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土決疑論》講記 十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凈土決疑論 作者: 傳印長老2022-09-02

  《凈土決疑論》講記(十)

  釋印光造論 釋傳印講記

  ②釋有禪、凈——約機修

  【論文】有禪者,即參究力極,念寂情亡,徹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明心見性也。有凈土者,即真實發菩提心,生信發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也。

  禪凈二字前邊多瞭一個“有”字,定義就不同瞭。是否有禪,或是否有凈土,必須是指某一個具體的修行人。有禪,或有凈土,是屬於眾生根機和修持問題,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③禪、凈與有禪、有凈土不可混同

  【論文】禪與凈土,唯約教約理。有禪有凈土,乃約機約修。教理則恒然如是,佛不能增,凡不能減;機修須依教起行,行極證理,使其實有諸己也。二者文雖相似,實大不同,須細參詳,不可籠統。倘參禪未悟,或悟而未徹,皆不得名為有禪。倘念佛偏執唯心而無信願;或有信願而不真切,悠悠泛泛,敷衍故事;或行雖精進,心戀塵境;或求來生生富貴傢,享五欲樂;或求生天,受天福樂;或求來生,出傢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宏揚法道,普利眾生者,皆不得名為有凈土矣。

  “禪”與“有禪”二者不可混為一談;“凈土”與“有凈土”二者也不可混為一談。“禪”與“凈土”,是屬諸佛的教理方面的事情;“有禪”與“有凈土”,則是屬於眾生的根器修行方面的事情。諸佛所垂教理,是固定而不可改易的,眾生機修如何,情形就不可能一樣瞭。譬如國傢教育部對種種學歷的規定是固定的,至於具體的個人能否具有這個學歷,則要根據這一學歷的規定,看他是否合格;合格瞭,他才能具有這一學歷。如果他沒有按這個學歷的規定要求來完成,或成績不合格,那麼,他就不能擁有這一學歷。這個道理,是淺顯易知的。

  但是,在我們佛教門中,對於這種類似的道理,卻往往被一些人模糊,產生誤解。以為凡是參禪打坐的人,就是“有禪”的人;凡是念阿彌陀佛的人,就是“有凈土”的人瞭。可謂膚淺極矣!

  不妨試舉一例,說明“機修須依教起行,行極證理,使其實有諸己”,並領會參禪悟道之不易。南宋末的祖欽禪師(?—1287;70餘歲),屬臨濟楊岐、破庵派,亦名法欽,號曰雪巖,浙江婺州人。據《雪巖祖欽禪師語錄》中祖欽禪師自述,他5歲即出傢為凈人,每侍師見與賓客接談,知有“向上事”,便深信不疑,學習坐禪。16歲,剃發受戒,18歲參方行腳在雙林寺短蓬遠和尚會下,終日不出戶庭,初看“無”字話頭。忽逢念頭起處,打一個返觀,這一念當下冰冷,直是澄澄湛湛,不動不搖,過一日如彈指頃,都不聞鐘鼓之聲。

  19歲時,在靈隱寺掛單,見處州來書記說道:“欽兄!你這工夫是死水,不濟得事;動靜二相,未免打作兩橛。”我被他說著,正是如此。他又道:“參禪須是起疑情;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須是疑公案始得。”他自破庵會下來。破庵是松源之子,說話終是端正。我當下便改瞭話頭,提個“幹屎橛”(雲門公案)。一味東疑西疑,橫看豎看。雖是封瞭被,脅不沾席,從朝至暮,行處坐處,隻是昏沉散亂,頃刻清凈也不能得。

  聞天目和尚久侍松源,是松源的子,必得松源旨趣。遂移單過凈慈寺,請益。然而,他發藥不投我病,隻是“伶俐禪”。不得已仍依舊自己坐禪,是時漳泉二州有七個兄弟,與我結甲(制)坐禪,封被,脅不沾席。外有個修上座,是漳州人,每日在蒲團上,如個鐵橛子相似;地上行時,開兩眼,垂兩臂,亦如個鐵橛子相似。要與他親近說話,更不可得。

