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一七、熏習的資格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菩提心影 作者: 慈航法師2022-09-02

  一七、熏習的資格

  一講到熏習,必定有“能熏”和“所熏”;好像用香去熏衣服一樣;香熏衣服,香是“能熏”,衣服是“所熏”。八個識,那一個是能熏,那一個來當所熏呢?當然,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熏”。你怎樣知道呢?就拿個比例來說吧!例如,眼識去見物,或是見一個人,為甚麼見過瞭之後,不會忘記呢?一般人都以為藏在腦海裡面,在唯識傢說起來;這印象是落在阿賴耶識裡面——藏識。眼識是這樣,其餘的;耳聞,鼻嗅,舌嘗,身觸,意知;一切的一切,隻要你有影像留下來,都是藏在這阿賴耶識裡面。可見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熏無疑瞭。下面就來講到它們的資格。

  甲、所熏的資格

  說到“所熏”的資格,有四個條件:

  (1)堅住性——“堅住”的意義,就是說所熏的條件,它的性質,一定要堅住,並應具備兩項條件:第一、是要一類的無記性,不能有善惡的性質常常去變動。第二、是要無論在甚麼時候都要有它。“這可見除瞭第八識能擔當這一類”和“相續”兩條件外,其餘的前六識,以及色法等等,不是三性互換,就是色心間斷,無想天和無色界,就間斷瞭,所以前七識是不能做所熏,唯有第八識,既是一類,又是相續,才能做所熏的。

  (2)無記性——“無記”的意義,就是不是善,也不是惡,可以記別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是純善,就不能受惡熏;如果是純惡,又不能受善熏;唯有這阿賴耶識,既不是純善,也不是純惡,所以善惡皆可熏習,這可見前六識是有善惡性的,皆不能做所熏。因此佛的第八識是純善性,也是不能做所熏。

  (3)可熏性——“可熏”的意義,有兩個條件,第一是要有“自在”的意義,第二是要有“虛疏”的意義。“自在”,是簡別第八識所相應的五個心所,是不自在的,因為它們是要依靠心王,如果離開瞭第八識的心王,它們就不能自由生起,所以叫做不自在。“虛疏”是簡別無為法的。因為無為法是堅實的不能受熏的東西,唯有第八識的心王,它不但是無記性,並且能夠自由地自己生起,又是有為法虛疏的東西,所以它能夠做所熏。

  (4)與能熏和合——所熏和能熏當然要和合,和合就是要同時並同處。“同時”,就是簡別前後剎那不能所熏;“同處,就是簡別別人的識不能來熏我的識,要同在一剎那的時間,又是自己的前七識,才能熏自己的第八識。具足上面的“堅住性”“無記性”“可熏性”“與能熏和合”這四個條件,才能做所熏的資格,這,唯有第八阿賴耶識方能擔當這個責任起來。

  乙、能熏的資格

  所熏的資格,既然明白瞭,那末,能熏的資格又是怎樣呢?當然也有四個條件:

  (1)有生滅——設若不講熏習的話就罷,如果一講到熏習,那一定有動作,有動作就有起落,所以做能熏的條件,第一種就是要有生滅。這就是簡別無為法和虛空都不能做能熏。第八識既然是做所熏,那做能熏的當然是前七識的心王和心所瞭。 (2)有勝用——簡別幾種東西沒有勝用:①異熟心王心所,是沒有強盛的功用;②一切色法,是沒有緣慮的功用;③不相應行法,強盛的功用和緣慮的功用都沒有,所以都不能做能熏的資格,唯有前七識二用全備,所以才能夠做能熏資格。

  (3)有增減——增,就是加增;減,就是減少。這增減的條件,是簡別佛果的功德,他是已經圓滿瞭,再不能受熏,唯有我們眾生,才有熏習的功用,亦即是我們眾生的前七識心王心所,來做“能熏”瞭。

  (4)與所熏和合——前面的所熏既然要同能熏和合——同處同時,那末,現在的能熏,不消說,當然也要同所熏和合——同時同處。怎樣可以用前念的前七識,去熏後念的第八識?或者是用別人的前七識,來熏自己的第八識?那當然是不可以的。唯有自己的前七識心王心所,同在一剎那時,來熏自己第八識的心王瞭。

  依上面所說,“所熏”有四個條件,“能熏”也有四個條件,我們就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

  (1)做所熏的資格,唯有第八識的心王。

  (2)做能熏的資格,唯有前七識的心王和心所。

版權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本文系作者授權本站發表,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喜歡發佈評論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