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大意·五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禪宗大意 作者: 正果法師2022-09-02

  五、禪宗門下的楞伽師

  禪宗初祖達磨大師,在向二祖慧可傳法時說:‘昔如來以正法眼付迦葉大士,輾轉囑累而至於我,我今付汝,汝當護持。並授汝袈裟以為法信,各有所表,宜可知矣。'又曰:‘吾有《楞伽經》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人。'這是《景德傳燈錄》的記述。達磨傳法授衣後,還傳授瞭《楞伽經》四卷,並說明此經是如來心地要門,要二祖慧可弘傳,開示眾生悟人。指出瞭《楞伽經》對參禪者的重要性。

  但是達磨大師又說,他所傳授的禪法,是‘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指出瞭禪的立宗基礎及體驗的方法。既然是‘教外別傳',故無所依的經典;既然是‘不立文字',故也沒有文字上構思推究的理論,隻以‘見性'一事為‘成佛'之道。根據這些教導,所以禪宗接化學人,都是用解粘去縛的方法,應病與藥,使學人直悟,冷暖自知,以心傳心,師資默契而已。禪的主眼,是親證真如法界,不是一種真理的概念,這必須如實體驗,始得理會。故說禪是‘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但也並不輕視經典。如中峰和尚在《山房夜話》裡說:‘譬如四序成一歲之功,而春夏秋冬之令,不容不別也。其所不能別者,一歲之功也。密宗,春也;天臺、賢首、慈恩等宗,夏也;南山律宗,秋也;少林單傳之宗,冬也。就理言之,但知禪為諸宗之別傳,而不知諸宗亦禪之別傳也。會而歸之,密宗乃宣一佛大慈悲拔濟之心也;教宗乃闡一佛大智開示之心也;律宗乃持一佛大行莊嚴之心也;禪宗乃傳一佛大覺圓滿之心也。'日本臨濟宗的創建者榮西禪師在《興禪護國論》裡說:‘與而論之,一大藏教,皆是禪所依之經典;奪而言之,無有一言為禪所依之經典。'掃除瞭禪教的矛盾。教即是禪,禪即是教,故教無可舍,一切教都是禪。所以禪宗對經典的看法,亦自和其他各宗不同,可取則取,可舍則舍,不受任何束縛,自由任用。凡有助於禪旨的舉揚,三藏教典,拈來就用,用罷即瞭。這是的經教觀。如四時、五時教或三時教的分類,悉非所問,是之謂‘不立文字,教外別傳'。在參禪者自己用功方面來說,有時也須要看經教,所謂‘以教照心',就是根據經典所說的思想,來對照自己的體驗,鑒定其正確與否。從這點來說,禪人也有應用經教的時候,古來禪門大德,從看經教而開悟的亦大有人在。所以‘不立文字',不等於不用文字。因此,初祖達磨大師傳《楞伽經》四卷給二祖慧可大師,是有其深遠用意的。

  禪宗的正式建立是從六祖慧能大師開始的。在這之前,從初祖達磨至五祖弘忍及其旁出諸大德,都稱為楞伽師。下面簡略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毫無疑問,達磨大師本人是受持《楞伽經》的。《楞伽師資記》說初祖‘謂慧可曰,有《楞伽經》四卷,仁者依行,自然度脫'。又說:慧可‘記師言行,集成一卷,名之《達磨論》也。菩提師又為坐禪眾釋《楞伽》要義一卷,有十二三紙,亦名《達磨論》也。此兩本論文,化理圓滿,天下流通。'如果達磨大師自己不受持《楞伽經》,怎能將此經傳授給慧可,並為坐禪眾解釋《楞伽》要義?所以達磨大師是受持和傳授《楞伽經》的初祖。

