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二七、佛教與佛學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菩提心影 作者: 慈航法師2022-09-02

  二七、佛教與佛學

  佛教、佛學、佛化、佛法,從普通的一般眼光來看,似乎沒有什麼分別,但是過細思索一下,它每一個名詞,都有它的用意與解釋的,否則為什麼不用一個就夠瞭呢?諸君要知道這個原因,就請看下面的解釋。

  在未作解釋之前,先將四個標題,略加說明:

  (1)佛教——教育

  (2)佛學——學理

  (3)佛化——化導

  (4)佛法——法則

  佛是具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個條件的大覺悟者,換言之,就是自利利他與福德、智慧圓滿的一個人。諸君類多已明,茲下詳釋。

  怎樣叫做“佛教”呢?教是教育,佛教就是以釋尊倡行的教育去改造人類的惡行變成善行,破除生死的煩惱,以及出世間一切圓融無礙的意思。

  怎樣叫做“佛學”呢?學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學理,可以使人類根據這種學理,達到成佛的願望。所以這個學理,也就是學佛人的一種工具。

  怎樣叫做“佛化”呢?化是化轉引導的意思,能夠用各種方便化轉引導眾生,從染污中變成清凈,從兇暴中歸於道德,從生死中求得不生不滅、種種圓融無礙的正道,所以叫做佛化。

  怎樣叫做“佛法”呢?法是法則,具有兩個條件:“任持自性,軌生物解。”譬如火車的鐵道,能保持它的自性,不與其他樹木石頭等雜亂失其自相,叫做“任持自性”。火車從上面走過,有條不紊,叫做“軌生物解”。如桂花能保持它的自性,不與其他樹木草石乃至其他的花卉雜亂失其自相,也叫做“任持自性”;又如人見瞭桂花,決定知是桂花,不是生其他茶花荷花等知覺,叫做“軌生物解”。但這個范圍極大,凡是世間人物山河,及種種名言文字,乃至心中思惟所到,或者修行親證所得的,通通叫做法。所以我們佛教,教化人群,實在是至深至廣啊!

  現在我們既然有瞭佛教、佛學、佛化、佛法這四個寶鑒,作為我們學佛的依據,為什麼我的題目又隻用佛教與佛學呢?因為“佛教”與“佛化”,同是教化的作用,可以攝為一類。“佛學”與“佛法”同是教化的一種工具,也可以攝為一類。所以我的題目定為“佛教與佛學”。

  現在分作“教”、“理”、“行”、“果”四段來討論:

  怎樣叫做“教”呢?凡釋迦牟尼所說的一切經典,通叫做教。乃至依釋迦牟尼經典所產生的歷代大德著述,亦叫做教。現在流佈全世界的,總合起來大約可分為四大系——(1)巴厘文系,(2)藏文系,(3)華文系,(4)英文系。

  (1)巴厘文系——乃印度一種方言的白話文,類多用於小乘經典。所流佈地點為緬甸、暹羅、安南、錫蘭等處為特多。

  (2)藏文系——乃接受印度文雅語梵文的一部份,及中國唐太宗時中國文言文一部份,密宗為最多。現在流佈於尼泊爾、蒙古、西康等處。

  (3)華文系——印度的方言白話文和雅語的梵文都有,教義則包含大、小、顯、密各宗;現流佈地域為日本、朝鮮、西藏等處。

  (4)英文系——最近輸入歐美各國的,類多印度、中華、日本的雅語文,和錫蘭等處的巴厘語的方言文,但均以英文為基礎,故統屬英文系。

  若是歸納起來,無論是巴厘文、藏文、華文、英文、統統都是釋迦牟尼佛的“教”法,所詮的不出“理”、“行”、“果”。不過講到這裡,又似乎麻煩瞭!怎樣呢?經典有這麼多,《華嚴經》有《華嚴經》的道理,《法華經》有《法華經》的道理,《般若經》有《般若經》的道理,形形色色,豈不又麻煩瞭麼?其實有四個道理就可以統攝,那四個呢?(1)五法三自性,(2)八識二無我,(3)諸法畢竟空,(4)法界無障礙。

