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典篇 應作慈愛經
善求義利、領悟寂靜境界後應當作:
有能力,正直,誠實,順從,柔和,不驕慢;
知足,易扶養,少事務,生活簡樸,
諸根寂靜,賢明,不無禮與不貪著居傢;
隻要會遭智者譴責,即使是小事也不做。
願一切有情幸福、安穩!自有其樂!
凡所有的有情生類,動搖的或不動的,毫無遺漏,
長的或大的,中的、短的、細的或粗的,
凡是見到的或沒見到的,住在遠方或近處的,
已生的或尋求出生的,願一切有情自有其樂!
不要有人欺騙他人,不要輕視任何地方的任何人,
不要以忿怒、瞋恚想,而彼此希望對方受苦!
正如母親對待自己的兒子,會以生命保護唯一的兒子;
也如此對一切生類培育無量之心!
以慈愛對一切世界培育無量之心,
上方、下方及四方,無障礙、無怨恨、無敵對!
站立、行走、坐著或躺臥,隻要他離開睡眠,
皆應確立如此之念,這是他們於此所說的梵住。
不接受邪見,持戒,具足徹見,
調伏對諸欲的貪求,確定不會再投胎!
應作慈愛經腳註部份:
112 應作慈愛經 (Kara??yamettasuttaü):譯自《小誦9》、《經集1.8》。緬文版作《慈愛經》,為上座部佛教最受歡迎及最主要的護衛經之一。
本經隻有十首偈頌。開頭兩首半偈頌教導善巧於修行利益者應具足的十五種素質,中間六首半教導散播慈愛的各種方法,最後一首教導以慈心禪那為基礎修觀乃至證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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