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方便
我們已經知道,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性,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既然如此,雲何修習?若有修習,即是不空,即是有相,即是有性,即是有生,即是有所得。若無修習,豈得自然成佛?故修習應有方便,若無方便不能成就功德。《大般若經》第三雲,以無住為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
故修習方便有二,第一以無住為方便行一切法,第二觀一切法如幻為方便知一切法。無住為方便,則契第一義諦;觀法如幻,則契世諦。
以無住心契畢竟空,以無住心契無相法,以無住心契無性法,以無住心契無生法,以無住心契無所有不可得法,則入第一義。是故若生無所住心,則有方便修習一切法也。
於《大般若經》卷第三: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住而為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舍而為方便圓滿佈施波羅蜜多。施者。受者。及所施物。平(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護而為方便圓滿凈戒波羅蜜多。犯無犯相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取而為方便。圓滿安忍波羅蜜多。動不動相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勤而為方便。圓滿精進波羅蜜多。身心勤怠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思而為方便。圓滿靜慮波羅蜜多。有味無味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著而為方便圓滿般若波羅蜜多。諸法性相不可得故。」
換句話說,菩薩摩訶薩,應以無所住心行於佈施,應以無所住心行於持戒,應以無所住心行於忍辱,應以無所住心行於精進,應以無所住心行於禪定,應以無所住心行於般若。
雲何心無所住?不取於相也。一切相不出四種,即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若離四相,即不住一切相,即生無所住心矣。
雲何於一切法離於四相?於一切法不生貪瞋癡,即便離於四相。故凡夫學佛,於平常日用中,莫起貪瞋癡,應以修身進德為標的。貪瞋癡心日薄,自然不造諸惡業;無惡業因緣,自然不墮諸惡道。
進一步言,無貪瞋癡心,自然不著四相。不著四相,自然心無所住。心無所住,自然一切法空。如此證法空義,便是無上菩提義。而般若波羅蜜多者,即無上菩提義也。
所以般若波羅蜜多不遠,應在平常日用中求。時時檢點,莫生貪瞋癡。心既不染,身口自凈。身口意三業清凈,自然其德日進。故佛法是轉凡成聖之大事業,非世間一般取相之法可比也。
故佛弟子,總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時刻謹慎,日進月益。學佛真有進步時,不在學問高,更非神通大,而是煩惱漸輕,心漸清凈。一旦斷二障,空二我,瞭二死,名曰成佛。豈是有佛可成?不過斷二障,空二我,瞭二死,假名成佛也。如此法門,皆從般若波羅蜜多中去。一切賢聖,皆以般若波羅蜜多而得成就。般若出生三世諸佛,與諸佛無上菩提。
其次,觀一切法如幻為方便。一切諸法,無非緣起,緣起之法,如幻如化。若知其如幻,當體即是圓成實性,是由世諦入第一義諦,由第一義諦得涅槃。若執如幻法為實有,便成遍計執,落遍計執便入生死。
知一切法如幻,自然於世間一切不生計著。應觀五陰身心如幻,於五陰身心不生計著。應觀名聞利養如幻,於世間名聞利養不生計著。應觀親緣眷屬如幻,於親緣眷屬不生計著。應觀怨傢如幻,於怨傢不生計著。應觀世間興衰毀譽稱譏苦樂如幻,於世間八風不生計著。應觀世間一切學術如幻,於世間一切學術不生計著。應觀生老病死如幻,於生老病死不生計著。雖處世間,應觀世間如幻,處世間而不染世間。如船行於水,而不溺於水。
知法如幻而不生計著者,非是無一切法,而是於一切法不生貪瞋癡也。既然處於世間,非是無五陰身心,應觀五陰身心如幻,不生貪瞋癡。非是無名聞利養,應觀名聞利養如幻,不生貪瞋癡。非是無有怨親,應觀怨親如幻,不生貪瞋癡。於怨親不生貪瞋癡,則怨親平等,雖平等卻復怨親分明。非無世間八風,應觀八風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不為八風所動。非無世間一切學術,應觀世間一切學術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能轉一切學術,不為學術所轉。非是無生老病死,應觀生老病死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無生老病死。非無三種世間,應觀三種世間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於世間解脫矣。
所以吾人處世間,若能不生貪瞋癡,即便得到解脫矣。此即所謂分別一切法,不作分別想也。
無性能隨緣,隨緣而無性。無貪瞋癡則隨凈緣,隨凈緣則是四聖。生貪瞋癡則隨染緣,隨染緣則是六凡。故於無性中,惡應永斷,善應修習。
於修習方便中,略述無住生心,與觀法如幻二項。另於般若經中自有廣論,請讀者諸賢閱覽之。
版權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本文系作者授權本站發表,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