雲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是我等咎,非世尊也。所以者何?若我等待說所因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必以大乘而得度脫。然我等不解方便隨宜所說,初聞佛法,遇便信受,思惟取證。世尊!我從昔來終日竟夜每自克責,而今從佛聞所未聞未曾有法,斷諸疑悔,身意泰然,快得安隱。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
此釋歡喜之由。我昔從佛聞如是法,指所聞之權說小乘法。舍利弗因所聞者為如是權法,而所見者則為諸菩薩受記作佛等事,故甚感傷,自失於如來不可度量之知見也。同入法性,猶言同聞佛法,契入於無為之涅槃性也。待說所因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猶言等待希望佛為說成就大菩提之因行,即發四宏願成無上覺之大心也。遇便信受思惟取證,謂遇此方便權說,即信受求證,誤以此為究竟。疑悔,即舍利弗自疑何以獨受小乘之度脫,並悔當日不早從大乘法修習也。佛子者,佛以法界性為身,眾生亦同為一法性所生,故同為佛子。然因迷於五蘊之法,違背法性,故眾生不能真為佛子。從佛口生,謂眾生聞佛口輪不思議化說法,遂生慧命也。從法化生,謂以聞、思、修三慧瞭解起行,伏斷一切無明,開顯一切功德,以證於真如而生於如來之傢也。得佛法分,謂親證入於佛身之少分。舍利弗既自感傷,復謂我等常自悔恨同聞佛法,而佛不以大乘度我,為我等不仰待佛說成就菩提因行之咎。然實由我等不解佛之方便說法,而即以此方便為佛法之究竟,遂思惟取證,以是致生疑悔耳。今聞前說小乘即是一乘之方便,則是我等前所修證者,並非有背於大乘,正可由此以趨於一乘之究竟,仍為真佛子,仍從佛口生,仍從法化生。且因佛說,可證我等為已得如來法身之一部分,更何有所修小乘法終非大乘之疑,及往昔不早修習大乘之悔也哉!
己二 重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聞是法音,得所未曾有,心懷大歡喜,疑網皆已除。昔來蒙佛教,不失於大乘。佛音甚希有,能除眾生惱,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
此下重頌,共二十五頌半。此頌聞法歡喜及斷諸疑悔。疑網,疑惑難於出離,如墮於網。除眾生惱,謂除眾生煩惱障之憂惱。我雖漏盡,已無煩惱,然有此法執之憂惱,今亦斷除矣。
“我處於山谷,或在林樹下,若坐若經行,常思惟是事。鳴呼!深自責,雲何而自欺?我等亦佛子,同入無漏法,不能於未來演說無上道。
此頌自嘆證於小智,失於大法。自欺、謂自安於小,不求大果,為自欺蔑。同入無漏法,猶言同入佛性也。
“金色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八十種妙好,十八不共法,如是等功德,而我皆已失。我獨經行時,見佛在大眾,名聞滿十方,廣饒益眾生,自惟失此利,我為自欺誑。我常於日夜,每思惟是事,欲以問世尊:為失、為不失,我常見世尊稱贊諸菩薩,以是於日夜籌量如是事。
此頌甚自感傷失於如來無量知見。金色、佛身紫磨金色。三十二、指佛身之三十二相好。十力、解脫,已見前釋。八十種妙好,即佛身相之八十隨形好。十八不共法、謂佛有種種智慧功德,如身無誤失,定、慧無減,知三世無著無礙等,共十八種,為二乘人之所不能共有。舍利弗言:我與諸菩薩共同修此佛法,而獨於佛之光明、智慧、功德一無所得,自惟悉由自心欺誑,得於小乘自謂究竟。每欲問佛以證明我所修習,是否失於大法。而又常見佛稱贊菩薩之大乘,以是故我日夜籌量於是事也。
“今聞佛音聲,隨宜而說法,無漏難思議,令眾至道場。我本著邪見,為諸梵志師,世尊知我心,拔邪說涅槃。我悉除邪見,於空法得證,爾時心自謂:得至於滅度。而今乃自覺:非是實滅度。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天、人、夜叉眾、龍、神等恭敬,是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佛於大眾中說我當作佛,聞如是法音,疑悔悉己除。初聞佛所說,心中大驚疑:將非魔作佛,惱亂我心耶?佛以種種緣、譬喻巧言說,其心安如海,我聞疑網斷。佛說過去世無量滅度佛,安住方便中,亦皆說是法。現在、未來佛,其數無有量,亦以諸方便,演說如是法。如今者世尊,從生及出傢,得道、轉*輪,亦以方便說。世尊說實道,波旬無此事,以是我定知非是魔作佛。我墮疑網故,謂是魔所為。聞佛柔軟音,深遠甚微妙,演暢清凈法,我心大歡喜,疑悔永已盡,安住實智中。
此頌聞所未聞,疑悔永斷。梵志、即以升梵天為志,為婆羅門外道。仍在分段生死中,故曰邪見。舍利弗原從婆羅門出傢修行,後佛說以涅槃,由空得證,故曰本著邪見,世尊為之拔除也。小乘滅度,不過瞭脫於三界生死之苦,仍非永盡無餘;然欲證大乘之究竟涅槃,亦可先證四果。故舍利弗雖證小乘之果,初不自信終當作佛。一聞佛說己當作佛,幾疑為波旬之說,來相惱亂。迨聞佛示開權顯實之說,及聞三世諸佛亦以方便演說,而說此方便即是說實道,即皆為演暢清凈之法。由是心大歡喜,疑悔悉除,立證入於如來實智之中也。
“我定當作佛,為天人所敬,轉無上*輪,教化諸菩薩”。
此頌真是佛子,得佛法分。
戊三 如來述成
爾時、佛告舍利弗:“吾今於天、人、沙門、婆羅門等大眾中說,我昔曾於二萬億佛所,為無上道故常教化汝,汝亦長夜隨我受學,我以方便引導汝故生我法中。舍利弗!我昔教汝志願佛道,汝今悉忘,而便自謂已得滅度。我今還欲令汝憶念本願所行道故,為諸聲聞說是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此謂如來敘述昔權今實之事也。婆羅門、即梵志,謂以升梵天為志。佛於天、人、沙門、婆羅門等眾中說,明非對少數人說也。長夜受學,長夜即無明昏闇之義,喻舍利弗昔在生死煩惱中,隨佛受學也。以方便引導生我法中,謂佛以二乘權法引導舍利弗,舍利弗由是遂能入道,能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也。佛於往劫,本令舍利弗志願佛道,乃今生已忘本因,但證小乘,便謂已度。故佛為諸聲聞開示大乘,實欲令聲聞中上首之上根舍利弗,還憶本願之大乘道也。
戊四 佛為授記
己一 如來授記
庚一 長行
“舍利弗!汝於未來世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劫,供養若幹千萬億佛,奉持正法,具足菩薩所行之道。
此明授因記。正法、即大乘法,亦即不離於大乘之方便法。具足菩薩所行之道,謂修菩薩之六度萬行,已圓滿具足也。
