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我對整個佛法的看法
我們不談佛法則已,要談,那就不能不依據經、律、論三藏的聖教。《律藏》是佛約束弟子們的一種規則,好像學校的校規,軍隊的軍紀,和國傢的憲法一樣,以便大傢共同遵守,行動可以一致。至於《論藏》,不問它是佛在世的時候作的,或佛滅度後造的,大乘論、小乘論,菩薩造、聲聞造,通論或釋論,乃至後來一切的著作,不是釋經,便是釋律,或是釋論,所以我們可以總括起來說一句:“都是依據釋迦牟尼佛所說的修多羅——契經的意旨而解釋的啊!”
釋迦牟尼佛示生到這一個世界上來,“八相成道”,“十九歲出傢,三十歲成道,八十歲涅槃,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這是依一般人向來的說法),可見佛說的經當然是很多!然而那一部經是在前,那一部經是在後呢?據天臺傢別五時的判法:(1)華嚴時,(2)阿含時,(3)方等時,(4)般若時,(5)法華涅槃時。這可見華嚴在前,而法華涅槃是在後。如果約通五時來判,華嚴可以通後,而涅也可以通前,就是說他四十九年說的完全都是般若,亦何嘗不可?有些唯識傢認為先說阿含的“有”,次說般若的“空”,都不是中道。如果要談到中道的話,那就要算唯識的道理,“非有非空”才是中道。但是般若傢又反過來說:阿含說的“心境俱有”,固然是不對;而唯識所說的“境空心有”,也非徹底;如果真要談到徹底的話,那就要算般若才是“心境俱空”的究竟。這樣一來,那一個是中道,那一個非中道?那一個是徹底,那一個非徹底?那一個是究竟,那一個非究竟?像我們這些自己沒有擇法眼的人,那隻好隨著天不老和尚底舌根來轉移瞭。
這就是佛經的前後以及中道非中道,究竟非究竟等問題而說的,還有真偽的爭辯:“《法華》已亡”,“《楞嚴》偽造,《起信》邪說”。不但如此,連《華嚴》、《涅槃》都說是偽經,公開的在那裡宣傳!自稱為高僧大德,尚且有這種說法;何況不信佛的人,他們說佛經都是偽造,你又有甚麼力氣,去和他們打筆頭官司呢?雖說“三法印”——(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涅槃寂靜,或稱“四法印”——加上(4)有漏皆苦。或“一實相印”,“真如、佛性、法性、法界、實相、真法界、如來藏、圓成實性、圓覺、常住真心、涅槃”。這許多金剛王寶座,現在已有人把它當做“神我、梵天、大有性”來看,對於佛法根本發生搖動瞭,假如照這樣說下去,佛法不衰,吾不信之!佛經上又說有四依:(1)依法不依人,(2)依義不依文,(3)依智不依識,(4)依瞭義不依不瞭義。在這末法的時代,都一概置之不問瞭,所以我對於佛法整個的看法:若不承認這些經是佛陀說的,那當然無話可說;若是承認的話,那就是“歸源性無二,方便有多門”。佛陀明明告訴我們:“我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實在沒有說到一個字。”《金剛經》雲:“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義。”又雲:“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這明明是昭示我們“勝義諦中,無法可說”。而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以約世諦門中,方便言說。說大說小,說空說有,說顯說密,說漸說頓,無非是各應其利鈍根性,方便說法。我們要因指而見月,見月而忘指,何必執指以為月呢?所以研究佛學者,要以釋迦牟尼佛的見解為我們的依歸。下面就是我的看法。
