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佛學與人生之關系
甲、發端
本日之講題,為《佛學與人生之關系》。吾人在佛學會中而講佛學,固(P241)屬正理,然何以涉及人生關系?餘意謂佛學之價值,在其能闡明人生之真理,返妄歸真,斷迷證覺;以純正的說理,對治人生的癥結,使人群咸得其益,則是“佛學”與“人生”之關系並立焉。
乙、人生的煩惱相
吾人既認為佛學為破迷指悟之學,彼所謂迷信者,固迷者自迷。餘茲不欲多辯,請先申說人生的煩惱相。
人生二字,含義頗廣,今用鳥瞰法,觀察人生色相;色相既明,即人生之意義亦可明瞭。據佛傢觀察人生色相,即“煩惱相”是也。此煩惱相,姑名之曰“不良的現象”。無論個人、傢庭、社會、國傢,以至全世界,均為此“煩惱相”表現之場所。換言之,即煩惱有普遍義;以煩惱充滿人間,非限於局部者也。
佛學謂“根本煩惱心所”有六種,人生不良之現象,依此根本煩惱心所而生,茲列舉如次:
貪、瞋、癡、慢、疑、不正見,此六種煩惱心所為一切煩惱之根本。若(P242)隨根本煩惱而生者,名曰“隨煩惱心所”。其數有二十,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二十種隨煩惱,連根本煩惱,計有二十六種煩惱。敢問諸位自身,有此諸種煩惱之不良現象否?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若餘自問,即有二十七煩惱,雲何餘有二十七煩惱呢?蓋二十六種煩惱,餘既一一具有,即得一個煩惱“總相”,多加此煩惱總相在內,即成為二十七數。餘之學佛,為這此故;諸位之研究佛學,亦為遣此故。真不能不下大決心,將諸不良的行為,改為良的!即以“不”字遣之;如“忿”改為“不忿”,“恨”改為“不恨”是也,以不準此。夫既有此不良之煩惱相,依相對的理論而言,亦必有所謂良者在,方合道理。佛曾開示吾人,善心所有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此十一種善心所,即人生優良的心理現象;以此良的,對治不良的,是改造自身、傢庭、社會、國傢、世界的正當方法。以此心理的改造為原動力,進而改造外境,人生的意義方見真實。惟欲改造自傢心理,使不良的成為良的,當由佛學悟(P243)入,可見佛學與人生的關系至為密切。
丙、平等的人生觀
又次,今有人言:“人生之缺憾,由不平等故;若能實現平等義諦,打倒種種不平等的世法,即人生之意義,自見充實。”言雖有理,未免含混。蓋唯言“平等”二字,以之語人倫,為人倫平等;語智識,為智識平等;語身體,為身體平等;此即不合道理!
謂人倫平等,即“子”與“父”平,人必駭愕,以其違反倫常故。謂智識平等,即“下愚”與“上智”平,何來聖凡之分?其取消“智”度,無信可征。謂身體平等,即高下長短之一一人身,何能強為“斷”、“續”,使得其平,是必違反生理。故餘以為平等二字,不能亂用。依佛傢眾生平等說,以“心地”平等,為真平等,為根本的平等。《楞嚴經》雲:“若心地平,一切皆平。”此言說出平等之真義,固吾人所當深思者也。然則心地平等,其意雲何?曰:“父以善心待子,子以善心待父,己不欲人之加諸我者,我亦不欲加諸人。父子同此善心,是二而一;強名之為父慈子孝,是一而二。”(P244)然既同臻善境,已得其平,此謂之心地平等一也。聖賢以善心觀凡愚,凡愚以善心待聖賢,二者同此善心,臻於善境,已得其平,此謂之心地平等二也。一傢如是,一社會如是,全世界如是,平等平等,名之日“平等的人生”。然欲實現之,非具有佛學素養不可;則佛學與人生的關系,已甚明矣!
丙、從佛學上得到人生之斷案
吾人依佛學之觀點,欲知世相究竟,必先知有情聚之來源,即對於十二緣起論中由識而有名色,由識生則名色生,由識滅則名色滅;所雲滅諦,當深切瞭解於此也。一切種子皆在第八識中,無始以來,種生現行,現行重熏種子,種復引種故,以致生死流轉無盡。所謂有情聚,祇是此生流轉無盡中之假和合,祇是自心造作耳。然“心”釋為“佛性”,一切眾生有心聚,即一切眾生皆具佛性。在佛性上無分自他人畜,乃至人類生死、世界成壞、苦集重重,我執、法執等等俱遣,大澈大悟,依妄返真,其性如如,是即人生之究竟觀也。(P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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