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重建大陸佛教的芻議
緒論
中國佛教雖傳自印度,然因風俗氣候之關系,教義雖一秉佛說,而教制多有改變。今印度佛教雖已衰微,而錫蘭、緬甸、暹羅三處之佛教,尚可借鏡。故中國佛教自唐馬祖創叢林始,千餘年來全國僧伽之生活,皆以寺院田產為依賴。今既被□□摧殘殆盡,即光復大陸,亦未必如願收復,此可以臺灣佛教現狀而證明者也。故今欲計畫重建大陸之佛教,恐必須有改換僧伽生活之制度,今試論於左:
甲、佛教應當民間化
中國佛教自有寺院田產以來,僧伽以安心辦道,固多足取;但與民間脫節,佛教不能普及於全國每一鄉村角落,使人民得知佛教之教理者,恐亦系原因之一。今趁此重建大陸佛教之機會,提倡僧伽民間化,使全國省市縣區以及鄉鎮村裡,都有僧伽所至,設立佛教所,宣揚佛教教義,而利益民眾;非但正合佛陀出世度生之本懷,而輔助國傢化民為善,與法律軍警文化教育並駕齊驅。正所謂“人以食施我,我以法施人”,又所謂“財法二施,等無差別”是也。故建設民間化的佛教,此其一。
乙、佛教應當大眾化
佛教文獻在中國合集各種藏經,以及近代之著作,總數在萬冊以上,除專門研究佛學者外,對於一般民間之宣化,最好以佛教的三皈五戒十善四攝六度為統一的課本;即人乘之菩薩乘,最當此時之機,亦即佛陀說法次第之本意。人人果能以五戒十善之基而自利,進而修四攝六度而利他;將各鄉村原有之佛教小廟,組織佛教信徒護法會,請僧伽數人在此弘化,而僧伽衣食住用之生活費,建築在信徒護法會身上,則僧伽可專心一志自修及弘法,而在信徒亦可藉此供養三寶而種福田。其辦法如現今臺中佛教蓮社及鳳山佛教蓮社,使全國即娑婆而轉成凈土,人民向善,而國傢自然太平,僧伽職志,亦在於此。所謂“弘法是傢務,利生為事業”,故建設大眾化的佛教,此其二。
丙、佛教應當教會化
中國佛教制度,無論是法派或剃度派,小廟固屬變相之傢庭,即選賢之叢林,亦隻顧本身一寺而已矣。往者,外國人譏中國人是一盤散沙,其實欲名符其實而稱為一盤散沙者,唯有中國佛教寺院適當其稱,所謂各顧各也。今後寺院既無田產,而法派剃派亦無人諍。最好將全國所有佛教之“寺院庵堂”統屬於佛教會下(除社會之神廟),指定大寺院為佛教會會址,其餘的或為佛教教育機關、文化機關、慈善機關。各佛教機關均以僧伽為領導,而以在傢信徒為職員,僧伽合作,辦理佛事。果依此法,不但革除私我,而佛教辦事亦有人才,凡銀錢賬目一切事務,皆歸信徒管理,而僧伽居領導及監督地位,既無慢法之愆,且有敬僧之福,佛法大興,在此一舉,故建設教會化的佛教,此其三。
丁、佛教應當教育化
佛教固然是一種理智的宗教,其實是一種真善美的教育,不過這一種教育,不像一般普通教育但著重於知識,並且註重於道德。有人光把釋迦牟尼佛當做宗教傢,其實他也是一位教育傢。我們看他五十年的工作,他沒有一天不是教人,到臨死那一點鐘,還是那樣滔滔不絕的講著。一般人把佛教當做宗教,他們以為佛教是著重於修養和道德,其實教育傢就可以不必修養和道德嗎?試看孔孟的教育就可以知道,由此也可以知道近代教育失敗的原因,在甚麼地方。佛教固然重在力行,我以為今後和一般在傢人說法,我們不必把他們當做宗教式的學佛,我們可以調換一個方式,把他們當做教育式的學法。除瞭普通宣傳勸化一般人受三皈五戒,修十善四攝六度外,對於一般求學的人,專門授論理學的因明,和心理學的唯識,以及哲學上的三論,印度、日本、西藏、中國及各國佛教的歷史和地理,不妨仿學校式的招生報名收學費,再加上英文和國文。我以為有一部分人會來求學,這一種學校式的佛教風氣一開,不但把一般人的腦筋轉移——將宗教觀念轉成教育觀念,即僧伽的資格亦可提高,同時生活亦不難解決。聽說日本收費聽講,已有這種先例,我以為是很對的;使一班人知道學法不易,同時也可以由學法而進入行果,亦弘法之一種方便。故建設教育化的佛教,此其四。