  二祖慧可大師,在承受《楞伽經》之後,即於鄴都隨宜說法,一音演暢,四眾歸依,如此積化三十四載。《楞伽師資記》說二祖曾引《楞伽經》雲:‘牟尼寂靜觀,是則遠離生死,是名為不取。今世後世,凈十方諸佛,若有一人,不因坐禪而能成佛者,無有是處。'這說明二祖對《楞伽經》的重視。《景德傳燈錄》卷三在二祖旁出的僧那禪師傳中說:‘故我初祖兼付《楞伽經》四卷,謂我二祖曰:“吾觀震旦,唯有此經,可以印心,仁者依行,自得度世”。'又二祖凡說法竟乃曰:‘此經四世之後,變成名相,深可悲哉!我今付汝,宜善護持,非人慎勿傳之。'從僧那禪師對二祖傳過《楞伽經》與他的敘述中,可知不但傳法授衣,還必須兼付《楞伽經》四卷,而且慎重告誡:‘宜善護持,非人慎勿傳之',可見其對《楞伽經》之尊重珍視,慎其傳授瞭。同時還說明,六祖以前的禪宗傳法,不但對正傳付與《楞伽經》,對旁出也毫無例外地傳法必授經。《燈錄》還在二祖旁出的慧滿禪師傳中說:‘常賚《楞伽經》四卷,以為心要,如說而行,蓋遵歷世之遺付也'。慧滿禪師所持《楞伽經》當然是從二祖那裡承受而得,並且如說而行,是遵行歷世之遺付,既顯示瞭參禪者遵從禪門歷世的遺付,重視《楞伽經》的印證,也說明達磨大師所說入道的‘二人四行'與《楞伽》宗旨是一致的。

  三祖僧璨大師,受二祖傳法授衣後,《燈錄》說他隱於舒州之皖公山,值北周武帝破滅佛法,師往來太湖縣司空山,居無常處,積十餘載,時人無能知者。後來為世民所知,奔趨禮拜,大設齋供法會,他為四眾廣宣心要,即於法會中在大樹下,合掌立終。所謂廣宣心要者,也可以理解為宣揚《楞伽經》的微妙第一真實瞭義教。因為達磨付《楞伽經》給二祖慧可時,曾說此經‘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人。'《楞伽師資記》也把璨大師列入師資之一。並說‘可後璨禪師,隱思空山,蕭然靜坐,不出文記。這與《燈錄》所說‘積十餘載,時人無能知者'是一致的。璨大師重在‘靜坐',對經教妙諦,不廣為宣傳,但時節因緣成熟時(即北周武帝滅佛之事已過去),還是廣為四眾宣揚心要。

  四祖道信大師,《楞伽師資記》上是這樣說的:‘唐朝蘄州雙峰山道信禪師承璨禪師後。其信禪師,再敞禪門,宇內流佈,有《菩薩戒法》一本,及《制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門》,為有緣根熟者,說我此法,要依《楞伽經》,諸佛心第一。'此後還舉出四祖引證的《文殊說般若經》、《華嚴經》等多種經教,闡述參禪辦道的微妙方法。在《燈錄》上說:‘既嗣祖風,攝心無寐,脅不至席者,凡六十年。'說他在隋大業十三年(617),於吉州教群眾念‘摩訶般若波羅蜜',因而使圍城之兵自動退卻。可見信祖在大弘禪法的同時,也大弘《楞伽經》和別的經教,故《楞伽師資記》將他列為宗祖之一。

  五祖弘忍大師,在《楞伽師資記》中說:承信禪師後,忍傳妙法,人尊為東山法門。又緣京洛道俗稱嘆,蘄州東山多有得果人,故稱東山法門。又說,其弟子玄賾親受付囑而撰寫《楞伽人法志》一書。如《師資記》說:‘玄賾以咸亨元年(670),至雙峰山,恭承教誨,敢奉驅馳,首尾五年,往還三覲,道俗齊會,仂身供養,蒙示《楞伽》義雲:此經唯心證乃知,非文疏能解。'又記弘忍大師之語雲:‘如吾一生教人無數,好者並亡,後傳吾道者,隻可十耳。我與神秀論《楞伽經》,玄理通快,必多利益。資州智侁、白松山劉主簿,兼有文性,莘州慧藏、隋州玄約,憶不見之。嵩山老安,深有道行,潞州法如、韶州慧能、揚州高麗僧智德,此並堪為人師,但一方人物。越州義方,仍便講說,又語玄賾曰:汝之兼行,善自保愛,吾涅槃後,汝與神秀,當以佛日再暉,心燈重照。'這些記,說明《楞伽經》在忍大師弘揚下,已成為最有名的正宗禪學瞭。到神秀做國師時,由於他自稱是‘東山法門'的楞伽宗的一派,楞伽宗發展到勢不可當瞭。

