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大乘佛法救世
前次本會(仰光佛學會)開一周年紀念大會日,本人想把這個題目提出來解釋一下,後因時間關系未講。現在把他分析一下,以便不明白佛法真義者,得一個認識。解釋此題,先由下而上,次由上而下,是往還的連環式,請讀者註意。
甲、世義
什麼叫救世?在佛學上說他有兩種意義:(1)世,是遷流義。因為世有三世,所謂過去、現在、未來。過去猶有過去,由過去遷流至現在;現在猶有現在,由現在遷流至未來;未來猶有未來。其實這“過去現在未來”是對待的名詞,推之,過去實無始;退之,未來亦無終;不過是一個成住壞空、空成住壞,四相遷流的變相而已。(2)世,是相續義。假若世相遷流而不相續,則必成斷滅,“世”之意義已不成矣。由此世之遷流、相續二義,由遷流,(P110)故“無常”;由相續,故“苦”。因世有“無常及苦”,故發生救義。
乙、救義
雲何為救?其義有二:(1)拯救義,蓋世有無常及苦,則必須拯救提拔。如人之墮污泥中,必假方法拔出之;(2)濟渡義,世間既是無常及苦,必假方法濟渡之。如人之墜落深淵,必假船筏而渡之。由此拯拔、救渡二義,故稱為“救”。
丙、救世義
世雲何救?其義亦二:(1)與樂義,(2)拔苦義。雲何與樂?蓋有“器”之世間,必有“情”之世間,即眾生是也。一切眾生墮在此遷流、相續、無常、變壞之中,其苦不堪!事實俱在,毌容多贅;凡有心救世者,必思與其樂。然與樂,必先拔其苦,故進言拔苦。苦雲何拔?則先設“法”而超出此世間是也。其法雲何?
丁、法義
雲何為法?其義雲何?“法”者,即宇宙間一切事事物物是也。在佛學(P111)上稱它為“法”,總括“世”、“出世”間一切之統稱代名詞是也。其義有二:(1)持性義,(2)軌解義。雲何持性?凡稱一法,無論有為、無為、名言、種類、自相、差別,皆能任持自性,佛典中所謂“能持自性”是也。雲何軌解?軌是軌范,解是瞭解;蓋一法既有自性,則能令物生解,所謂由法之有自體,能令人明瞭若何,在佛典所謂“軌生他解”是也。法義既明,請進言佛。
戊、佛義
佛義雲何?約言有二:(1)三覺義。何為三覺?所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者,故稱之謂佛。佛能自己覺悟宇宙人生虛實之相,又能說出自己所覺悟者,開示與眾生,令一切眾生同臻此覺而後已,故雲覺他。所謂覺行圓滿者,乃是佛之自覺及覺他之功行圓滿是也。(2)二滿義。滿,是滿足,所謂佛是福足、慧足,“福慧圓滿”之總稱是也。經雲:“三覺圓,萬德具,故稱為佛。”
己、佛法義
佛義既明,則佛所說之法,其義雲何?佛法無邊,總括分二:(1)勝諦義,(2)俗諦義。雲何勝諦(又雲勝義諦)?勝義諦者,不可言說者也。佛經(P112)所謂不可思議,唯有修行者親證其境界;若假言詮,則可雲“真空”是也。既稱真空,則有何說?故雲不可說。雖不可說,然佛不說斷滅法,故有俗諦。俗諦雲何(又雲世俗諦)?乃世間一切之方便言說是也。若依勝諦,則一法不立;若依俗諦,則萬法全彰。一法不立,故稱真空;萬法全彰,故曰假有。空非斷空,即色是空;有非真有,依空顯有。非空非有,非斷非常,故稱中道佛法。佛說假有,則破撥無因果之邪見;佛說真空,則除一切凡夫之迷情。雖說真空,則俗諦之“善惡因果”,一一建立;雖說假有,則勝諦門中“一法”亦不可得。雙遮雙照,其佛法價值,豈世間一切學說可同日而語耶?夢乎哉!
