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溫虛大師“去私戒懶為公服勞”的訓示
——紀念太虛大師逝世四十周年
大師於一九四二年六月三十日,對漢藏教理院全體師生訓示
“去私戒懶,為公服勞”。後來他義將“訓示”寫成對聯,贈與師生。
“在國民痼疾通病下,盡先去私戒懶,
才能趕上人程,為國民樹立模范;
從佛教機關團體中,實行為公服勞,
方可養成僧格,使佛教復興起來。”在紀念大師逝世四十周年的日子裡,重溫這個訓示,對提高佛教徒的精神文明,是具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
l、為什麼要去私戒懶為公服勞
為什麼要“去私戒懶”?因為“私”與“懶”是萬惡的根源。一個人染上瞭“私”與“懶”,非但一事無成,還要招到種種果報,受苦無窮。古人說:“天下之事,多敗於私與懶”。自私與懶惰者多,如何叫國傢不貧困,社會不黑暗,政治不腐敗,人民不痛苦,可見要想國傢富強,社會進步,政治昌明,人民幸福。除瞭實行“去私戒懶,為民服勞”外,別無良策。孫中山先生說:“替群眾服務的新道德,就是世界道德的新潮流”。若是全體公民都能建立“為公服勞”的新道德,人類社會就會沒有欺騙、狡詐、貪婪、舞弊等等不道德行為的產生,如此則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建設,自然會得到高度發達。
再以佛教而言,大師提倡新佛教運動,前後幾四十年,何以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些寺廟當權者,貪圖享受,講究吃喝,私心太重,懶惰成風。對於佛教的公共利益和存亡問題,一概置之不顧。他們甚至為瞭滿足一己之私欲,將寺廟財產,揮霍殆盡。其不軌行為,引起地方人士不滿與憤恨,導致許多地方,侵占寺產,檮毀佛像,驅逐僧尼等事件,屢屢發生。近代的中國佛教,所以還能屹立於神州大地,主要是靠少數幾位“去私戒懶”的高僧和居士,不計報酬,不辭辛苦,不顧毀譽,不惜生命,四處奔走呼號,為佛教事業努力奮鬥。若是全國佛教同仁,都能以這些大善知識為榜樣,“去私戒懶”,獻身佛教。則佛教的生命,就會永保青春。
為什麼要“為公服勞”?我認為“為公”是作人的基本條件。孟子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人和禽獸的最大的區別,就是在公與私。禽獸隻知為己,人類除瞭知道為己之外,還知道為人。假如一個人隻知道為私,連一點為公的思想也沒有,那就與獸禽無異瞭。如果進一步損公為己,那就此禽獸還不如。
因為人類社會,是互助互賴的,衣、食、住、行,事事都必須依賴他人幫助供給,才能生存,沒有任何一個人不依賴他人的幫助而能單獨生存的。自己的一切既需要靠他人的協助,自己也有義務為他人提供方便。人類社會的互助互賴,形成瞭彼此互依的人類社會之網,每個人都是這網上的一環,每一環都不能脫離整體的網而獨立。離開瞭整體的網,個體的那一環便不存在瞭。我們知道瞭人類社會互助互賴而共存的原理,就應該盡到自己作為整體之一環的責任,以酬報他人給予自己的助力。這是每個人的義務,也是每個人應該具備的基本的道德觀念。對自己:應潔身自愛,不茍且、不偷生,不自私以損人;對社會:應積極工作,自強不息,見義勇為,以熱情坦白的心情助成他人有益的事業。樹立一切為公的思想,完成人格的修養,是奠定學佛的基礎。虛大師經常告誡漢藏教理院的師生:
“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
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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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心學佛,先須立志做人。
三皈四維淑世,八德十善嚴身。”假如一個學佛的人,不註重社會公德,連人格都不具備,哪能說得上學佛呢?佛陀是在世、超世而又入世的無上覺者。所以,我們要學習福慧兩足的佛陀,豈可忽暑學佛的基本條件,即做人的道德要求呢!