  如是兩年間不倒單,日裡也似夜裡,夜裡也似日裡;行時也似坐時,坐時也似行時,隻是一個昏沉散亂,混作一團;如一塊爛泥相似。一日忽自思量:“我辦道又不得入手,身上衣裳又破碎,皮肉又消爍也!”不覺淚流,頓起鄉念,且請假歸鄉。自此,一切都放瞭。兩月後,再來消假,又從頭整頓用功。經這一放,十倍精神。原來要究明此事,不睡也不得。你須是到中夜熟睡一覺,方有精神。

  一日,於廊下遇修上座,遂得親近,問他“去年要與你說話,何為卻隻避我?”修曰:“真正辦道人,無剪爪之工,哪更說話!”我問曰:“即今昏散,打屏不去,奈何?”修曰:“你自不猛烈。須是高著蒲團,豎起脊梁,教他節節相拄,盡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毛竅,並做一個話頭;與麼提起,更討甚麼昏沉散亂來!”我便依他說,尋一個厚蒲團,放在單位上,豎起脊梁,節節相拄,透頂透底,盡三百六十骨節,一提提起;正如一人與萬人敵相似。提得轉力,轉見又散;到此盡命一提,忽見身心俱忘。但覺目前如一片銀山鐵壁相似。自此行也如是,坐也如是。清凈三晝夜,兩眼不交睫。

  到第三日午後,自在三門下如坐而行,忽然又撞見修兄,他問我:“在這裡作甚麼?”我對他說:“辦道。”他雲:“你喚甚麼作辦道?”遂不能對。轉加迷悶,即欲歸堂坐禪。到後門瞭,又不覺至後堂寮中。首座向我說道:“你但大開瞭眼看是甚麼道理。”我被提這一句,隻欲歸堂中坐,才上蒲團,面前豁然一開,如地陷一般。是時,呈似人不得,非世間一切相可以喻之。便下單尋修。修見便道:“且喜,且喜!”我便與他握手到門前柳堤上行一轉,俯仰天地間,森羅萬象,眼見耳聞,向來所厭所棄之物,與無明煩惱,原來盡自妙明真性中流出。自此目前露裸裸地、靜悄悄地、浮逼逼地,半月餘日,動相不生。(按:能悟到如此地步,已經不易,然而,尚未透徹,故不可謂之“有禪”)

  可惜!此時不遇具大眼目、大手段尊宿,為我打併;不該向這裡一坐坐住,謂之見地不脫,礙正知見。每於中夜睡著,無夢無想、無聞無見之地,又卻打作兩橛。古人有“寤寐一如”之語,又卻透不得。眼若不睡,諸夢自除,心若不異,萬法一如之語,又都錯會瞭也。凡古人公案,有義路者,則理會得。無義路如銀山鐵壁者,卻又不會。雖在無準先師會下多年,入室升座,卻並無一語打著我心下事。又將經教、語錄檢尋,並無一句可以解我此病。

  如是礙在胸中者,十年!後來,因與忠石梁過浙東天目、阿育兩山作住。一日,佛殿前行,閑自東思西忖;忽然抬眼見一株古柏觸著,向來所得境界,和底一時颺下,礙膺之物,撲然而散。如自暗室中出在白日之下。從此,不疑生,不疑死;不疑佛,不疑祖。方始得見徑山老人立地處,正好與三十拄杖。(《卍續藏經》第70卷606、607頁)

  參禪至此,方得謂為“有禪”。因此,吾人應正確理解:“參禪未悟,或悟而未徹”,不可謂之“有禪”之義。

  “念佛偏執唯心而無信願”,或者雖有一點信願而其“信願不真切”皆不可謂之“有凈土”。

  “念佛偏執唯心”者,即固執唯心的理佛,將念佛作為降伏散亂妄想的方法,而不肯發願求生西方凈土。如蕅益大師《彌陀要解》說:“念佛功夫至風吹不進,雨打不濕,若無信願,亦不能生彌陀凈土。若具信願,縱未念到一心,臨終一念相應,亦得往生。”偏重唯心,即與仗自力法門相同瞭,雖然念佛,而不能謂之有凈土。