一切佛經,卷帙或多少不同,如《大般若經》就有六百卷之多,《華嚴經》有八十一卷,《涅槃經》有四十卷,而《遺教經》則隻有幾頁。我們要知道,佛經上的文字有多或少,那不過是詳說和略說的差別,而內容不出三個大字——境、行、果。“境”,就是所見到的境界,那是屬於知,屬於明,屬於解。“行”,就是明白境界之後,如何是應行,如何是不應行;如果是應行的話,就應當努力去行,那是屬於修,屬於為,屬於做。“果”,就是行瞭之俊所得的結果——目的地。這話我可以舉出幾部經論來做代表:
(1)《楞嚴經》 前三卷半——破妄顯真是屬於“境”,中間三卷二十五圓通是屬於“行”,後面一卷六十聖位是屬於“果”,其餘都是附帶說的。
(2)《解深密經》 《勝義諦相品》、《心意識品》、《三自性品》是屬於境”,最後的《如來成所作事品》是屬於“果”,而中間所說的都屬於“行”。
(3)《攝大乘論》 所知依、所知相是屬於“境”;最後兩品,彼果斷、彼果智是屬於“果”,而中間六品是屬於“行”。
(4)《成唯識論》 雖有十卷,然所依據的,是世親菩薩所造的《唯識三十頌》,前二十五頌是談三能變的唯識“境”,中間四頌是談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的“行”門,最後一頌是談究竟位的佛“果”。
其實,不但如此,就是《大般若經》、《華嚴經》、《涅槃經》,以及其他的一切經,又那裡可以離開這境、行、果——三法呢?不過有的經詳於“境”而略於“行”和“果”,有的經詳於“行”而略於“境”和“果”,有的經詳於“果”而略於“境”和“行”;因詳略的不同,所以隱顯各異。像我們這些鈍根的人,恐怕就沒有法眼能夠徹悟啊!
我們就單拿兩部經來做代表,一是《彌陀經》,一是《地藏經》;《彌陀經》是詳說西方的樂“境”,假定要想得到這種樂境的話,那就要勤修凈“行”,功行如果成就瞭,最後就達到瞭你希望底目的,這就叫做得“果”。
《地藏經》是詳說地獄中的苦“境”,若欲瞭知這些苦境從甚麼地方來?那當然不出乎各人所造的惡“行”,惡行多瞭,就會墮落去受苦“果”。可見這兩部經的內容雖各不同,而不離“境、行、果”三字則一。由此可以類推一切經論詳略或有不同,而所說的無非是“境、行、果”,萬法不離其宗,詳略無關宏旨。我們可以把它總括起來,有的經是談佛的境行果;有的經是談菩薩的境行果,有的經是談人的境行果,有的經是談地獄的境行果,沒有許多經是混合不分而說的。如果不信,隻要打開《楞嚴經》第六卷半以後看去,你一定會發覺,從三漸次而談到妙覺……從地獄談到天堂……從魔王、外道、一直談到三乘;甚麼境,甚麼行,而得的是甚麼果,清清楚楚是一本“十法界”的圖解。所以我對於三藏的文獻,是這樣一種分類:
《華嚴經》、《法華經》、《圓覺經》、《維摩經》、《楞嚴經》、《涅槃經》、《如來藏經》……這些經裡面的名字雖然有些不同,如法界、寶相、圓覺、真如、佛性、如來藏……等,但名字不管它幾千幾萬,若把它總起來,就可叫它一個“真心”。這些經不能說它是偽造,也不能說它是後期的佛教,更不能說它是迎合外道的思想,真真實實是釋迦本師親口所說的。假定有人要加上它一頂甚麼帽子,說它一個“非”字,那末,這人就是破壞佛法無疑瞭!因為有許多眾生是受瞭這“真心不變”的感化,不致墮落“斷”見,而直不可以承當,自己也有成佛的可能。佛陀這種說法,對於眾生是有莫大的利益,誰敢加以非議!?