“當得作佛,號曰華光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國名離垢,其土平正,清凈嚴飾,安隱豐樂,天人熾盛。琉璃為地,有八交道,黃金為繩以界其側。其傍各有七寶行樹,常有華果。華光如來亦以三乘教化眾生。舍利弗!彼佛出時,雖非惡世,以本願故說三乘法。其劫名大寶莊嚴,何故名曰大寶莊嚴?其國中以菩薩為大寶故。彼諸菩薩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非佛智力無能知者。若欲行時,寶華承足。此諸菩薩非初發意,皆久植德本,於無量百千萬億佛所凈修梵行,恒為諸佛之所稱嘆,常修佛慧,具大神通,善知一切諸法之門,質直無偽,志念堅固──如是菩薩充滿其國。舍利弗!華光佛壽十二小劫,除為王子未作佛時。其國人民壽八小劫。華光如來過十二小劫,授堅滿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告諸比丘:是堅滿菩薩次當作佛,號曰華足安行,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其佛國土亦復如是。舍利弗!是華光佛滅度之後,正法住世三十二小劫,像法住世亦三十二小劫”。
此明授果記。作佛、謂作應化身佛。依華嚴經雲:初地菩薩已證法身者,始能八相成道。起信論則雲:初住──發心住──菩薩得法少分,亦能應化作佛。故舍利弗作佛,當為應化身之佛。蓋究竟佛為妙覺圓滿之位,而初地或初位得佛身法分者,亦得示現八相應化身也。佛能授記,為佛十力中之一力。惟佛以後得智中之世俗智,於未來事一切差別之相悉皆瞭知,故於舍利引等成佛名號、依正莊嚴、佛及眾生壽命劫數,盡能一一記之無遺。至菩薩亦能為人授記,然隻能因眾生皆有佛性之故。如常不輕菩薩,謂人皆當作佛,隱約以為記別耳。菩薩但能授因行之記,而受記者將來因果差別之相,則唯佛能知。本經授記有六:一為菩薩記,五為如來記。如常不輕品授因記,餘皆授別記,謂分別授記。又五百弟子品授同記,謂共同授記,學無學品授後記,即現不在會後展轉授記。提婆達多品授無怨記,提婆達多遠劫以來與佛同發心修道,中間屢違害佛,及佛說法時,提婆達多已入地獄,故授記為示無怨惡故。又與比丘尼及龍女授通行記,示現女人在傢出傢修菩薩行者皆堪成佛。此為本經各各授記之相。本節為舍利弗授記,即為別記中之一 。
佛授舍利弗記,與為即當作佛之等覺菩薩授記,為八地以上不退轉之菩薩授記,及為初地以上證於法身之菩薩等授記,均各不同。蓋佛隻以舍利弗既經回小向大,決趨大乘,將來必當作佛,故此時即為授記也。
華、即妙法蓮華之華,就眾生本心開顯佛之知見,是為華之意義。光、即如來智慧之光。華光如來,為舍利弗將來應身佛之別號。應供、正遍知等十種為通號。離垢、清凈之義。琉璃、喻地光明之象。八交道、為修八正道之因行。蓋其國清凈,無四惡趣,盡為善趣眾生,故天人熾盛,菩薩充滿。離垢國土既無惡趣,且多菩薩,所以仍用三乘說法者,以舍利弗本願如是,亦如釋迦牟尼之先以方便化導舍利弗也。劫者、時分之通名。一剎那、一時、一日、一歲、乃至一世界之成住壞空,均得名為一劫。此小劫者,當指合閻浮提人壽之一增劫、一滅劫為一小劫而言。華光如來佛壽十二小劫,自作佛時算起,其為王子及未作佛時之年歲,不在此數也。堅滿者、精進成就意。華足安行者,由聞法華佛果圓足,並行法華之安樂行也,此皆菩薩因名顯德之別號。正法住世,謂值佛正法時,有教、有行、有證。像法住世,謂正法已衰,惟有教、有行,無證果者。至佛末法時,則唯有教在,行證皆無矣。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舍利弗來世,成佛普智尊,號名曰華光,當度無量眾。供養無數佛,具足菩薩行,十力等功德,證於無上道,過無量劫已,劫名大寶嚴,世界名離垢,清凈無瑕穢。以琉璃為地,金繩界其道,七寶雜色樹,常有華果實。彼國諸菩薩,志念常堅固,神通、波羅密,皆已悉具足。於無數佛所,善學菩薩道,如是等大士,華光佛所化。佛為王子時,棄國舍世榮,於最末後身,出傢成佛道。華光佛住世,壽十二小劫;其國人民眾,壽命八小劫。佛滅度之後,正法住於世,三十二小劫,廣度諸眾生;正法滅盡已,像法三十二,舍利廣流佈,天人普供養。華光佛所為,其事皆如是。
此十頌半,重頌授因記果記。
“其兩足聖尊,最勝無倫匹,彼即是汝身,宜應自欣慶”。
此頌結會令欣,言舍利弗汝既受佛記,汝即是佛,應自欣慶,述此以為此法會之歸結也。
己二 四眾回向
庚一 長行
爾時、四部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等大眾,見舍利弗於佛前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心大歡喜,踴躍無量,各各脫身所著上衣以供養佛。釋提桓因、梵天王等與無數天子,亦以天妙衣、天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等供養於佛,所散天衣住虛空中而自回轉。諸天伎樂百千萬種,於虛空中一時俱作,雨眾天華而作是言:“佛昔於波羅奈初轉*輪,今乃復轉無上最大*輪”。
此釋人天供養、贊嘆回向。舍利弗本為聲聞眾之上首,眾所知識,故天人等眾聞佛為之授記作佛,均起自慶慶人之意。歡喜、喜發於內。踴躍、喜形於外。脫衣供養於佛,表示莊嚴佛身之誠意。天衣住空回轉,顯當時之靈瑞,並喻聞法華經者超出四生,心凝妙理,兼有循回三界俯悲群物之意。百千伎樂同時俱作,有二義:一、因天人共同業所感之果報,空中自然有音樂應時顯現。一、即非天眾中緊那羅王等之各種天樂,應時齊奏也。波羅奈、即鹿野。天人等眾謂佛昔於波羅奈度五比丘,說苦、集、滅、道四諦小乘法,為初轉*輪,今於此會乃說此一乘妙法,是為轉最大之*輪也。
庚二 重頌
爾時、諸天子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昔於波羅奈,轉四諦*輪,分別說諸法,五眾之生滅。今復轉最妙,無上大*輪,是法甚深奧,少有能信者。
此頌昔說小乘,今說大法。五眾:指天、人、畜、鬼、地獄之五趣眾生。生滅、謂五眾均在生滅之中也。又、五眾亦釋為五蘊法,即五陰法。眾之義為聚,故五眾生滅,即五蘊之生滅法也。言佛初說四諦小法,及分別說五蘊等之生滅法,今乃於此轉大*輪也。
“我等從昔來,數聞世尊說,未曾聞如是、深妙之上法;世尊說是法,我等皆隨喜。
此頌嘆法勝妙。隨喜、隨順佛法而喜悅也。
“大智舍利弗,今得受尊記,我等亦如是,必當得作佛。於一切世間,最尊無有上,佛道叵思議,方便隨宜說。我所有福業,今世、若過世,及見佛功德,盡回向佛道”。
此頌眾欣作佛,發心回向。言佛既授舍利弗記當作佛,則知我等亦當作佛,故欣佛道為不可思議。願以今昔一切福業功德,盡回向於佛乘也。
丁二 二周說法
二周說法,專利中根,以中根眾生非直說所能領悟,故須以譬喻得解。
戊一 如來喻化
己一 鶖子請
爾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今無復疑悔,親於佛前得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是諸千二百心自在者,昔住學地,佛常教化言:我法能離生老病死究竟涅槃。是學無學人,亦各自以離我見及有無見等,謂得涅槃。而今於世尊前聞所未聞,皆墮疑惑。善哉世尊!願為四眾說其因緣,令離疑悔”。