庚、佛法救世義
佛法既明,雲何救世?其義有二:(1)勸善義,(2)改惡義。世間之苦從何而有?必從眾生自作而有,非天賜,非地成,非人與,亦非無因,皆由眾生別造共造之所致;別造稱之別業,共造稱之共業。別業之別報,故約根身而言;共業之共報,故約器界而言。故吾人共居之地球,乃共業共報之處所。(P113)
知乎此別業別報、共業共報之至理,則知天堂地獄雖有,亦不過是眾生共業共報之境不同也,何足稱奇?則佛說之西方凈土,亦不過是吾人凈業之所成,同業之所感者也。
佛法救世之苦,無非開示一切眾生“改惡從善”四字而已矣,而超出此無常及苦之世間而已矣。佛法如是,救世如是。
辛、乘義
雲何為乘?其義有二:(1)盛載義,(2)運轉義。乘如“車乘”,具“盛載運轉”之功,其義易知,姑從其略。
壬、大義
大義雲何?亦分為二:(1)包羅義,(2)周遍義。包羅則無時間性,周遍則無空間性。超出時空二間,大之一義,已足顯明,非先小後大之普通名詞也。
癸、大乘義
大乘之義,離釋則通乎世間,合釋則專就佛法,其義雲何?析之為二:(1)豎窮義,(2)橫遍義。豎窮則通乎三世,橫遍則通乎十方。十方三世一切眾(P114)生,凡修一毫一末一沙一滴之善行,皆歸納於大乘之中;絕非平日誤會者所謂“離開入天之善法,及聲聞辟支之道果,而別有大乘”者之可比。若對小言大,此乘已不足稱大,蓋不能盛載運轉一切眾生,皆至無上佛果之涅槃彼岸耳。若能普收入天二乘之一切功德,統歸佛海,同登覺岸,方足稱為“大乘”。
子、大乘佛法義
大乘雖明,則大乘之佛法,其義雲何?大乘佛法,其說雖多,總括綱要,不出其二:一曰緣起,二曰唯識。何為緣起?佛所說法,乃親證其境界,實事如是,非莊生之寓言可比,亦非他教所謂有一創造及主宰者;乃說明一切萬有事事物物,無論自然界、人為界,都不過是眾緣假合而顯現,實無個體之可言。自現象而言,仿佛似有;論實在而言,其性本空。“眾緣性空”之真義,乃大乘佛法最高之結論。吾人有心研究佛法者,對此不可不知。雲何唯識?所謂宇宙萬有一切事事物物,無有實境,不過吾人心識中所現之幻影耳。迷情凡夫不知,如山河大地、水陸空行、色聲香味、根身器界、悲歡離(P115)合、得失窮通,事事實有,誠如夢中所見之境,所作之事;正在夢中,誰人相信是幻境?唯醒中人則曰虛無。一切眾生大夢長夜,無明未醒,誰信是幻?惟佛一人是大覺之人,復呼一切無明長夜之眾生,速起覺悟,故方便言說,外境實無,皆是眾生業識之所變現。眾生若果悟明外境是幻,則識之一字,亦不可得,況言“唯”耶?佛說“唯識”,其旨趣雲何?蓋凡夫執有,外道執空。執有,則迷情六欲,故常受輪回;執空,則撥無因果,故永墮三途。二皆是病,佛法中真空之義未明,不墮常見,必落斷見。斷常二見,乃外道之深病,學佛法者,對此不知,則必至起增益、損減二謗,所謂“附佛法”之外道是也。佛建唯識深義,遣此空有之病,乃非空非有之中道佛法是也。
綜上緣起、唯識二義,代表大乘佛法之教理,其旨趣雲何?蓋緣起故性空,唯識故無我,根據此性空無我之教義,方足雲“救世”。
醜、大乘佛法救世
大乘佛法救世,其義雲何?則直答之曰:“和合義,互助義。”何以故?(P116)蓋前雲大乘佛法,是說明緣起,既稱緣起,則其性本空,方能和合。前大乘佛法所說明唯識,既稱唯識,則本無實我,方能互助。
舉世之人,所以不能和合,不能互助者,皆未明大乘佛法中之緣起、唯識之真義;故舉世滔滔,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皆未能瞭達“性空無我”二義之咎故。伏望諸君,對於佛法,已信者,固不必論;若未信者,對此大乘佛法之教義,猶目佛教是厭世,是消極,是腐化,則真無法可救矣!悲夫!
茲建立一比量,以當結論:
宗——大乘佛法是救世主義
因——積極宣揚和合互助故
喻——同喻如大同主義,異喻私我主義(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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