《摩訶般若》、《小品般若》、《放光般若》、《光饡般若》、《道行般若》、《勝天王般若》、《護國仁王般若》、《金光明般若》、《文殊問般若》、《實相般若》、《金剛般若》、《般若心經》……,這許多般若都可歸納到玄奘法師譯的六百卷《大般若經》中。而般若的名稱,不問它有多少,隻用八個字——“緣生性空、性空緣生”,就攝盡無餘瞭!這種學說,對於近世科學時代是最逗機的,明顯一點說,就是最合科學的。因為不帶絲毫的神秘性,所謂現實、現事就是這樣,可以用科學的方法來實驗:一切法如果用化學把它分化起來,的的確確是“性空”的。理論高,事實近,唯有利根的人才可以完全接受。不過危險性是很大!因為一切皆“空”。所以近世科學越發達,而世界越擾亂,一班悲天憫地的人想要救人救世,隻知道擾亂不堪的果,而不知道這種果是從甚麼地方來?是從空底斷滅見中撥無因果來的。因為“緣生故性空,而性空故緣生”,隻可以成立一生的因果,而不能成立三世的因果——前生善惡的因,而感今生苦樂的果,今生善惡的因又感來生苦樂的果。若說三世因果,都由“緣生性空,性空緣生”來成立,則這話不通,不合科學的理論和實驗。這樣,連《阿含》根本的佛教——行緣識,識緣名色,……取緣有,有緣生……,也就不能成立,會被人推翻瞭。因為沒有“真心”來做它的主人翁,又沒有“阿賴耶識”來做它的媒介,而“業果”無論你說得怎樣天花亂墜,結果是一個“空”。所以我說“般若”的道理,在佛教的教理上,可算是第一,而在“用途”上,就要看它得法不得法?用得其法,可以掃蕩一切“我執法執”——一直成佛。用不得法,可以撥無一切“善惡因果”——一直墮到各種地獄。因為一切皆空,那裡還有甚麼“因果報應”呢?所以希望弘揚“般若真空”的大德,不要常常來貶斥“真如和維識”的教理,庶免自誤誤人之譏,要建立“真空不空”的妙用才對。
《解深密經》、《密嚴經》、《楞嚴經》,這些經的中心點,就是要建立唯識的道理。“識”,雖然有八個,而一般人對七八二識,最難明瞭。依我底見解,唯識的學說,較之“真如與般若”,要得乎中庸一點。因為“真如”既是恒常,也就沒有“染凈”、“聖凡”之分。而“般若”既是真空,更無“十法界”體、相、用可得。唯識是以“依他起”為中心,而依他起又有兩種:染分依他,屬“遍計所執”,故名之曰迷,又名之曰凡;而凈分依他,屬“圓成實”,故稱之曰悟,又稱之曰聖。既有染凈之分,當有迷悟之別,果能依學而修,轉染成凈,轉迷成悟,則轉凡成聖,必定有分;而佛陀現身說法,其目的欲令一切眾生悉皆成佛,意在於此。
《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向稱之為四阿含。一般人名之曰小乘佛教,而日人稱之為原始佛教;內容的重心,就是四諦法。“苦”、“集”二諦,是迷界的因果,名之曰有漏;“滅”、“道”二諦,是悟界的因果,稱之曰無漏。蓋苦是世間的果,倘追尋此苦果從何而來?必自知是吾人各自所起之惑,所造之業,故名之曰集。如欲滅此苦果,必須滅其集因,其方法無二,隻有勤修正道。此“苦、集、滅、道”四諦,最當現世人撥無因果之機,故佛陀最初轉四諦*輪者,大有意義在焉。餘閱藏常見佛陀對一般人說法:“施論、戒論、生天之論”;“其心柔軟,如浣垢衣,堪受染器,故說四諦,不起於座,即得須陀洹果……阿羅漢果”。觀乎此,則《阿含》大教,實建立“業果不亡”之基石也。
綜上所說,吾人弘法,當依佛陀為模范,初則以業果示人,次則明三世流轉,再次則高豎一心,最後掃蕩一切情執。此為說法之次第,餘常引一譬喻以明之:“業果如基石,唯識如屋架,真如如屋頂,般若如屋空。”吾人建屋目的在容身,然容身又非中空不可。明乎此義,“則般若是目的,其餘皆方法耳”。自愧才淺,誠恐引譬不倫,見笑大方!
其次,一切佛法,不出四門:先嚴身口,故有“律”宗;次凈內心,故須“禪”學;都攝六根,凈念相繼,心佛不二,事理圓融,故修“凈”土,三密加持,即身成佛,故修“密”印。以是義故,“律”、“禪”、“凈”、“密”,實為入寶所之四大門,而華嚴之“法界觀”,天臺之“三止觀”,唯識之“五重觀”,般若之“真空觀”,統為“禪”觀門所攝,故不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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