鶖子首言己親受記,不復再有疑悔,此可明如來為弟子授記之深意。心自在、指阿羅漢,於性障、禪定障俱得解脫,故得自在。以有我見故生有無等邊邪見,此有無見等總攝有無、斷常六十二外道邪見而言。舍利弗言:佛昔自說:我法能離現前所見生老病死之苦,究竟涅槃。諸人由是如法修行,定知已滅苦因,決證涅槃。今復聞佛舍權就實之說,則彼各不知自當作佛,復不知先所證得者果為何法,故墮疑惑,願世尊為之說明也。
己二 釋尊說
庚一 總略指答
爾時、佛告舍利弗:“我先不言諸佛世尊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說法,皆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是諸所說,皆為化菩薩故。然舍利弗!今當復以譬喻更明此義,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
佛於二乘眾生說方便法,即是說大乘法,已無日不為說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故先總略指諸佛世尊之往事為答,次復許用譬喻以再明此義。
庚二 正說法喻
辛一 長行
壬一 喻說
癸一 喻昔權說
子一 三界佛有喻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有大長者,其年衰邁,財富無量,多有田宅及諸僮仆,其傢廣大唯有一門。
國邑聚落,泛指一處所而言。聚落、猶雲村落,謂聚居之處及其院落也。國大於邑,邑大於聚落,聚落最小喻小千世界,邑喻中千世界,國喻大千世界,又若國、若邑、若聚落,亦標舉一處為喻佛土之義。佛土有法性土、受用土、應化土之別:法性土、即常寂光土,所謂如來之常住真心寂滅清凈者是也。受用土、即實報莊嚴土,如來之依報莊嚴是也。應化土、即如來以本願力示現應身教化之國土是也。如釋迦牟尼示現應化身於娑婆大千世界,此世界即為釋尊之應化土。故以國、邑、聚落喻世尊之應化土。長者、傢主之稱,喻佛也。佛有法性佛、受用佛、應化佛之別,即佛之法身、報身、應身是也,義如前釋。此長者喻應身佛。大者、非可等同之義。年高則衰邁,又六根成熟謂之衰邁,喻佛經過長劫修行,始得功德成熟以至成佛也。財富、言多財而富,喻佛法財無量,所有智慧功德等同真如,六波羅蜜究竟成就,萬德莊嚴能與眾生以樂,隨順說法能拔眾生於苦。地能生物者為田,田能生財、喻能生一切功德,以佛先有導引萬行之智德,斷除煩惱之斷德,故能生長成熟一切功德。此田即喻智斷二種之生德處。宅、傢宅也,喻根本識,即庵摩羅識──即清凈無垢識──故本識亦名為宅識。此識佛與眾生根本相同,第此識在佛則為無垢識,在眾生則因為無明覆障、惑業熏積遂成為阿賴耶識耳。佛與眾生既同此根本識,即同以此識為宅。眾生因有無明覆障此識,如朽穢毀壞之宅,復不自知其有而惟佛能有之,故曰:佛以諸眾生而為其傢;又曰:諸有情土是為菩薩嚴凈佛土。復以眾生無量,佛土亦無量,此宅識在依報即器界體,在正報即根身體,故曰多有。僮仆、指在此宅中之奴仆,既喻眾生心內之一切無明煩惱,亦喻佛果上戒、定、慧所成之功德。蓋惟佛智能轉一切煩惱為功德,如傢主清明,奸狡之奴亦聽調禦,所有僮樸悉屬有用之人。而眾生為無明所驅使,本心喪失,如仆強主弱,田宅悉被侵占,所有僮仆皆賊人耳。傢與宅同義。十法界皆在此根本心中,故曰廣大。此廣大之傢,即喻大乘之自體相。能出入者為門,此傢惟有一門,喻即唯一大乘之門。以語文顯示大乘法性者,為一乘之教門。以功行證入大乘法性者,為一乘之行門。此為唯一佛乘之門;其餘修習人天福報,貪著有漏禪定,及執著有無、斷常等外道邪見者,皆非此門。
子二 五趣危亡喻
“多諸人眾,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閣朽故,墻壁隤落,柱根腐敗,梁棟傾危。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
依上文所述,根本識既為傢宅之體,佛與眾生同具此識,是佛與眾生原在一傢。若眾生不為無明煩惱所覆障,則同一清凈真性,同一為佛,何有眾生之相可得?更何有五趣眾生之相可得?故佛與眾生非可言異。然因無明妄動,各末那識執持阿賴耶識以為自己,遂安立此有情世間,遂有三界,而五趣眾生之差別相亦由是顯現;故佛與眾生,即非可言一。以非一故,故曰多諸人眾。又傢宅之實體為虛空,虛空無相,非一非多,非大非小,非方非圓,悉隨宅之一多、大小、方圓以為一多、大小、方圓。此宅亦復如是,故真空為第一義之宅,以無明煩惱故名曰火宅。百人、舉多數而言,五百、指五趣。先有天為一百,次有天、人為二百,次有天、人、畜、鬼、獄為五百。此五趣眾生流浪生死,輪回不息,皆不出於三界,故曰止住其中。又五百人止住其中,別義亦釋為趣業識止住於根本識之中。
堂、喻身根,即眼、耳、鼻、舌之總相;閣、為堂之附部,喻附身之眼、耳、鼻、舌諸根,此喻色陰。五根為地、水、火、風之四大所成,四大之性互相為礙,如水、火相克,風、地相礙等是。以礙故變,由是剎那遷流,念念生滅。始以業力大之故,能互攬相礙之四大和合以為身根,非和合繼續之時間即為身根之壽命。以變礙已極,相續之相將盡,遂有老病之相。堂閣朽故之義,亦復如是。宅之外禦為墻,內捍為壁;又墻壁均有邊際之義,此喻想陰。想為心相,心所緣境,等同虛空,本無邊際。以想取相,遂有分限。譬之於色本無限量,以虛空莫非色故。今見為青相或白相,則所緣之境遂有白、青等相之限量,有相斯有名矣。宅內之有墻壁亦復如是,故墻壁為宅之分際,喻想陰為心境之分際。以想陰剎那生滅,故以墻壁隤落為喻。柱、為宅舍存在之根,猶人生之有命根,此喻行陰。一切心所,除想及受皆行陰之所攝,命根為不相應心行中之一法。是法即依能生第八識報體之業種所有勢限而立,是為一身之生命。業勢未盡,則此命根相續,業盡則命根斷矣。又命有命定之義,如既受人身之後即定為人,不能通於他趣。然命根之時分有限,必有敗壞之日,柱根腐敗即喻命盡之義。梁為橫梁,棟為豎袱,皆以撐柱屋宇,即喻受陰。受有內受、外受二種,內受、即正報之異熟果受,謂受內有之正報,故以棟喻之。外受、即依報之增上果受、謂受外領之境界,故以梁喻之。以柱根腐敗,故梁棟傾危,喻命根既敗壞,故果受銷亡也。
周匝、喻遍於五蘊,俱時、喻念念同起。欻然、無端而有之義。火、喻煩惱。焚燒舍宅,喻煩惱增長五蘊,復因五蘊生諸煩惱,兩相因有,使五蘊身成不凈、苦、無常、無我也。
五趣眾生皆是佛子,等是無二,惟此堪稱為長者之子者,乃指具有出世無漏種子者而言。若十者、指大乘種姓之菩薩,二十、指獨覺,三十、旨聲聞也。又或釋:十為大乘種姓者,二十為大乘兼具聲聞或獨覺種姓者,三十為兼具此三乘種姓者,其義亦通。此諸人眾同居是宅,喻三乘種姓人悉依此根本識而住。然此識若不為末那識所覆障,即不名為阿賴耶識而名為庵摩羅識,喻不名火宅而名為安宅。若一為末那識所覆障,則此識遂轉為阿賴耶識。處此無明煩惱熾盛之中,難於出離,猶諸子在火宅中不易救脫,為長者之所驚怖也。
子三 權設方便喻
“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此釋見苦悲生。謂長者見火焚宅,自固安然出於火門,而見諸子著於戲樂,不知遠離,致遭火逼之苦,心起大悲也。長者本無驚怖,就相言之,佛在安宅,眾生在火宅,何有驚怖?自根本識言,佛與眾生、同以此識為體,故佛亦眾生,即同在此火宅煩惱之中,然佛究不為煩惱之火所灼,更何驚怖之有?蓋長者乃為諸子而驚怖耳,此長者之大悲也。佛所自證之本心,本無煩惱,故佛之安宅本無焚燒之相,即亦無安隱出入之相可言。蓋長者念自處之安而顯諸子之危,不易出離於火耳。何以故?以諸子方著於嬉戲,不覺有火故。喻眾生方著於五欲,不知有將墮惡道之苦也。
