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一九、種子的條件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菩提心影 作者: 慈航法師2022-09-02

  一九、種子的條件

  說到種子的條件,一共有六條:

  甲、剎那滅

  “滅”,就是生滅的滅;“剎那”,就是最短的時間。在佛學上說,一彈指間,分析開來,還有九十個剎那;可見小到不能再小瞭!比平常說的一秒鐘還要更小。因為佛經上說滅有三種——(1)長時滅:那是從無始時來,一直到未證涅槃以前,都是在三界裡流浪生死,這叫做長時生滅。(2)一期滅:這就是受生起,一直到臨命終時為止,這叫做一期生滅。(3)剎那滅:就是念念之間,不得停住,也就是即生即滅的意思。現在說:做種子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是“剎那滅”的東西,方可以有做種子的資格。這就是簡別“恒常不變”和“斷滅”的東西,不能夠做種子的資格。這可見虛空、真如、無為法,以及龜毛、兔角,都不能做種子。

  乙、果俱有

  做種子的第二個條件:還要種子的“因”和現行的“果法”要同時而有。這個先要明白唯識傢所說的有四種——(1)現熏種:就是現行的因,熏成種子果。(2)種生現:就是種子的因,生起現行的果。以上這兩種,叫做“異類同時”的因果。因為種子和現行,類雖是不同,然而因果都是同時的。(3)種引種:就是前念種子的因,引生後念種子的果。因為種子和種子雖是同類,然而一個是屬於前念,一個是屬於後念,所以是異時,這叫做“同類異時”的因果。(4)現引現:就是前念的現行,牽引後念的現行,這沒有因果的關系,因為前後兩個現行,各有種子在底下做它的因,所以叫做“真等流”。現在說:“果俱有”的條件,正是說的第二種“種生現”的意義。因為種子是因,生起現行果的時候,是因果同時,所以叫做“果俱有”。這是簡別不但“現引現”“種引種”不能做種子的條件,就是“現熏種”,資格還是不夠,因為它還是有間斷的啊!

  丙、恒隨轉

  做種子第三個條件:就是要“恒隨轉”。“恒”、是恒常,“隨”、是隨順,“轉”、是流轉。意思就是說:做種子的條件,要恒常一類的相續流下去,這是簡別前六識是不可以的。因為它是有間斷,不是恒常,善、惡、無記、三性,是常常的互換,所以它不是一類,因此不能做種子的資格。

  丁、性決定

  做種子第四個條件:就是要“性決定”。“性”是性質,“決定”,是不亂變動的意思。例如善種,決定生善的現行果法;惡種,決定生惡的現行果法,決不會善種生惡果,惡種生善果的道理,這就叫做“性決定”。這是簡別有一類小乘人說:善生惡,惡生善的不對。

  戊、待眾緣

  佛經上有的時候說因緣,有的時候,因是因,緣是緣。現在所說的因,就是種子;緣,就是除瞭種子以外,其他的一切助緣。拿個淺顯的比例來說:譬如種豆,豆種是因,除瞭豆種以外,其餘的水、土、陽光、空氣、人工、肥料等,這不是助緣嗎?佛經上說,但有因沒有緣,固然是不能生果,就是有緣而沒有因,也是不能生果,這是很明顯易知的事實;必須要“因”和“緣”都具足瞭方能生果。所以做種子第五個條件,就是要“待眾緣”。說到“待”,可見緣不是時時刻刻都有的。如果不用“待”的話,那無論什麼時候,都應當生果,然而事實上不是這樣,必須等待緣合的時候,“因”這

  方能夠生“果”。這就是簡別外道的“自然生”,和小乘所說的“緣恒有”,不必待緣的不同。

  己、引自果

  種子第六個條件,就是要“引自果”。“自果”例如色法的因,生色法的果,心法的因,生心法的果,善種生善果,惡種生惡果。佛經上說的六根、六塵、六識,這十八界各各不同的因,而生各各不同的果,一點都不能錯亂,這就叫做“引自果”。小乘有一部分人說:色種可以生心,心種可以生色,那是不合理的。

  綜上六個條件統統具足,方可以算仿真正的種子,這個道理,不但阿賴耶識裡面含藏所有的內種,是應當具足六個條件,其實,就是外面的谷麥等種,也不能例外,不過我們沒有去留心罷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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