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生問題
今天是講人生問題,今夜又是舊歷除夕,所謂人生之過程,又少去一年矣。吾人在世,寒則衣,渴則飲,饑則食,究有何問題當討論歟?
雖然,茍吾人知覺已盡陷於睡眠或死之狀態,自甘度其醉生夢死之生活則已矣;不然,則吾人生從何來,死歸何去,乃至外界之種種煩惱刺激,四時之寒暑遷流,能不無動於中歟?能不思有以求破此迷夢歟?若不自甘作醉生夢死之徒者,則待討論之問題尚多,試略舉七項:
(1)什麼叫做人?
(2)怎樣生?
(3)什麼叫做人生?
(4)以什麼目的來做人?
(5)做人有何價值?(P221)
(6)不做人可以嗎?
(7)究意要做個什麼人?
(1)什麼叫做人:何以謂之人歟?凡有頭目手足者謂之人耶?然則牛羊猴猩等,未嘗無頭目手足。或謂凡有靈覺者謂之人歟?然而除礦物植物外,其餘動物,固皆具有靈覺也。當知人者從“仁”,須具有仁義廉恥者方可謂之人,故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
(2)怎樣生:生活問題之不能解決,已成近代高唱入雲之老調矣。然而吾所討論者,非此生活之生,乃生命之生。此生命之流,世人大多認為實有,殊不知“生”、“住”、“異”、“滅”,四相遷流;前念後念,過去現在未來,剎那變換,如演電影,如旋火輪。古人雲:“交臂非故。”籲!“記得少年騎竹馬,看看又是白頭翁!”從白頭時而白歟?四十、三十而白歟?從騎竹馬而白歟?皆非也,當知從母胎中即已白矣。此生命流之時間,無始終,無窮盡,請觀下圖:(P222)
(圖缺)
(3)什麼叫做人生?人生之問題有二,一曰生從何來,二曰死往何去。
取長流之水而飲之,知其源發於高山;取珊瑚明珠而玩之,知其來自大海。然則今日兩手兩足,而賦有思想活動力之動物——人——其來亦有自歟?
曰:有之,請以告子。
吾人現前不常感覺有種種惱苦悲憂之刺激歟?
此刺激者,由於一種不能常住,變幻不停之作用而來,此作用者謂之:“死”。然則死自何來?曰:死時必經過一種發白、齒落、或病苦枯敗之作用,此作用者謂之:
“老”。然則老亦應有自乎?曰:有之。當知無生則不老,有生必有老,(P223)此老法之來處曰:
“生”。然則生又從何而來?曰:負債須償,犯罪伏法,此生法之來處曰:
“有”。然則有法之生者又為誰?曰:人贈子以禮物,子必伸手接之,此伸手之作用,可代表有法之來處曰:
“取”。然則取亦應有來者?曰:可憎之物,子必不取;子所取者,心必愛之,此取之生者為:
“愛”。然則愛之生者為誰?曰:請子觀劇,樂乎?曰:樂。餐之以美味,樂乎?曰:樂。我今告子,此知樂之作用曰:
“受”。然則受之來處亦請明以告?曰:佳肴滿桌,但未入子之口,能知味乎?曰:不能。琳瑯滿目,但廚門未啟,子能親乎?曰:不能。然則子亦應明受之所以能生者,當有一:
“觸”,介乎其間。然則生觸者又誰?曰:視“色”賴乎“眼”,聞“聲”在乎“耳”,辨“香”在乎“鼻”,知“味”、覺“觸”、瞭“法”,非“舌”、(P224)“身”、“意”不為功。夫眼、耳、鼻、舌、身、意,即觸之所基曰:
“六入”。然則又請示我以六入之生起者?曰:子投胎時,攬父母之赤白精血,識與物合,乃漸漸生此六結。此投合之分位曰:
“名色”。曰:厭惡哉!何以若是昏迷,甘願來處此膿血臭穢中?曰:此亦有來處,子現前睹美色之娟娟,不淫心躍躍乎?當日入胎時,四周暗黑,唯見於父母一幕淫劇。當父母出精血之時,由於前生所造之男女等業報,一念昏迷,因緣和合,遂墮此身,此之分位名之曰:
“識”。然則有人驅我歟?有主宰於其間歟?不然,何其不自由若此?曰:驅子無人,主宰亦無人。當知負財者憑契券以討取,犯罪者進牢獄以示罰;此契券與罪相,即子前生所造之業。當入胎時,四方暗黑,自然發生一種沖動之作用,名之曰:
“行”。或曰:生死之苦,我知之矣!敢問此行之根結何在?曰:此有一物名之曰:
“無明”。然則再祈教以無明之生者?曰:毋庸!此無明者,即生死之(P225)根本!攬“貪”、“瞋”、“癡”、“慢”、“疑”、“邪見”等法為體,於過去理事不明,未來理事不明,現在理事不明,故令眾生流轉生死。若能遵佛言教,斷惡修行,功行漸近,忽爾如夢忽覺,臨刑遇赦,至貧遇寶,則此根本無明永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諸垢既凈,則自心朗照,如如不動。
示圖如下:(P226)
(圖缺)
(4)為什麼目的來做人:觀上圖因果之理,故吾人應當認清善惡途徑,作有目的之前進。不然,則吾人來此世界為:
食飯而來做人歟?為:(P227)
著衣而來做人歟?為:
住屋而來做人歟?則世間牛羊鷹鵲蚤蟻等,亦如是也。今試向牢獄中問之:“君有何目的來此坐牢歟?”噫!亦正猶吾人之無目的來斯世間受種種苦也——牢獄中人因犯罪故無目的,不自由而坐牢,則吾人因過去業牽,亦無目的不自由而來生,其理甚明。譬如夜夢,夢見種種山河大地親朋戚友,我何嘗有目的令之變起耶?
(5)做人有何價值:孟子曰:“生如行屍走肉,死與腐草同朽。”人生誠無價值可言矣。雖然,釋迦牟尼佛有言:“人生難得,佛法難聞。”茍能為佛法而犧牲,自然有人生之價值在。
(6)不做人可以嗎:世人看破人生之無價值,類多消極而自殺;或因失意情場,或因其他刺激,故抱定一死,以快此生。姑不論其負自己、負國傢之罪過,然果可以一死而永斷煩惱歟?當知不然!何以呢?蓋此身方死,而彼趣又生,避影存形,徒自欺誑!縱不信因果輪回之理,然亦有因果輪回之事實可以證明。試靜思之:即如現前之吾人,茍非此死彼生輪回而來者,則(P228)世間人種,早已斷滅;乃至日月之臨照,暗而復明,排泄物之落土,復變為可食之物,長江之水,流而不竭等,是皆事實上之輪回證明。故自殺一途,實屬不可!然則如何方善?當討論究竟做人問題。
(7)究竟做個什麼人:欲知究竟做人之方,當先識人心之相狀。心有二種,一者妄心,一者真心。然,心亦由眾生情執立名,實則非一非二,非真非妄。譬如捏目觀月,見月為二;當手捏未停時,固不可言月為一為二,亦不可信何月是真,何月是妄,然亦非無真月。
妄心者何?即吾人現在擾亂紛飛向塵境中貪取不停者是。若迷認為實,則隨逐貪瞋癡等,流轉生死無窮!
真心者何?即吾人本來不垢、不凈,不增、不減,不來、不去,不一、不異之心體是。此心朗然獨耀,如日月住空。照廁溝而不垢,照河海而不凈,故雖終日睹色聞聲,如鏡照像,不留痕跡。然此心如上月喻,並非離開妄心別有,傅大士雲:“夜夜抱佛眠,朝朝還共起……。”徒以眾生煩惱業纏,故須從人格地位上做起,使善增惡減,乃能漸漸證得。(P229)
人格之人維何?可分作做現在未來人兩種:
斯二種人之屨踐,法亦至簡而不繁,分解決現在生活與應世接物二者:
何謂解決現在生活?斟酌人之生活情形,除現前開支及將來兒女婚嫁費用外,留一部分作社會救濟孤寡及其他功德事業,是即謂作未來人。縱或經濟力量不足,亦當盡心力作利益他人之事業。
應世接物,不外乎父母、兄弟、親友、妻室、子女、鄰居、社會、國傢、自身數者,茲列表於左:
(圖缺)(P230)
如上數者,至簡至易,茍能遵而篤實履踐,則善增、惡減,自能直至菩提,所謂:“至美者不華”。茲再立一善惡業感果階級表於下:
非增非減、非來非去
佛非善非惡、非垢非凈
非常非斷、非一非異
(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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