“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當以衣祴、若以幾案、從舍出之。復更思惟:是舍唯有一門而復狹小,諸子幼稚未有所識,戀著戲處,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我當為說怖畏之事,此舍已燒,宜時疾出,無令為火之所燒害。作是念已,如所思惟具告諸子:汝等速出!父雖憐愍善言誘喻,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不驚、不畏,瞭無出心,亦復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雲何為失?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己。
此釋示大不悕。謂示以大乘而眾生並不悕求也。佛具根本、後得二智為身有力,佛具神通為手有力。衣祴可護幼小童孺以出於火,喻度下根;幾案可佐少壯登陟以逃於火,喻度中根。一門、唯喻一大乘之門。狹小者、喻此大乘教門,為二乘人說,彼不能行,致此大乘門不容彼行即反名為狹小也。墮落為火所燒,喻初心眾生貪著欲樂,將為煩惱所纏永不能出也。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雲何為失者,喻眾生不知五欲之為苦本,不知何者為清凈之自心,及如何為覆障其本心也。東西走戲視父而已,喻眾生但自取生死輪回於三界,於佛所說毫無覺悟也。本節譬喻之意,言佛曾思惟欲以佛果上之智慧神通力度此眾生,而眾生以障重之故,其去佛果功德太遙,無由接受。復思以大乘因行之門示之,而眾生未能起信,即無由起行。乃為說生死怖畏之事,以促其速求出於三界火宅,此即權說,此即密說大乘,而無如眾生之不驚不怖如故也。
“爾時長者即作是念:此舍已為大火所燒,我及諸子若不時出,必為所焚,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得免斯害。
此釋思方拔濟。謂思方便之法,以拔濟眾生也。諸子皆已具出世無漏智種者,故此時亟應度脫以免其受煩惱業苦之害。彼既以生死輪回為樂,我以其所更樂者引之,斯易出矣。
“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種種珍玩奇異之物,情必樂著,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汝等於此火宅宜速出來,隨汝所欲皆當與汝’。
此釋正說三乘。知先心者,為長者根勝劣智力、及宿住念智力之所知也。各有所好,喻各人種姓、與其自果諸功德之所趣向各有不同,此如來先逗說法之機也。以下告言往取三車速出火宅,喻如來正說方便之法。憂悔、喻三乘眾生、幸親值佛,得由方便引出,否則貪著於三界火宅不易出離,為可憂之事而悔將無及也。說牛車、所以歆上根,說羊車、鹿車,所以並歆中、下二根。佛之本意,原無有此若二、若三之乘,而眾生因歆於三乘之故,不知方便,取證耽著。如修禪定者,貪於禪味之樂,研教義者,著於勝妙之文。不知此第如來欲令眾生由是以出於生死,並不欲其止滯於是也。三車之喻,亦復如是,牛車喻大乘,即求證根本法性,成後得智,以圓成佛果上之一切種智是。而車之體、即後得智也。二乘眾生以未證法性故,不能得此車,但已聞牛車之名相,可由是求而得之耳。
子四 依言免難喻
“爾時、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適其願故,心各勇銳,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是時、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皆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無復障礙,其心泰然,歡喜踴躍。
諸子適願,喻三乘眾生在三界中,本各各求其玩樂,及聞有羊車、鹿車、牛車之可得玩,故皆適願。由是因佛方便之教,爭起於行,得出火宅。推排、喻勤進善行及排斥惡業。四衢、喻四諦法。露地而坐,地、喻理,坐、喻以智證於理也。又、大乘之人已入初地,得無住涅槃,伏諸煩惱,離分段死,故名露地而坐無復障礙也。泰然、謂諸子出苦心安。歡喜、則明長者之無復驚怖也。
癸二 喻今實說
子一 授實喻
“時諸子等各白父言:‘父先所許玩好之具──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眾寶莊校,周匝欄楯,四面懸鈴。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亦以珍奇雜寶而嚴飾之。寶繩交絡,垂諸華纓,重敷婉筵,安置丹枕,駕以白牛,膚色充潔,形體姝好,有大筋力,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又多仆從而侍衛之。
此喻授實中之子索三車、父與一乘也。一大車、喻唯一大乘。大乘法、即菩薩法,本遍攝九法界。以地位言,初地以上證不退位,方為真正菩薩;以前則以初發心故為相似菩薩。若回小向大之聖眾,亦得稱為菩薩:蓋雖未證於法身,然既發大乘心,必修大乘行,更不退墮,已以佛之種智為趨向,為依止,同可得一乘種智之車。此長者賜諸子等一大車之微意也。
此下詳釋大車、白牛、仆從三種。大車既喻大乘法,故此車體即為後得智,亦即一切種智也。高廣、喻體性、相、用之豎超三際橫遍十方也。又、以一切智起萬行,萬行成就為萬德,此為眾寶莊校之義。遮外惡而不入,持內善而不失,是周匝欄楯之義。四面、喻四辯才。鈴、喻振導教化。幰蓋、喻慈、悲、喜、舍四無量心,覆蓋一切。寶繩喻四宏願,有四宏願則一切功德不致散失,故有交絡之義。垂、攝也,華纓、喻佈施、愛語、同事、利行之四攝法。筵、為安止之處,婉、華美也,重敷婉筵,喻四禪八定。又依維摩詰經,可釋為三業清凈。丹枕、止息之具。喻滅受想定;或通指一切禪定言。以三業清凈,因戒生定,故有諸禪。以上釋大車。
白牛、喻根本無分別智,能導引一切種智之車,如牛之引車也。白、喻根本法性清凈,與一切染法不相應。膚充、喻真智性體充實,色潔、喻智體本來清潔。形體姝好,喻有根本無分別智以起清凈之行,則一一諸法皆成無漏功德也。有大筋力,喻以無分別大般若為先導,故一切善無不成,一切惡無不斷也。行步平正。喻能伏煩惱。具足二空真智,無所滯著,故雲行步。無所偏倚,故曰平正。其疾如風、喻正智頓圓,直趨佛果。以上釋白牛。
根本、後得二智,既為牛車之體,所有智體上之功德──轉一切煩惱而成之功德,是為仆從之義,多者、喻佛以法界藏為功德藏,法界無盡功德藏亦無盡也。以上釋仆從。