  如上所說,可知從初祖到五祖的正傳和旁出,都稱為楞伽師,到五祖下神秀做國師時,秀大師自稱是楞伽宗的一派,並說明他傳授的世系,是出於蘄州東山法門。他的世系表見於張說作的大通(神秀謚號)禪師碑銘:‘達磨 —慧可—僧璨—道信—弘忍—神秀'。神秀做瞭六年(701—706)國師,已經使楞伽宗成為禪學的正宗瞭。在神秀圓寂後,他的弟子普寂、義福的地位更加崇高,使楞伽宗已成為當時佛教界盛況空前的宗派瞭。玄賾的《楞伽人法志》,就是敘述楞伽師的宗門譜系。此書雖然已不傳,但它卻是禪宗最早的史書。玄賾的弟子凈覺撰寫《楞伽師資記》,以宗奉《楞伽經》,故推四卷本《楞伽經》譯者求那跋陀羅為祖祖,降達磨於第二,共介紹瞭歷代傳燈的八代,即於神秀之後加玄賾、普寂。如《師資記》最後說:‘自宋代以來,大德師代代相承,起自宋求那跋陀羅三藏,歷代傳燈,至於唐朝總八代,得道獲果,有二十四人也。'禪宗五祖弘忍已開始重視《金剛經》,而六祖慧能則大力弘演《金剛經》,另辟蹊徑,時號南宗,稱神秀一系為北宗。

  楞伽宗托始於初祖菩提達磨,達磨來自南印度,《楞伽經》正是南方經典,所以教人唯讀《楞伽經》。慧可以下,承襲此風,就成為楞伽宗,又稱為南天竺一乘宗。

  《楞伽經》有四種譯本:北涼曇無讖譯《楞伽經》四卷,宋求那跋陀羅譯《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元魏菩提流支譯《入楞伽經》十卷,唐實叉難陀譯《大乘入楞伽經》七卷。楞伽師以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其宗旨傳承疏註等事,如《續高僧傳·法沖傳》中說:

  ‘沖以《楞伽》奧典,沉淪日久,所在追訪,無憚夷險。會可師後裔盛習此經,即依師學,屢擊大節。便舍徒眾,任沖轉教。即相續講三十餘遍。又遇可師親傳授者,依南天竺一乘宗講之,又得百遍。其經本是宋代求那跋陀羅三藏翻,慧觀法師筆受,故其文理克諧,行質相貫。專唯念慧,不在話言。於後達磨禪師傳之南北,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後行中原,慧可禪師創得綱組,魏境文學多不齒之。領宗得意者時能啟悟,今以人代轉遠,紕繆後學,可公別傳略以詳之。今敘師承,以為承嗣,所學歷然有據。

  (1)達磨禪師後有慧可、慧育二人,育師受道心行,口未曾說。

  (2)可禪師後,粲禪師、惠禪師、盛禪師、那禪師、端禪師、長藏師、真法師、玉法師。以上並口說玄理,不出文記。

  (3)可師後,善師(出抄四卷)、豐禪師(出疏五卷)、明禪師(出疏五卷)、胡禪師(出疏五卷)。

  (4)遠承可師後,大聰師(出疏五卷)、道蔭師(抄四卷)、沖法師(疏五卷)、岸法師(疏五卷)、寵法師(疏八卷)、大明師(疏十卷)。

  (5)不承可師、自依《攝論者》,遷禪師(疏四卷)、尚德律師(出《傳入楞伽》十卷)。

  (6)那老師後,實禪師、惠禪師、曠法師、宏智師(名住京師西明,身亡法絕)。

  (7)明禪師後,伽法師、寶瑜師、寶迎師、道瑩師(並次第傳燈,於今揚化)。

  沖公自從經術,加以《楞伽》命傢,前後敷弘,將二百遍,須便為引,曾未涉文。……師學者苦請出義,……事不獲已,作疏五卷,題為私記,今盛行之。'

  法沖唐高宗麟德時年七十九,上推其出生年代約當隋文帝開皇六年(586)。道宣晚年認識法沖,對《法沖傳》的材料尚未整理,就圓寂瞭。但讀瞭《法沖傳》中如上所引的一般記述,對楞伽宗的傳承及《楞伽經》的弘揚註疏等事有瞭大概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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