  論文揭示念佛人信願行不真切的種種表現,在現實生活中,這都是一些常見的現象。第一種表現是“悠悠泛泛,敷衍故事”。這種人雖然也信佛念佛,也發願求生凈土,但並不真切,不紮實,不專註,念佛時心不在焉;或隨眾起倒,心神旁騖;擾擾攘攘,過度光陰。總是信不真實,願不懇切,即便是曾有每天的定課,每多為世務應酬耗費精神,臨到做功課,不是疲倦昏沉,便是妄想紛飛,敷衍瞭事。有時甚至把做功課當成一種負擔,很被動,自己為自己尋找理由:今天太累,身體不大舒服等,今天功課不做瞭;這樣,逐漸荒廢下去。叢林雲水堂中有人說:“出傢一年,佛在眼前;出傢兩年,佛在天邊;出傢三年,望佛不見”,大致便是說的這種情形。初發心學佛時,挺虔誠也很勤苦,隨年時增長,逐漸地松懈下來,不能始終如一地堅持,以致數十年道業略無寸進;如是樣子,怎能謂為“有凈土”!

  第二種現象是“行雖精進,心戀塵境”。古人有雲:“愛不重,不生娑婆;念不一,不生極樂。”這種人雖能精進念佛,而願求往生的念頭微薄,留戀於現世生活中利名財色等五欲塵境。縱曰念佛功不唐捐,也隻能成為將來得度的遠因而已!古德雲:“吾人生死關頭,惟二種力:一者、心緒多端,重處偏墜,此心力也;二者、如人負債,強者先牽,此業力也。”(《夢東禪師遺集》第12頁,香港佛經流通處1990年版)是人臨命終時,由於平素缺乏出離心,求生凈土的心力羸弱,敵不住生前長時留戀塵境的強大業力,一念之間,便被留戀塵境的業力牽去輪回瞭。如是此人,縱然念佛,卻無凈土。

  第三種行為是念佛為“求來生生富貴傢,享五欲樂”。此人或今生貧賤,羨慕富貴者的生活,聞說修行能為來生,於是行善念佛,希圖來生富貴。第四種行為是念佛為“求生天,受天福樂”。天上的福樂,也是五欲樂,不過,較之人間,尤為殊勝。五欲樂者,凡夫沉迷於色聲香味觸之五塵境中,追求其可意的快樂,其實如同花間露、草上霜而已!

  如《摩訶止觀》卷四雲:

  呵五欲者,謂色聲香味觸。《十住毗婆沙》雲,禁六情如縶狗鹿魚蛇猿鳥。狗樂聚落,鹿樂山澤,魚樂池沼,蛇樂穴居,猿樂深林,鳥樂依空。六根樂六塵,非是凡夫淺智弱志所能降伏,唯有智慧堅心正念,乃能降伏。……眼貪色,色有質像,如聚落,眼如狗也。耳貪聲,聲無質像,如空澤,耳如鹿也。鼻貪香,如魚也。舌引味,如蛇也。身著觸,如猿也。心緣法,如鳥也。今除意(心緣法),但明於五塵。五塵非欲,而其中有味,能生行人須欲之心,故言五欲。(《大正藏》第46卷43頁下)

  《大智度論》卷十七雲:

  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猶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炙疥。五欲無益,如狗咬骨;五欲增爭,如鳥競肉;五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惡蛇;五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如假借須臾。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舍,為之後世受無量苦。(《大正藏》第25卷181頁上)

  又現實生活中,財、色、名、食、睡五事,能誘人迷醉,難以自拔,使人墮落,不能出離,故亦稱五欲。無論人間天上,五欲過患皆如經論所說。念佛,本來是為瞭要超脫三界生死輪回,現在此人卻留戀生死,將念佛來求福報,因果相召,非不能滿願,隻是其人的識見如是之淺短,實為令人可悲可憐也已!這就如同拿一顆無價的摩尼寶珠去貿易一粒巧克力糖吃。

  論文舉第五種行為是念佛為“求來生,出傢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宏揚法道,普利眾生”。凈土法門,念佛的目的,是在於求生西方阿彌陀佛極樂世界。今此人念佛的目的,是在於仍然滯留娑婆世界,要想來生出傢為僧。目的不一樣,所以,此人雖亦念佛,而不能謂之“有凈土”。