“所以者何?是大長者財富無量,種種諸藏悉皆充溢,而作是念:我財物無極,不應以下劣小車與諸子等。今此幼童皆是吾子,愛無偏黨,我有如是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宜差別。所以者何?以我此物周給一國猶尚不匱,何況諸子?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
此喻授實中之釋成父志、越子本心也。喻眾生同具出世無漏種子,同聞佛法,同起於行,即皆平等同為佛子,故應以平等心各與以大乘,不宜差別也。此物周給一國不匱者,喻清凈法性眾生同具,佛不過就眾生所自有者而指示之,是為不給與之給與,夫何匱乏之有?諸子求牛車者,懼或不得,今竟已得;求羊車、鹿車者,所求甚小,今竟得大,故均出於本望之外。
子二 釋疑喻
“舍利弗!於汝意雲何?是長者等與諸子珍寶大車,寧有虛妄不”?舍利弗言:“不也,世尊!是長者但令諸子得免火難,全其軀命,非為虛妄。何以故?若全身命便為已得玩好之具,況復方便於彼火宅而拔濟之。世尊!若是長者乃至不與最小一車,猶不虛妄。何以故?是長者先作是意:我以方便令子得出。以是因緣,無虛妄也。何況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
此以譬喻釋明前言虛妄之疑。謂長者先於火宅之中,許諸子三種之車,今既至宅外,則各與一大白牛車,是與前許三車有別。諸子或疑前言為虛妄,遂借舍利弗之答以釋明之。言長者但為欲免諸子火難,故從其心好許以三車,茍全其命,彼已便為得樂。即不與一小車,猶非虛妄,何況等與大車?更無虛妄之嫌矣。喻佛今日之正說大乘,無礙於昔日之權說三乘也。
壬二 合法
癸一 合昔權
子一 合三界佛有
“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則為一切世間之父,於諸怖畏衰惱憂患,無明闇蔽永盡無餘,而悉成就無量知見、力、無所畏,有大神力及智慧力,具足方便、智慧波羅密,大慈、大悲,常無懈倦,恒求善事,利益一切,而生三界朽故火宅。
一切世間,合前國、邑、聚落。父、合長者。世間、指有情世間。佛及菩薩得五無怖畏:一、不活畏,二、惡名畏,三、死畏,四、惡趣畏,五、怯眾畏。老、病、死為衰,苦惱為惱,在心為憂,在事為患。惑業苦之根本為無明闇蔽,永盡無餘者,已斷一切惡法,此明佛之斷德。因以成就一切功德,此明佛之智德。既有智、斷二德以為根本,故有無量佛知見、十力、四無畏、六通、十八變之大神力等功德。此合上多有田宅。又有內德智慧,善巧方便,以方便波羅密為福德莊嚴,以智慧波羅密為智慧莊嚴,此合上財富無量。佛之自受用身有平等同具之慈悲,為眾生之增上緣,恒無休息;應化身有隨順教化之慈悲,拔眾生於火宅,亦恒無休息。故曰慈悲無倦,恒求善事,此合上其年衰邁也。朽故火宅,合上有一大宅,以佛應身所在之宅,即為與眾生同居之三界火宅也。
子二 合五趣危亡
“為度眾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愚癡闇蔽三毒之火,教化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生老病死四相,遷流不住,茲述如下:分段生死之眾生,自有生以後,各有其才力技能,一至命盡,倏歸烏有。轉生以後,以無夙命之智不能憶知,而其所造善惡業之種子,悉埋沒於無明覆障之中不自知覺,長此隨業受生,受諸苦惱,是名生苦。及至於老,六根衰敗,動不自由,是名老苦。老不必皆病,病不必老,然病與老相緣,一旦四大不調,變異乖適,是名病苦。老病逼迫,四大分離,業報既盡,一切棄捐,恒情視之,最為悲痛,是名死苦。人之欲望恒不能滿,未得求得,既得患失,存於內為憂,形於外為悲。身心二受均不自在,是為苦惱。此合上宅宇危朽。又在此火宅中不知為若,是為愚癡闇蔽,以癡故有貪,以貪不遂故有嗔,是為貪嗔癡三毒之火,此合上諸方災起。言如來所以應身三界者,即為拔濟眾生出此火宅,以趣於無上正等正覺,所謂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也。
子三 合權設方便
“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煮,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冤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於此三界火宅東西馳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此合上見苦悲生。燒煮喻為苦惱之所逼迫。五欲財利:指色、聲、香、味、觸五欲之樂,以非財利不能滿此樂故。凡夫誤以謀五欲之樂,為謀人生幸福,故有貪著。貪著不得故追求之,推追求者之用心,必以為不得此樂則不樂而苦,若得此五欲財利之樂則樂而不苦矣。豈知此即所謂以苦欲舍苦,苦終無盡也。蓋人之妄心,於所身受之事,稍久即厭以為苦,另以一事代之,其實仍為苦事,而妄心立即以為可樂;而此相代之苦事,亦無不從辛苦追求得來,是於所受各苦之中更增一苦,故曰現受眾苦。夫人道之生活,賴衣、食、住三者以為依止,非此則苦,故須求衣、食與房舍,以為此苦之抵抗,而人心之苦由是遂生,此已為以苦代苦。誠以既在分段生死之中,隨業墮為人身,未證無生,則於根本之苦,實別無究竟解決之法。然此猶為人身不得已之事,即為人心無可避免之苦;若彼追求增上五欲之樂者,則不可解矣。此增上五欲之樂,於所需為不必,於自心為不安,乃仍貪著追求之不已。求不可得,復極種種貪、嗔、癡之煩惱,造種種殺、盜、淫、妄之罪業,以務得此虛幻不實之五欲財利。或竟終不可得;或雖暫得而仍失;或雖未失而報終命盡之己身,已不復能待,終仍舍之而去,以往受自業所招之種種三惡道苦報。彼眾生者,自作之不自見之,而如來見之,此所以悲生也。貧窮困苦唯在人間,愛離、冤憎通於人天。如強力天子入天宮內,奪其妻子,驅出自宮,是亦愛別離苦。阿修羅王好與帝釋戰鬥,是亦冤憎會苦。以上既明欲界諸苦之別相,更明三種通相之苦:一曰、苦苦,為人及三惡道所受顯著之苦。二曰、壞苦,亦曰樂苦,如諸天所受天福之樂,報盡樂壞終歸於苦。三曰、行苦,無色界天既無苦苦、亦無壞苦,以此天隻有舍受並無樂受,以無樂受故自無樂壞之苦受,惟此天隨其定業以為遷流,而不能自主,故有行苦。行苦如漏舟漂流於海中,隨風漂蕩,聽其自沈,此行苦通於三界。眾生貪癡,以苦為樂,沉沒其中,故曰歡喜遊戲。既不覺知,故不怖厭,惟滯著於三界中,忽知為善,則生人、天;忽復造惡,又回惡道;出歿生死,不求解脫,故曰東西馳走不以為苦患也。
“舍利弗!佛見此已,便作是念:我為眾生之父,應拔其苦難,與無量無邊佛智慧樂,令其遊戲。舍利弗!如來復作是念:若我但以神力及智慧力,舍於方便,為諸眾生贊如來知見、力、無所畏者,眾生不能以是得度。所以者何?是諸眾生未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而為三界火宅所燒,何由能解佛之智慧。
此合上示大不悕。佛若以神力及智慧力度眾生,即是但贊如來知見之勝妙,不隨順眾生根性以為說法。如是、則彼眾生雖具出世無漏之種子,將為三界煩惱火之所燒毀,何由得度?更何由能解佛之智慧乎?