  怎樣叫做五法呢?⑴名,⑵相,⑶分別,⑷正智,⑸如如。

  怎樣叫做三自性呢?(1)遍計所執自性,(2)依他起自性,(3)圓成實自性。

  “名”是什麼意思呢?茶杯有茶杯的名,桌子有桌子的名,這個便叫做名。“相”是什麼意思呢?茶杯是圓相,桌子是方相,這個便叫做相。“分別”是什麼意思呢?茶杯它不是自己稱為茶杯,桌子不是它自己稱為桌子,圓相方相,它不是自己稱為圓相和方相,乃是世間眾生由一念“分別妄想”心所生起,因此就有生死等苦的流轉,所以叫做“分別”。

  五法已說明瞭三個,現在再來講第四、第五。

  世間上沒有一事一物,不是相待而有的——如高、低,大、小,一、異,空、有等。既是相待而有,那麼、名相的對方是什麼呢?當然是遠離高、低,大、小,一、異,有、無,斷、常,增、減,生、滅,去、來……,種種分別名相的境界,這個無分別境界,如理如量,所以叫做“如如”;但是怎能證到這種無分別的境界呢?那麼、當然是須要離分別的“正智”,方能親證這如理如量的境界。這是一種出世間的智慧,所以叫做“正智”。

  還有一點,應當明白:這個如如境界,要我執、法執,完全斷盡的佛,才能完全證到,但破我執的羅漢,隻能證一分。

  五法已講瞭,三自性又怎麼講呢?

  (1)遍計所執自性——凡夫異生,於一切事物,周遍計度長短、方圓、有無、來去種種名相,完全空無所有,如石女兒、兔角杖。例如說火不能燒口,可見名字不能詮火;說茶不能解渴,可見名字不能詮茶。這一類的妄分別,惟凡夫異生所執,所以叫做“遍計所執自性”。

  (2)依他起自性——依托眾緣的他而無自性,如幻假有,所以叫“依他起自性”。

  (3)圓成實自性——於依他起性上,遠離遍計所執名相等的妄分別,成就圓滿無礙、真實不虛的正智,所以叫做“圓成實性”。

  五法三自性都講完瞭,現在講第二句——八識、二無我。怎麼叫做“八識”呢?(1)眼識,(2)耳識,(3)鼻識,(4)舌識,(5)身識,(6)意識,(7)末那識,(8)阿賴耶識。

  怎麼叫做“二無我”呢?(1)人無我,(2)法無我。

  眼、耳、鼻、舌、身五識,以明瞭取外境的色、聲、香、味、觸五塵境界為用。如鏡照物,不起名言計度,若是起瞭名言計度,便是和第六意識中一分同時意識俱起。

  到瞭佛果位上,他便轉為成所作智。諸佛現微妙色身和國土度眾生,都靠著它的力量。

  第六意識依第七識得名,意思是說這個識乃是意的識,以一方面和前五識同起取色等境。又一方面緣過去、未來、法塵影子為用,就是我們通常認為自己的這個心。它的力用最強,流轉生死,是由它種種執著,成佛也靠它,作我空法空二觀,它第七識不執我,生死才得斷。到瞭佛果位上,它便轉成妙觀察智。諸佛觀機度生,種種說法辯才,都靠它的力量。

  第七末那識——中國叫做意——含有思量的意思,以念念不斷,從無始乃至未成佛前,決定執著第八識見分是我為用。

  若是前六識我法二空觀完全成功,它便不執,佛果位上轉為平等性智。諸佛運無緣平等大悲,現微妙色身,而十地菩薩所見各各不同,都靠著它的力量。

  第八阿賴耶識——中國叫做藏識——含有能藏、所藏、我愛執藏的三個意思。

  怎麼叫做能藏呢?世間一切法,無論有形無形,它都能夠含藏,所以叫做能藏。例如我曾與某人見過面,但是時間上已過瞭幾十年,已經不記不憶,忽然一旦會面,仍能認識,這個便是能藏的力量。

  怎麼叫做所藏呢?世間一切法,現起行為,藏識被覆,似乎不顯,所以叫做所藏。

  怎麼叫做我愛執藏呢?第七識念念執著第八識的見分為我,貪愛執著故。

  它還有一種偉大的功用——凡有形的色法無形的潛在功能,它都能執持,使不失,不散,不雜。

  執持那幾種呢?共有三種:

  (1)執持無知覺的山河大地的“依報”世間。

  (2)執持有知覺的眼耳等根身的“正報”身子。

  (3)執持不能看見的一種潛在功能的種子。

  第七識若是不執著我的話,到瞭佛果位上,藏識它便轉為大圓鏡智,普照十方塵剎,無障無礙。

  怎麼叫做人法二種無我呢?最初的淺說,都應當這樣觀察:

  現前這人身子,用正智觀察,眼有眼的主宰,耳有耳的主宰,鼻有鼻的主宰,乃至意有意的主宰,好比將雞鳥魚狗蛇等拴在一處,各有各的趣向,找不出一個一定的主宰來!由這種觀察久久力純的結果,生出一種真智,知道這個身心內面實在無我無主,將我執丟掉,便叫做“我執空”。連這個知我空的真覺都棄掉,便叫做“法執空”。由這個道理,所以第三句便曰:“諸法畢竟空”。

  這就是說一切法是畢竟空,是由不可得故空,是當體空,不是要將茶杯打碎,桌子拆爛才空。凡是人、天、修羅、地獄、餓鬼、畜生、緣覺、聲聞、菩薩、佛,十種法界,都是如同百千盞燈燃在一間屋中一樣,彼此相攝相入,無障無礙,故第四句曰:“法界無障礙。”

  上面所說的,凡明瞭“我空”的道理,《阿含經》、《俱舍論》等一類的書即是。明瞭“八識、二無我”的道理,《楞伽經》、《成唯識論》等一類的書即即可。“法界無障礙”的道理,《華嚴經》一類的書即是。

  “教”已說過瞭,“理”也說過瞭,現在所要說的,便是“行”。怎麼叫做“行”呢?總括起來,不出下列四種:

  (1)律行——依小乘大乘律儀,防護身口意三業。

  (2)凈行——清凈身口意三業,念佛憶佛。

  (3)禪行——不凈、數息、四禪、四空、三止、三觀、法界觀、般若真空觀、五重唯識觀等。

  (4)密行——三業清凈,便證不思議境。

  我們為什麼要去實行呢?法也聞瞭,什麼我空、法空、我執、法執、真如、佛性、菩提、涅槃等等道理,都明白瞭,還要修什麼行呢?你試試看:人傢打你一下,你會暴跳如雷;打碎瞭一個茶杯,便會唉聲嘆氣;死瞭個兒子,便會哭天呼地,連命都不要!這樣看來,不實行可以嗎?但是實行最好的方便,是不要過於性急,一定去避境存心,勞形弄影。頂好拿“我空”、“法空”的道理,去應付世間一切萬緣,隨事遣除,漸漸修習;那末,一方既不虛度光陰,一方又莊嚴佛地的功德,既有正“因”,又何患不成佛“果”。

  果亦略分為四:

  (1)信果——信果,就是對於佛、法、僧三寶的功德,已起信仰恭敬心,比較不信者,亦名得果。

  (2)聞果——聞果,就是對於三寶信瞭之後,又能進一步研究佛經,聽聞佛法,比較徒具信心而不聞者為進一步。

  (3)思果——思果,就是聞法後,仔細詳察法性,隨順入觀,比較徒具信聞而不思者更進一步。

  (4)修果——修果,就是既思惟隨順,又能如實修持,例如思惟“我空”、“法空”,日用應緣,對治一切環境,這又更進一步。

  上來教、理、行、果四個字都已說瞭,那末、這種功德莊嚴的佛果,到底從那裡來的呢?

  “發心畢竟二無別,菩薩以此初發心”;我們應當知道最後成佛,離不瞭當初發心時的一念信心。《法華經》雲:“一舉手,一低頭,皆共成佛道。”若是我們打破瞭時間的妄想,那麼、當然相信釋迦牟尼佛這種道理,是真語者,如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明白瞭這個道理,就請照著下表一步一步實踐去,一方自己隨事遣除,一方普利眾生:

  (圖缺)

  (1)未信者令信。

  (2)已信者令住。

  (3)已住者令增長。

  (4)已增長者令究竟。

  上面這段談話,就是先要使人知道佛教與佛學,不容糊混。佛教好比藥方,佛學好比藥味。中間廣明“教理行果”,乃是將藥方、藥味,揉和起來,成為一個佛法大系。附表於下:

  佛法大系(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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