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影(二)人生篇 三二、拜佛的意義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菩提心影 作者: 慈航法師2022-09-02

  三二、拜佛的意義

  平常所謂佛,乃是印度話“佛陀”二字的簡稱,意義是“覺者”。在人類能得到最高覺悟的,就是佛。佛是人類最高的模范,祂能指示我們如何做人,如何進步到超人的地位,乃至於最高的覺悟,所謂成佛。因此,信佛不但不是迷信,而且還是澈底的破除迷信者。一般拜佛的人,往往把佛、菩薩、和神,錯認為三位一體,甚至把泥塑木雕的或筆畫的人鬼神像等等,都統統叫他們做菩薩,這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瞭!菩薩也是印度話“菩提薩埵”四字的簡稱,意義是“覺有情”。“菩提”二字是“覺”義,“薩埵”二字是“有情”義,連起來就是上求佛覺,下化有情;以自己所得之覺,轉而再覺其他有情的意義。不過菩薩的覺,是沒有像佛那樣的圓滿究竟的。佛的覺好像是十五夜的月亮,菩薩的覺則好像是月初的月亮一樣,功德不同,工夫不同,分位不同。至於神,是世間上講忠孝節義的人,死後被人傢崇敬為一種立祠(P400)廟以資紀念的對象。有些拜佛的人,求菩薩保護他升官發財,求菩薩保護他多子多孫,求菩薩保護他百病消除,甚至求菩薩保護他中愛國獎券。這樣講起來,真是有點笑話!豈不是要菩薩也同各人一樣的去犯貪污偷盜等罪嗎?因此,我們要明白佛教本不是迷信,而拜佛拜菩薩的人,卻成瞭迷信。或者可以這樣說:“拜佛拜菩薩的保護人,並不是在佛像而是在佛經。”若誦經、讀經、講經、寫經、印經等,都真正可以得到佛菩薩的保護的。說個比喻,就等於父母教他的兒女說:“你們在傢或在外,都不得和人傢去打架。”這母親的教誨,就等於佛說的經。兒女能聽從父母的教誨,自然不會去犯法;並不是拜瞭母親的像,就不會去犯法的。凡夫在三界都是小孩子,聽瞭佛經,就等於兒女聽瞭父母的教誨一樣。佛教的范圍很廣,最低的限度,要做到下面的十條:

  (1)不亂殺

  (2)不偷盜

  (3)不邪淫

  (圖缺)(P401)

  (4)不妄言

  (5)不綺語

  (6)不兩舌

  (7)不惡口

  (圖缺)

  (8)不貪

  (9)不瞋

  (10)不癡

  至於拜佛,是屬於一種禮節,好像我們紀念 國父的功勛,向遺像行三鞠躬禮一樣。如果你一鞠躬就希望 國父能保護你發財,二鞠躬就希望 國父能保護你升官,三鞠躬就希望 國父能保護你康樂,那就早已失去瞭紀念的意義瞭。佛是三千大千世界的教主,由印度、錫蘭、緬甸、中國、日本,一直傳到歐美,遍佈全世界。我們向佛行禮,就等於向 國父行禮一樣,不是迷信。此外如燒香、點燈、供花等,其意義也與拜佛相同。信仰一份佛的教理,就有一份拜佛的禮節。佛是我們的模范師,我們對於模范師的恭敬,是理所當然的。

  佛教指出這入世的原理,是“互助”,不是如達爾文、馬克斯等提倡競爭或鬥爭。現代科學進步,便利於我們的地方,自然是很多;但以科學的方法去制造那些殺人的利器,對人類反是有害的。佛教卻不然,並可補此科學之不足。譬如你學佛,我也學佛,人人學佛,人人互助生存,豈不自然就不要制造那些殺人的利器瞭。人人把殺、盜、淫、妄言、綺語、兩舌、惡口、貪、瞋、癡的十惡都革除瞭,來效法佛的互助、博愛、平等的精神,自然是可以得到身心的自在、人民的康樂、世界的和平。所以唯有這樣,那才是我們拜佛的意義。(慈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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