“舍利弗!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不用之,但以殷勤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雖,然後各與珍寶大車。如來亦復如是,雖有力、無所畏而不用之,但以智慧、方便,於三界火宅拔濟眾生,為說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
此合上思方拔濟。如來拔濟眾生,亦如長者殷勤之方便,不恃身手之力。如來拔濟之方便為何?即能知眾生有此三乘種姓之善根已熟,故為說三,不遽說一。使各各求於所契之乘,不復再起顛倒之心,以苦為樂,則庶可速出於三界火宅也。
“而作是言:‘汝等莫得樂住三界火宅,勿貪粗弊色、聲、香、味、觸也!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汝速出三界,當得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汝等但當勤修精進’!如來以是方便誘進眾生,復作是言:‘汝等當知!此三乘法皆是聖所稱嘆,自在無系,無所依求。乘是三乘,以無漏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昧等而自娛樂,便得無量安隱快’。
此合上正說三乘。三界火宅為內體,粗弊五塵為外境,此內外之苦果體,若貪著之,雖有出世無漏之種子,均為所燒。若不貪著,速出三界,則可得三乘之果。佛即以所自經驗者為之保任,以明不虛。誘進者、三界火宅則誘之出,無上覺路則誘之進。無系、無生死之系縛:有漏之法名為有依、有求,無依求、則非有漏之法矣。即非有漏之法,則無所依求於三界,自不為三界所系縛。五根、五力、七覺、八正道、四禪、八定、八解脫、三三昧等,為通於三乘之共德。大乘以一切種智所持之無漏功德為乘,二乘所起之功德,但有名相,尚無實體。佛則已具法性常住之無漏功德乘也。言眾生若乘是三乘,而以無漏諸功德為娛樂,則其安隱快樂更為無量。
子四 令依言免難
“舍利弗!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殷勤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火宅。
此合上求羊車。智性、為因力,從佛聞法、為善友力,聞法信受、為作意力,殷勤精進、為資糧力。依此四勝力修於涅槃,為聲聞乘。涅槃、亦譯滅度,謂己度生死河,滅盡煩惱法也。在四涅槃之中,為擇滅涅槃──以智慧擇別破滅煩惱而得解脫──之少分。此為小乘涅槃,以但能度見思惑、滅分段苦也。
“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殷勤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
此合上求鹿車。辟支佛、一稱獨覺,出無佛之世,不待值佛方成道故。一名緣覺,以觀十二因緣法成道故。辟支佛者,已曾於百劫以來聞法修行,廣種福德。其證果也,為求自在慧,不必盡從他緣而得,以自性中之智慧種子最強有力,縱無外緣亦能生起。又所謂自在慧者,因福德、智慧在因已熟,故其慧力不假聞法而始能發動。其性好習靜,不樂憒鬧,獨求獨習,亦無急於利眾之心。聲聞但信受佛語以求解脫,辟支雖共聞法,然以好求自在慧故,須觀一切因緣,故名緣覺,是為辟支佛乘。
“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為摩訶薩。如彼諸子為牛車出於火宅。
此合上求牛車。凡乘必具教、理、行、果四義,即聞教、解理、起行、證果。四者兼具,始謂之乘。二乘皆從佛聞法,大乘則專求佛智,佛智以平等法性為體。然平等法性不從求得,故所求者為佛智慧之德。然此德何由成?必求證於法性,斯無明可去而智慧之德以顯,由證法性故成一切智。一切智仍可通於三乘,以二乘亦得人空智故,惟必二空智證真如性,始為根本無分別智等緣一切,無有所緣能緣之相,即成法體性相之相,斯為佛智。蓋真如性本相,即根本一切智,以有無明故其相未顯,然體自未失。若無明一分滅,則智相一分顯矣。得此則起後得智,為萬行之先導,成萬德之莊嚴,由此萬行、萬德之二智,即可成為佛智也。一切智及佛智之成就圓滿,均起於自覺,故名自然智。豁破根本無明,智性顯現,不待外緣,為無師智。如釋迦牟尼坐大樹下,自誓不成正覺不起於座,是即其無師智也。如來知見,總上四智而言。在菩薩因地心中名為般若,在佛果上名為一切種智及一切不共德之種智,如來知見即其別名也。愍念與以樂,是為大慈;利益拔其苦,是為大悲。求此佛智及力、無畏等功德以自度,利益人天眾生以度他,如是發心、領境、修行、成果,均各無上,故名大乘。就發心向大之因行言之,則名菩薩乘。就果地言之,亦名佛乘。薩、言有情,摩訶薩、義言大有情也。
癸二 合今實
子一 合說實
“舍利弗!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自惟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賜諸子。如來亦復如是,為一切眾生之父,若見無量億千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怖畏險道,得涅槃樂。如來爾時便作是念:我有無量無邊智慧、力、無畏等諸佛法藏,是諸眾生皆是我子,等與大乘,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是諸眾生脫三界者,悉與諸佛禪定、解脫等娛樂之具,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嘆、能生凈妙第一之樂。
此言長者既以諸子得出火宅,自惟無量財富,等以大車而賜諸子。如來見眾生出三界苦,得四諦樂,佛智無邊,亦等以大乘開示眾生,不令有人獨得滅度也。怖畏險道、指三界火宅。涅槃樂、指四諦法樂。滅度、亦名圓寂。如來滅度、謂法性圓滿,無不成就,法性常寂,無一切生滅之相,是即如來之常、樂、我、凈也。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是即等與大乘。一相、即等同真如,非有雜染。一種、即圓融常凈,盡為無漏。此諸一相一種功德,為眾德本,是以能生無上法樂也。
子二 合釋疑
“舍利弗!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能與一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
就示教上言,為佛以智力與眾生,以大乘法與眾生。其實皆為眾生本有之法,特待佛開示而後能有,故以為佛與之耳。又如來法性圓滿,智慧如海,其所教人等同一法,但眾生祗能隨量領受,故曰不盡能受。蓋倘能盡受,則即生即佛,亦無受而受矣。
壬三 結答
“舍利弗!以是因緣,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乘佛分別說三”。
法唯一乘,本無二三,惟眾生雖盡具出世無漏種性,而仍有大小差別,故於佛乘方便說三耳。
辛二 偈頌
壬一 頌喻說
癸一 頌昔權說喻
子一 頌三界佛有喻
佛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譬如長者,有一大宅。
長者、指釋迦牟尼。大宅、指此三界火宅。
子二 頌五趣危亡喻
醜一 頌宅宇危朽
“其宅久故而復頓弊,堂舍高危,柱根摧朽,梁棟傾斜,基陛隤毀,墻壁圯坼,泥塗陀落,覆苫亂墜,橡梠差脫,周障屈曲,雜穢充遍。
堂舍、喻色陰;柱根、喻行陰;梁棟、喻受陰;基陛、為堂舍之所由立,喻命根所由起之業思種子;墻壁、喻想陰,悉如前釋。自泥塗句以下,喻依正二報通常敗壞不凈之相。
醜二 頌人眾甚多
“有五百人止住其中。
醜三 頌諸方災起
寅一 總明變怪之相
卯一 喻五鈍使
“鴟、梟、雕、鷲、烏、鵲、鳩、鴒。
此下初十七頌半,總明蟲鬼交加變怪之相。復分為三:初六頌喻貪、嗔、癡、疑、慢、五鈍煩惱,次十頌喻身、邊、邪、見、戒、五利煩惱,後一頌半頌通結。
此喻貪煩惱。