  綜上所舉念佛人,或無信願,或雖有信願而不真切,或為求人間天上的福報,或為求來生為僧等種種情形,根本原因在於沒有領會到佛度眾生的首要問題便是要瞭脫生死的問題。昔日,本師釋迦牟尼佛,於中印度摩揭陀國菩提伽耶大道場初成正覺,便往迦屍國波奈斯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位弟子說法,度之成為出傢比丘,天下從此佛法僧三寶具足。而其所說之法,所謂“三轉*輪”[1],便是苦、集、滅、道四諦之法。一代時教,(依天臺宗)判為藏通別圓。無論界內的藏通二教、界外的別圓二教,無論大乘小乘,內容雖多,而總皆依此四諦*輪為基礎。[2]

  苦集滅道四諦,亦稱四聖諦,乃是往聖先佛經歷修證實踐,證明為顛撲不破的真理,故稱聖諦。苦集二諦為世間流轉生死的因果關系。集,即煩惱,為因;苦,即生死,為果。滅道二諦為出世間返本還原的因果關系。道,即道品,為因;滅,即涅槃,為果。佛教眾生,要知苦斷集,要慕滅修道。知苦,即首先要明瞭認識到凡夫眾生流轉三界、輪回六道、飽受生死煎熬的痛苦,這是佛法中修行一切法門的前提,不僅是凈土法門而已。所以,古德開示雲:“真為生死,發菩提心,是學道通途。”(《夢東禪師遺集》第22頁,香港1990年版)

  由此可知,發菩提心,首先便是要瞭脫生死。除非已證無生法忍乘願再來的大菩薩,若自己不能出離生死苦海,侈談什麼發菩提心,度脫眾生,其主觀願望雖好,奈何實際上是辦不到的。諸大乘經論,皆如是說,自己尚且溺在生死海之中,焉能度他!按通途教道,至聲聞四果(阿羅漢),方得脫離三界生死,對一般凡夫來說,此甚難故,釋尊以徹底悲心,垂宣彌陀凈土之特別法門。若人於此倘不在意,則仍舊迷昧,錯過長往,求出難期矣!因此,如前古德又開示雲:

  “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號”十六字,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若真為生死之心不發,一切開示,皆為戲論。世間一切重苦,無過生死。生死不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出一胞胎,入一胞胎;舍一皮袋,取一皮袋,苦已不堪!況輪回未出,難免墮落;豬胞胎、狗胞胎,何所不鉆;驢皮袋、馬皮袋,何所不取!此個人身,最為難得,最易打失;一念之差,便入惡趣。三途易入而難出,地獄時長而苦重。七佛已來,猶為蟻子[3]。八萬劫後,未脫鴿身[4]。畜道時長已極,鬼獄時長尤倍。久經長劫,何瞭何休;萬苦交煎,無歸無救。每一言之,衣毛卓豎;時一念及,五內如焚。是故即今痛念生死,如喪考妣,如救頭燃也。

  然我有生死,我求出離;而一切眾生皆在生死,皆應出離。彼等與我,本同一體;皆是多生父母,未來諸佛。若不念普度,唯求自利,則於理有所虧,心有未安。況大心(菩提道心)不發,則外不能感通諸佛,內不能契合本性,上不能圓成佛道,下不能廣利群生。無始恩愛,何以解脫?無始冤愆,何以解釋?積劫罪業,難以懺除;積劫善根,難以成熟。隨所修行,多諸障緣;縱有所成,終墮偏小(偏空小乘,皆因無此菩提道心)。故須稱性發大菩提心也。

  然大心既發,應修大行。而於一切行門之中,求其最易下手,最易成就,至極穩當,至極圓頓者,則無如以深信願,持佛名號矣。

  所謂深信者:釋迦如來梵音聲相,決無誑語;彌陀世尊大慈悲心,決無虛願。且以念佛求生之因,必感見佛往生之果。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響必應聲,影必隨形。因不虛棄,果無浪得。此可不待問佛而能自信者也。況吾人現前一念心性,全真成妄,全妄即真。終日隨緣,終日不變;橫遍豎窮,當體無外;彌陀凈土,總在其中。以我具佛之心,念我心具之佛;豈我心具之佛,而不應我具佛之心耶?!《往生傳》載,臨終瑞相,班班列列,豈欺我哉?!

