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影(二)人生篇 二九、以佛法融攝一切學術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菩提心影 作者: 慈航法師2022-09-02

  二九、以佛法融攝一切學術

  佛法的理趣,雖然是“不可思議”的深廣,所謂放之則能“盡虛空,遍法界”,無一法不是佛法;收之則在“一微塵”、“一毫端”,都是具有佛法的理致。但是佛陀的教法是“自覺、覺他”,“救世、救人”的無上法寶,佛法乃是“福世利群”最妙的指南針。所以凡是佛弟子皆應竭誠努力,以佛教真(P387)理來建設世界上的新文化。佛法雖是由佛以“無上菩提”所親自證得之真實義理,但是這些化導人群“修善、斷惡”真善美的教法,乃是佛陀在世的時候,以理智來觀察人類千差萬別的機宜,而由佛的大悲心所流露出來而施設的。所以佛法並不是高深奧妙而脫離人生的,實際上,佛法是“適時應世”,人人皆能如理實踐的“處世哲學”。

  我們如果要使佛學針對時代的“機鋒”和思潮,而能把它普遍昌明於世間,就必須先要觀察往昔的佛學,是怎樣適應環境及各種主要的時機的;而可從原則上去推行發展,再去觀察現代學者最有感化力的思潮,並設法如何能夠使佛法作為世界思潮上最主要而最有毅力的指導和因素。或者是以佛法來策進發揚人群合理的地方,或者是以佛法來糾正人類錯誤的思想,這實在是每個佛弟子應盡的重大責任!

  在這血肉橫飛的戰爭時代,世界上最優秀的學者,都考慮或討論怎樣去建立世界永久的和平。說到促進世界和平,當然亦是佛弟子義不容辭的重責!以佛教的真理來建設世界新文化,而積極的改造社會人心,乃是“化幹(P388)戈為玉帛”的最好方法,所以佛弟子應註意怎樣能使佛法成為世界新文化的主要因素。佛學雖然不是世間的“有漏學”,但是能隨一切有漏學的緣,而融攝一切有漏學的真理。

  第一,哲學——在日本叫做“愛智學”,它是研究宇宙人生從何而起,及歸宿問題的一種學問。哲學重在理想,佛學的“正遍知”、“妙覺智”,教人不要迷真逐妄,要由妄返真,才能解脫眾生的苦惱。所以佛學是最澈底、最真實、最高無上的哲學。

  第二,宗教學——宗教學是建立在信仰、理智及感情的上面。佛教所說的“信、解、行、證”的四種方法,純然是宗教學的意味。這樣講起來,佛教是最理智的宗教學。

  第三,科學——科學的基本條件是:①註重事實,②瞭解關系,③精密正確,④力求透澈。科學方法能運用分科研究事物,例如天文、地理等科的專門研究。科學又重在分析,而佛學將宇宙萬有的法分作“有為法”和“無為法”兩科來分析,用因明唯識來細細解釋,足見佛學是最精密的科學。(P389)

  第四,政治學——政治學隻可以治理一切人的身傢及社會、國土等,但缺乏能力治理人心,及深入人心的功效。治理人心最有效的,莫過於佛學;所以佛學的威力,實越過於政治。凡身心、傢國、社會,以至世界各種繁復問題,如遇佛學,可迎刃而解。所以佛學可謂是至高無上之政治學。

  第五,法律學——法是事的意思,律是規則的意思。國傢政治的優劣,須看法律的有無效力。佛教有戒律,猶國傢之有法律。佛教的戒律是要各人自動的遵守著,凡能持五戒的人,對於國傢的法律,是絕對不會觸犯的。所以佛學的“律法”,也是最好的法律學。

  第六,軍警學——意思是用來防非止過,並不是用來侵略殘殺的。軍警可以用來防衛國傢社會的安寧,但是不能防心。能防止人心不去為非作歹的,莫如佛學,所以軍警學無論如何是趕不上佛學的。

  第七,倫理學——倫理學要研究討論善惡的問題,以論定人們做人所應當奉行的規則。佛學中所說的“六波羅密”,便是最殊勝的規則,又是最合理的行為。所以佛學中的“十勝行”,就是真善美的倫理學。(P390)

  第八,論理學——論理就是說話有規矩,要合道理,方能與人辯論。佛教的因明學,是詳審精密的,如果精心研究,那末,無論與千萬人辯論,決定是不會失敗的。所以佛教的因明學,就是最高的論理學。

  第九,心理學——心理學是研究人心的感覺、意志、欲望等各種現象的學問。佛學中的“法相”、“唯識”,關於講述心理部分,實在比較其他心理學高明得多。所以佛學也是最精妙的心理學。

  第十,社會學——社會是研究人群歷史的發展,或說明群態的學問。佛學的緣生法論人群社會的起源,以諸行無常說明人群的變遷。所以佛學亦包括瞭社會學。

  上面十種學說,都是關系人生最重要的學說,在人生是缺一不可的。佛學既能融攝一切世間學,故每一個佛弟子皆應秉承我佛救人救世的無畏精神,努力以佛教的真理來建設世界的新文化,而培養民德以奠定世界新文化與永久和平的基石。

  如果我們佛弟子有志“法化”全球,使人類獲得真實的利益和永久的和(P391)平、快樂,就必定要無階級、無種族優劣的分別,而發揚光大佛教的真理,推廣佛化的教育,及以“慈悲喜舍”、“三輪體空”的精神,來建設慈善事業,創造世界樂園。

版權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本文系作者授權本站發表,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喜歡發佈評論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