“蚖、蛇、蝮、蠍、蜈蚣、蚰蜒、守宮、百足、鼬貍、鼷鼠、諸惡蟲輩,交橫馳走。
此喻嗔煩惱。毒物喻嗔心。守宮、蟲名,古以此蟲血註於宮女皮膚以察貞淫,故名守宮。
“屎尿臭處,不凈流溢,蜣螂諸蟲而集其上。
此喻癡煩惱。人類見為不凈而蜣螂樂之,故為癡。猶天界眾生觀人道之不凈而人不自知,出世聖人觀三界之不凈而眾生不自知也。
“狐、狼、野幹、咀嚼踐踏,嚌嚙死屍,骨肉狼藉。
此喻疑煩惱。野幹、似狐而小。狐性多疑,外道以疑故不信正法,遂不知生死流轉之因果而陵滅諦理也。
“由是群狗競來搏撮,饑羸慞惶,處處求食,鬥諍攎掣,啀喍嗥吠。其舍恐怖,變狀如是。
此一頌半喻慢煩惱,後半頌結之。因疑生慢,故群狗遂來搏撮。群狗、喻七慢九慢也。饑羸、喻不得法性之法食,慞惶、疑根未斷之貌。鬥諍者、凡夫以名利為鬥諍,外道以邪見神通為鬥諍。攎、音叉,五指往取也。啀喍、亦作啀齜,開口見齒之狀,皆慢態也。
卯二 喻五利使
“處處皆有魑魅、魍魎、夜叉、惡鬼,食啖人肉。毒蟲之屬,諸惡禽獸,孚乳產生,各自藏護;夜叉競來,爭取食之。食之既飽,惡心轉熾,鬥諍之聲,甚可怖畏。
此喻邪見煩惱。山川之怪曰魑魅,木石之怪曰魍魎,此皆精靈,若有若無。夜叉、惡鬼,惡業最盛。食啖人肉,謂摧毀人天善道,以上喻邪見之總相。毒蟲惡獸產生藏護,復見食於惡道之夜叉,共相諍鬥,以上喻邪見生眾煩惱,煩惱更滋邪見,互相倚伏之相。
“鳩槃茶鬼,蹲踞土埵,或時離地一尺、二尺,往返遊行,縱逸嬉戲;捉狗兩足撲令失聲,以腳加頸,怖狗自樂。
此喻戒取煩惱。謂重執己見、戒取餘法也。鳩槃茶、為可怖之鬼。蹲踞土埵,專執己見之相。一尺者、執為最勝之義,二尺者、執為涅槃之因。又別解:離地為離欲界,一尺為離色界,二尺為離無色界,皆往返遊行升降輪回徒勞無功之意。以上喻戒取之總相。外道涅槃非真勝法,生死可賤,喻如於狗。捉狗兩足,喻執守外道之禁戒。撲令失聲,喻使外道傳佈於外。以狗腳加狗頸,喻自謂禁戒能取涅槃,如是修習自喜,等於使狗怖畏以自樂也。以上喻戒取之別相。
“復有諸鬼,其身長大,裸形黑瘦,常住其中,發大惡聲,叫呼求食。
此喻身見煩惱。身見、即我見顯現之相。身長大、喻我見增上,裸形、喻無慚愧,黑、喻無明覆蔽,瘦、喻不得法食,常住中、喻不暫輟,發聲求食、喻身見與我貪相應也。
“復有諸鬼其咽如針。
此喻見取煩惱。固執己見,不受他見,如喉細小不堪受食。
“復有諸鬼首如牛頭,或食人肉,或復啖狗;頭發髼亂殘害兇險,饑渴所逼,叫喚馳走。
此喻邊見煩惱,依高大之身見起。如牛頭有兩角,喻著兩邊見。食人肉,喻傷害人天善道。啖狗、喻習行惡業。頭發髼亂,為邊見外道兇惡之相。邊見外道不過強執所見,而無功德食、法性水以自給,故有饑渴之相。
卯三 通結
“夜叉、餓鬼、諸惡鳥獸,饑急四向,窺看窗牖,如是諸難,恐畏無量。
夜叉、餓鬼,喻外道之邪見。諸惡鳥獸,喻凡夫之邪見。四向窺牖,喻不見正理,不自滿足而不自在也。
寅二 別明擾攘之由
“是朽故宅屬於一人,其人近出,未久之間,於後宅舍忽然火起,四面一時其焰俱熾。
此明主在無災,主亡災起。主人近出,指佛不應身示化於娑婆世界時而言。
“棟、梁、椽、柱,爆聲震裂,摧折墮落,墻壁崩倒。
此明火焚宅壞,總顯三界無常之相。
“諸鬼神等揚聲大叫;雕鷲諸鳥、鳩槃茶等,周慞惶怖不能自出;惡獸毒蟲藏竄孔穴,毗舍阇鬼亦住其中。薄福德故,為火所逼,共相殘害,飲血啖肉。野幹之屬並已前死,諸大惡獸競來食啖。臭煙烽勃,四面充塞。蜈蚣、蚰蜒、毒蛇之類,為火所燒,爭走出穴,鳩槃茶鬼隨取而食。又諸餓鬼頭上火然,饑渴熱惱,周慞悶走。
此明蟲鬼擾攘之相。喻凡夫煩惱、外道煩惱、欲界煩惱、色界煩惱、無色界煩惱、各各有自焚之苦,不能自出。以顯煩惱之多非惟欲界,即色、無色界並可厭離,此火宅喻之所以為如來之大悲心也。毗舍阇、為啖精氣之鬼,喻諸外道厭離欲界,亦修禪定以趣入色、無色界。
寅三 結明可畏
“其宅如是,甚可怖畏,毒害、火災,眾難非一。
子三 頌權設方便喻
“是時、宅主在門外立,聞有人言:汝諸子等,先因遊戲來入此宅,稚小無知,歡娛樂著。長者聞已:驚入火宅,方宜救濟,令無燒害。
此三頌、頌見苦悲生。令無燒害,喻出世善根令勿為煩惱火之所燒害。
“告喻諸子,說眾患難:惡鬼、毒蟲,災火蔓延,眾苦次第相續不絕。毒蛇、蚖蝮及諸夜叉、鳩槃茶鬼、野幹、狐狗、雕、鷲、鴟、梟、百足之屬,饑渴惱急,甚可怖畏。此苦難處,況復大火?諸子無知,雖聞父誨,猶故樂著,嬉戲不已。
此五頌、頌示大不悕。
“是時、長者而作是念:諸子如此,益我愁惱。今此舍宅無一可樂,而諸子等耽湎嬉戲,不受我教,將為火害。即便思惟,設諸方便:
此三頌、頌思方拔濟。
“告諸子等:我有種種珍玩之具,妙寶好車──羊車、鹿車、大牛之車,今在門外。汝等出來,吾為汝等造作此車,隨意所樂,可以遊戲。
此三頌、頌正說三乘。
子四 頌依言免難喻
“諸子聞說如此諸車,即時奔競馳走而出,到於空地,離諸苦難。長者見子得出火宅,住於四衢,坐師子座,而自慶言:我今快樂!此諸子等生育甚難,愚小無知而入險宅:多諸毒蟲、魑魅可畏,大火猛焰四面俱起,而此諸子貪樂嬉戲。我已救之令得脫難,是故諸人,我今快樂。
此諸子等生育甚難,喻此諸子之出世無漏種子,緣起非易;今在無明覆障之中,仍易被燒害也。
癸二 喻今說實
“爾時、諸子知父安坐,皆詣父所而白父言:‘願賜我等三種寶車!如前所許;諸子出來,當以三車,隨汝所欲。今正是時,唯垂給與’!長者大富,庫藏眾多:金、銀、琉璃、硨磲、碼瑙,以眾寶物造諸大車。莊校嚴飾,周匝欄楯,四面懸鈴,金繩交絡,珍珠羅網張施其上,金華諸纓處處垂下,眾彩雜飾周匝圍繞,柔軟繒纊以為茵褥,上妙細毯價值千億、鮮白凈潔以覆其上。有大白牛,肥壯多力,形體姝好,以駕寶車。多諸儐從而待衛之。以是妙車等賜諸子。諸子是時歡喜踴躍,乘是寶車遊於四方,嬉戲快樂,自在無礙。
真珠羅網、即幰蓋。柔軟繒纊三句,即重敷婉筵之意。餘如前釋。
壬二 頌合說
癸一 頌合昔權
子一 頌合三界佛有
“告舍利弗:我亦如是,眾聖中尊,世間之父。
子二 頌合五趣危亡
“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深著世樂,無有慧心。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子三 頌合權設方便
“如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而今此處多諸患難,唯我一人能為救護。雖復教詔而不信受,於諸欲染貪著深故,以是方便為說三乘,令諸眾生知三界苦,開示演說出世間道。
安處林野,喻如來已證究竟涅槃。三界我有,以佛應化於三界故。
子四 頌合依言免難
“是諸子等若心決定,具足三明及六神通;有得緣覺;不退菩薩。
三明;即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不退菩薩,住初地上證不退之菩薩也。
癸二 頌合今實
“汝舍利弗!我為眾生,以此譬喻說一佛乘。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成得佛道。是乘微妙,清凈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贊、供養、禮拜。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及佛餘法──得如是乘,令諸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及聲聞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
壬三 頌結說
“以是因緣,十方諦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
庚三 勸信解經欣當佛智
辛一 顯法有權實令舍權取實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皆是吾子,我則是父。汝等累劫眾苦所燒,我皆濟拔令出三界。
此二頌明父子情深,見苦能拔。
“我雖先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
此一頌半,總標昔權今實。但盡分段生死,實非如來滅度,故今日正當求佛智也。