  如此信已,願樂自切。以彼土之樂,回觀娑婆之苦,厭離自深;如離廁坑,如出牢獄。以娑婆之苦,遙觀彼土之樂,欣樂自切;如歸故鄉,如奔寶所。總之,如渴思飲,如饑思食,如痛苦之思良醫,如嬰兒之思慈母,如避冤傢之持刀相迫,如墮水火而急求救援。果能如此懇切,則一切境緣,莫能引轉矣。

  然後,以此信願之心,執持名號。持一聲,是一九蓮種子;念一句,是一往生正因。直須心心相續,念念無差;唯專唯勤,無雜無間,愈久愈堅,轉持轉切。久之久之,自成片段,入一心不亂矣。

  誠然如此,若不往生者,釋迦如來便為誑語;彌陀世尊便為虛願;有是理乎哉?!(《夢東禪師遺集》第三、四頁,香港1990年版)

  觀此,對於行人,何謂“有凈土”、如何“有凈土”這樣帶有根本性質的關鍵問題,定能洞然於胸而瞭無疑滯矣。唯願同仁依此而行,本此而修,定可保證萬無一失矣!願共勉之!

  (待 續)

  【註 釋】

  [1]三轉*輪:法,謂軌持法則,即客觀事物規律的真相。輪,取喻為義。印度古時國王以金等為輪,征服四方。此取“動轉不住、舍此趣彼、能伏怨敵”,是為輪義。三轉者,謂示轉、勸轉和證轉。

  如佛初將四聖諦法,對五比丘一一指示說:“此是苦,是可以知道的;此是集,是可以斷除的;此是滅,是可以證得的;此是道,是可以修行的。”是為初轉*輪的示轉。

  第二番,佛對五比丘說:“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是為二轉*輪的勸轉。

  第三番,佛以身示范作則地對五比丘說:“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是為三轉*輪的證轉。

  如是對四聖諦,各以示勸證之三轉,是為教之十二行。在三轉過程中,能令行人生起眼(觀見)、智(決定)、明(照瞭)、覺(警悟)四種作用(功能),是為行之十二行。如是上、中、下三種根基的人,於三轉中,各得悟道證果。於此可見,佛陀不愧為是一位偉大的教育實踐傢,身教重於言教。如《禮記·大學》雲:“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請參見《佛說三轉*輪經》(《大正藏》第27卷911頁)

  [2]在藏教曰生滅四諦;在通教曰無生四諦;在別教曰無量四諦;在圓教曰無作四諦。(請參見《天臺四教儀》及《教觀綱宗》等)

  [3] 《凈心誡觀發真鈔》中本雲:《靈感傳》雲,須達共舍利弗往圖祇園精舍。須達捉繩一頭,舍利弗捉繩一頭,共丈量之。舍利弗慘然不樂,須達問故。答曰:以天眼觀見過去毗婆屍佛時,亦於此建精舍,而此蟻子在此中生,乃至七佛以來,皆於此建精舍,而此蟻子,亦在此中。至今九十一劫,受此蟻身,不得解脫。(《卍續藏經》第59卷545頁上)

  [4] 《大智度論》卷十七:鬱陀羅伽仙人得五通,日日飛到國王宮中食。王大夫人如其國法捉足而禮。夫人手觸,即失神通。從王求車,乘駕而出。還其本處,入林樹間,更求五通。一心專至,垂當得時,有鳥在樹上急鳴以亂其意。舍樹至水邊求定,復聞魚鬥動水之聲。此人求禪不得,即生瞋恚:“我當盡殺魚鳥。”

  此人久後思惟得定,生非有想非無想處,於彼壽(八萬劫)盡,下生作飛貍(鴿),殺諸魚鳥,作無量罪,墮三惡道。(《大正藏》第25卷189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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