佛教為什麼能有如此悠久的歷史,贏得世界上那麼多的人信仰。因為釋迦牟尼佛為人類作出表率,拋棄王宮生活,面向社會,獻身人類,普令眾生,離苦得樂。佛陀的偉大,在於破除自私損人的煩惱,使個人的德行圓滿;以純潔無瑕的慈悲心,利益他人,使利他的德行圓滿。學佛的人,必須體認佛陀這種特性,凈化自己的生活言行,清除損人利己的私欲,發揚無私的“為公服勞”的精神,才能走上正確的途徑。否則,隻求形式上徒具虛名,而自己的生活言行與佛陀的教導背道而馳,非但無益於己,且有害於佛教。如少數人,在社會上藉學佛為名而邪命自活。既站辱瞭佛教,又危害瞭人民的利益。對這種人,最好的辦法,請他們退出僧團,以減少佛門的塵垢。
大師的一生,就是根據佛陀的教導,以完美人生為目的,以凈化人間為事業,為樹立人類社會的公德,奮鬥不已,他在“五十自題”中說:
“我今學修菩薩行,我今應正菩薩名,
願皆稱我以菩薩,比丘不是佛末成。”這是何等偉大的自白;大師學修菩薩行,數十年如一日,為國為教,席不暇暖,到處奔走,尤其在抗戰期間,組織佛教國際訪問團,訪問瞭印度、鍚蘭、緬甸、暹羅等國,沉重地打擊瞭日本帝國主義侵暑的暴行,對國傢和民族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這種從做人而菩薩,由菩薩而成佛的大乘行果,才是佛教的真諦。
“去私戒懶”與“為公服勞”的關系。一個人私心越少,就越能為“為公服勞”,越是“為公服勞”,也就越有正義感,對人越是真誠熱情。他的人格也就更加高尚偉大,為傢人所歌頌贊嘆。一個宗教也是如此,能為傢人解除痛苦謀求幸福,這個宗教就能為群眾信仰、同情、擁護。每個佛教徒,都能以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為指導思想,作社會有益的事業。則必為群眾歡迎和信仰。可見一個宗教的興廢,它的教義高深偉大,固然很重要,但是它的事業與眾生利益息息相關,就更為重要,要想佛教興旺發達,除非佛教徒覺醒過來!“去私戒懶,為公服勞”,多作利益象生的事,別無他途。
二、怎樣去私戒懶為公服勞
怎樣“去私戒懶”?首先要認清私與懶的危害性。
“私”的危害性表現在,私心重的人,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算。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種處處為己著想的行為,在意識形態上,稱為個人主義。過去有人形容中國是一盤散沙,實質上指的是個人主義。個人主義像狗一樣一塊肥肉,隻許個人獨吞。如果有二條狗來分享,就要咬個血肉模糊,拚個你死我活。有人說中國之貧,貧於個人主義;中國之弱,弱於個人主義;中國之亂,亂於個人主義;中國之亡,亡於個人主義,這話不無道理。陸放翁“俠骨崢嶸遞九州,一生常愧為己謀”的名句,就是針對“一生不愧為己謀”的個人主義者寫的。私心重的人,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遇著公共利益,總是繞著走,被人稱為自私鬼。到處令人討厭、惛恨,當他有事需要別人幫忙時,一定得不到順緣。不是別人不願意,就是錯過機會、若是私心膨脹,侵犯公共利益,貪臟枉法,觸犯刑律,就要請他嘗嘗鐵個的風味。甚至還要伏法受誅,為世人唾罵,古人說:“私為罪惡的淵源”,信不虛也。
“懶”的危害表現在,它是一切事業成功的大敵,是一切事業失敗的根本原因。“顏氏傢訓”說“習閑成惰,習懶成病”。是說懶惰的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堪風塵,不慣勞動,最後還要弄得一身是病。哀莫大於心死,懶惰者更主要的病,是不願動腦筋,使頭腦變得簡單愚昧,是非不分,善惡不明,遇事盲從,成為沒有主見的糊塗蟲。什麼事情也不會做,即使做瞭,沒有不失敗的。如果人們的頭腦裡,時時覺察體驗“私”與“懶”的危害性,偷閑躲懶的念頭自然可以泯滅,自私自利的思想也可得消除。
怎樣可以樹立“為公服勞”的思想?要想“去私戒懶”,最根本的方法要養成“為公服勞”的道德心理。這首先要觀察思維“為公服勞”的種種功德,久而久之,即可增長“為公服勞”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然在行動上即會付諸實踐。