“若有菩薩,於是眾中能一心聽諸佛實法。諸佛世尊,雖以方便,所化眾生皆是菩薩。若人小智深著愛欲,為此等故說於苦諦。眾生心喜得未曾有,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若有眾生不知苦本,深著苦因不能暫舍,為是等故方便說道。諸苦所因,貪欲為本。若滅貪欲,無所依止,滅盡諸苦,名第三諦。為滅諦故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無上道故,我意不欲令至滅度。
此十一頌明今實昔權。佛說方便,實皆教菩薩法也,此頌今實;以下頌昔權。著於愛欲者、為說苦諦。又苦因即集之業煩惱,乃為說斷集之道,是為集諦。貪為苦本,貪滅則苦無所依,故為說第三諦之滅諦。欲求證滅,復為說修行離苦解脫之道,是為道諦。若但離虛妄以為解脫,則其所證者為有作四諦,能證無作四諦斯為一切解脫耳。由是知僅住權乘之人,實未得無上大般涅槃之道,故佛說其未實滅度。且不欲此住權之人,不取於大般涅槃之道而即至無餘之滅度也。
辛二 示人有是非令學是除非
壬一 觀根以說勿妄宣傳
“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故現於世。汝舍利弗!我此法印,為欲利益世間故說,在所遊方,勿妄宣傳。
此言我於一切法得大自在,能契正法之理而說,契眾生之機而說,故為法王,利益眾生。若汝等不知,則勿妄宣傳也。
壬二 信者位高久植德本
“若有聞者隨喜頂受,當知是人阿惟越致。若有信受此經法者,是人已曾見過去佛,恭敬供養,亦聞是法。若人有能信汝所說,則為見我,亦見於汝及比丘僧、並諸菩薩。斯法華經,為深智說,淺識聞之,迷惑不解。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於此經中力所不及。汝舍利弗,尚於此經以信得入,況餘聲聞?其餘聲聞信佛語故,隨順此經,非己智分。
阿惟越致,言不退轉。信汝所說,信法寶也。則為見我、及比丘、並菩薩,見佛僧二寶也。斯法華經為深智說者,以此經難信故,以信此經即當成佛故。言舍利弗汝最上根以信始能證入,餘不信者益不能矣。蓋彼但以信為之故隨順此經,而實非有能信之深智也。
壬三 無智之人不信罪相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計我見者,莫說此經。凡夫淺識,深著五欲,聞不能解,亦勿為說。
此明外道、凡夫具四惡、三惡者,應勿為說。憍、高縱之意。憍、與慢、怠、我見、為四惡。又淺識、與著五欲與不能解、為三惡也。
“若人不信毀諦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其有誹謗如斯經典,見有讀誦、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此人罪報,汝今復聽!
此明不信此經故種惡因。
“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此下明不信此經故受惡果。此先釋受地獄果相。獄、即受苦之處。阿鼻、義言無間,無休息也。
“從地獄出,常墮畜生,若狗、野幹,其形□瘦,黧黮、疥癩,人所觸嬈,又復為人之所惡賤。常困饑渴,骨肉枯竭,生受楚毒,死被瓦石,斷佛種故受斯罪報。
此釋受畜生報中之狗、野幹果相。□、音窟,頭禿貌。黧黮、深黑。疥癩、惡瘡。觸嬈、擊觸而嬈亂之也。
“若作馲駝,或生驢中,身常負重,加諸杖捶,但念水草,餘無所知,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此釋受駝、驢果相。馲駝,即橐駝。
“有作野幹,來入聚落,身體疥癩,又無一目,為諸童子之所打擲,受諸苦痛,或時致死。
此釋受野幹果相。
“於此死已,更受蟒身,其形──長大五百由旬。聾騃、無足,宛轉腹行,為諸小蟲之所咂食,晝夜受苦無有休息,諦斯經故獲罪如是。
此釋受蟒身果相。咂、義同唼,鳥類口食曰唼。
“若得為人,諸根闇鈍,矬、陋、□、躄、盲、聾、背傴。有所言說,人不信受;口氣常臭,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為人所使,多病痟瘦,無所依怙。
此釋得惡人果後形容醜惡也。根、即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矬、音坐,平聲,短也。□、音攣,手拘之病。躄、腳跛也。背傴、背曲也。病渴曰痟。無依怙、孤苦也。
“雖親附人,人不在意,若有所得,尋復忘失。
此釋得惡人果後無所依托。
“若修醫道,順方治病,更增他疾,或復致死。若自有病,無人救療,設服良藥而復增劇。
此釋得惡人果後福祐淺薄。
“若他反逆、抄劫、竊盜,如是等罪,橫罹其殃。
此釋得惡人果後橫罹災殃。
“如斯罪人,永不見佛。眾聖之王,說法教化,如斯罪人常生難處,狂聾、心亂,永不聞法。於無數劫,如恒河沙,生輒聾、啞,諸根不具。
此釋得惡人果後無一善果。難處、有困難之處,使不便於聞法也。既不見佛,復難聞法,常根又缺。如是罪人,真永無受度之機緣矣。
“常處地獄,如遊園觀。在餘惡道,如己舍宅。駝、驢、豬、狗,是其行處,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此釋輪受地獄、餓鬼、畜生三惡趣之果相。
“若得為人,聾、盲、喑、啞、貧窮諸衰、以自莊嚴,水腫、幹痟、疥癩、癰疽──如是等病以為衣服。身常臭處,垢穢不凈,深著我見,增益嗔恚,淫欲熾盛,不擇禽獸,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此釋復得為人之諸惡果相。諸衰、容貌衰醜之總相。殘疾、貧病、醜垢之苦集於外,更有貪、嗔、癡三毒之惡行起於內,罪重障深,莫過是矣!
“告舍利弗:謗斯經者,若說其罪,窮劫不盡。以是因緣,我故語汝: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此結成。
壬四 於有智者應為說之
“若有利根,智慧明瞭,多聞強識,求佛道者,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雖未發心而已具佛種性之人,即可為說。
“若人曾見億百千佛,植諸善本,深心堅固,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既已發心、曾種施習者,可為說。既久事佛,自曾廣行佈施。
“若人精進,常修慈心,不惜身命,乃可為說。若人恭敬,無有異心,離諸凡愚,獨處山澤,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曾種精進習、及禪定習者,可為說。
“又舍利弗!若見有人,舍惡知識,親近善友,如是之人乃可為說。若見佛子持戒清潔,如凈明珠,求大乘經,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曾種智慧習、及持戒習者,可為說。親善遠惡,斯即智慧。
“若人無嗔,質直柔軟,常愍一切,恭敬諸佛,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曾種忍辱習者,可為說。
“復有佛子,於大眾中,以清凈心,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說法無礙,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發菩薩心說法利他者,可為說。
“若有比丘,為一切智四方求法,合掌頂受,但樂受持大乘經典,乃至不受餘經一偈,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明心樂大乘勤求佛法自度者,可為說。
“如人至心求佛舍利,如是求經,得已頂受,其人不復志求餘經,亦未曾念外道典籍,如是之人乃為可說。
此明遠離外道求佛菩提者,可為說。
“告舍利弗:我說是相求佛道者,窮劫不盡。如是等人,則能信解,汝當為說妙法華經”!
此二頌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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