為公的好處,就一般粗淺的理解,我們能廣行六度、四攝法,把自己的一切獻給人們愈多,得到別人的同情與幫助也愈多。如果你能為人人,人人自然也就會為你瞭。你不去為人人,卻想人人來為你,那就和農民的不播種而想收獲的道理一樣的。
如果一個人僅能“去私戒懶”,而不去“為公服勞”,這不過是一位潔身自好,獨善其身的聲聞行者而已。隻是消極地不去做惡,尚不能積極地以求達到最高的菩薩行境。凡為虛大師的弟子,為適應現代潮流,復興佛教,完成最圓滿的人格,除瞭消極止惡之外,還要積極為善,要多做利他工作以兼善天下。也唯有“為公服勞”的人,才能真正“去私戒懶”。否則,縱使去掉幾分私,也是不徹底的,有時不免還要假公濟私。況且一個凡夫俗子,自私自利慣瞭,忽然完全“去私戒懶”,與佛菩薩一樣純粹“為公服勞”,絕對是不可能的。因此就不得不探討一條由私而公,由自而他的循序漸進的道路。
第一、由利己而不損公:每個公民都應該有這麼一點觀念,凡對公共利益有損的,即使與自己有很大利益的,也不能去作。凡與自己有利益的事,利無大小,事無鉅細,隻要與公共利益不矛盾、不損害的,都可以作。這是一個人應具備的最起碼的社會道德。也就是王陽明倡導的最粗淺的“良知”,和儒傢說的“利不茍趨”的道理。一個人作瞭妨害公共利益的事,一定會受到公共與論的譴責,同時也是最不道德的行為。明白瞭這點,自然就能堅持利己而不損人的原則。
第二、由自利到利他,當遇到某一件事,如果作瞭引起的俊果是自他兩利,無論是先自利,或是先利他,總不是單方面的,應不辭勞苦的去作,既可自利,又有利於社會,何樂而不為。
第三、由利他而不利己:一個人生活在世上,不能培養對他人的豐富同情心,不能在別人的事業上出力和分擔憂愁,不能與大傢痛癢相關,這樣的人不論他學問怎樣高深,成就怎樣大,他的生命,是冶酷的,孤獨的,不受群象歡迎的。菩薩心境與人生的目的,就是專門利人,毫不利己。正如虛大師說的那樣。“佛菩薩的心是什麼呢?即大慈悲是。大慈故使天下同得安樂,大悲故願天下均離痛苦,古人說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即大悲;“後天下之樂而樂,一即大慈。故此大慈悲心,是以天下之痛苦為痛苦,天下之安樂為安樂”。孫中山先生也說“人生當以服務為目的,而不以奪取為目的,聰明才力愈大者,當盡其力,以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聰明才力暑小者,當盡其力,以服百十人之務,造百十人之福;聰明才力全無者,亦當盡一己之能力,以服一人之務,造一人之福”。人人都能這樣做,則由私心造成的人間種種不平等的事,即可消滅。
第四、由損己而利人:損己利人是人類道德最高的準則,佛陀之所以為佛陀,是因他能犧牲自己的一切,以利普天下之有情。隻有這樣富有犧牲的人,才能達到圓滿的佛果。譬如在天旱或水災造成饑饉時,有人向你說好話,要你拿出幾千擔米來,救濟無數的生命。假如你有這個力量,不行佈施,等於置無數生命於死地,其罪惡之大,無以復加。若能毫不怪吝地慨然答應,則數百萬待斃之人民得以活命。語雲“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何況數百萬人之生命。其功德之大,受惠之眾,感恩之多,也可想而知,至於菩薩犧牲自己的一切,以利眾生的事,佛經裡觸目皆是,這裡就不一一列舉瞭。
若能依上述四點,循序前進,做到虛大師對我們的要求:“世界人類之利益為第一,國傢民族之利益為第二,個人傢屬之利益為第三”。由公而私,方能達到“去私戒懶,為公服勞”的頂峰。能夠“去私戒懶”,自然可以趕上人程;能夠“為公服勞”,自然可以養成完美的僧格。
佛教徒能夠“去私戒懶,為公服勞”,則佛教可以興旺發達,欣欣向榮;社會人士能夠“去私戒懶,為公服勞”,則社會可以安定團結,進步光明;國傢執政者能夠“去私戒懶,為公服勞”,即國傢富強發達,政治修明;全世界人類能夠“去私戒懶,為公服勞”,則全球人類可以安居樂業,幸一噸快樂,戰爭永息,和平長存。這樣簡社會,非人間凈土而何?願大傢牢記大師的訓示,在實踐中由完成人格而攀登佛的果位吧!
摘自《內明》1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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