戊、佛教應當工作化
今後中國佛教的僧伽,既然沒有瞭田產的依賴,所以每個僧伽必定都要有工作,不但沒有從前那樣的雲水堂,即禪堂、念佛堂,恐亦不容許我們同從前那樣安心行道,故每人必有工作。僧伽數量減少,資質提高,其工作的標準,指定五處:(1)會務,各級佛教會辦事,(2)弘化,各處佛教所宣傳,(3)教育,各處佛教學校當教職員,(4)文化,各處佛教文化機關辦刊物編譯等事,(5)慈善,各佛教慈善機關,如賑災及醫院中辦事。故僧伽工作,隻可在佛教內部指導,及佛教信徒相輔。今後佛教事業既多,僧伽人才缺乏,用不著僧伽去織佈,種田,以及去社會上做新聞記者及當教員;縱大學中聘請僧伽講印度哲學等等,亦須保存僧相和僧戒,否則隻可稱佛教中一位正信居士可也,以免中國佛教踏日本佛教之故轍。故建設工作化的佛教,此其五。
己、佛教應當系統化
中國佛教的寺院過於散漫,而日本佛教的寺院過於隔別,兩者皆未得其中。今後重建大陸佛教,即依據五項事業為標準:(1)辦會務事,(2)辦弘化事,(3)辦教育事,(4)辦文化事,(5)辦慈善事。其系統上不一致,如佛教會由縣、市、省、統屬於中國佛教會之下,其餘四種亦然:一則有系統可以節制,二則免分宗互相排擯。其五種亦相仿五院,名雖不同,而意義重大。會務,即佛教行政機關,其餘四種——弘化、教育、文化、慈善,即佛教工作機關,經費不必置不動產以惹麻煩,隻臨時向佛教信徒勸募。試看,現今臺灣六種佛刊,那一種有不動產做其後盾?而基督教辦教育,辦醫院,更可證明者也。故建設系統化的佛教,此其六。
庚、佛教應當文藝化
今後僧伽凡足跡所到之處,小則設立佛教閱書室,大則設立佛教圖書館,任人閱覽。最好訂立規則,收少數抵押金,可以巡回借出。能夠到一處,即設立小規模的普通佛書文藝小叢書等流通處,推行佛化,以廣宣傳。故建設文藝化的佛教,此其七。
辛、佛教應當慈善化
佛教教義,凡略具文字者,皆知佛教文獻之偉大,不敢輕視。最令一班人生口實者,莫過於說“佛教徒能說而不能行”。其故有二:一則由耶教徒努力慈善事業,故佛教徒相形見拙,二則佛教徒多重修養,對於社會事業總怕麻煩,致令一般人說佛教徒多屬消極者。其實耶教徒辦學校醫院等事業,並非牧師自己出錢,皆由耶教信徒合力捐助,而牧師不過為主辦人而已。此點,我希望今後佛教在傢信徒多註意及之。凡遇佛教公共事業,應努力合作,其標準工作,即上面五種——佛會、弘化、教育、文化、慈善事業,集體而作。對國傢、社會、人民有利益的事業去做,不但合乎佛教慈悲佈施之教義,同時亦可博得社會人士之同情而贊譽也。故建設慈善化的佛教,此其八。
壬、佛教應當律儀化
佛教的制度,本來是最註重律儀,即現今之錫蘭、緬甸、暹羅之僧伽,猶秉佛制。一傳至中國、日本之後,一則因氣候之關系,再則因國情之演變,勢至今日,愈變愈遠;甚至而不敢提倡律儀者,偶或談之,以為人懷恨而成為眾矢之的。佛教至此,已離法滅不遠,凡有報佛恩之思想者,莫不痛心流淚!其補救之法,提倡在傢學佛,嚴格僧伽出傢。今試作一建議,以作改良佛教者參考。私意:主張今後之出傢者——
(1)年齡 在五十歲以上,已過兵役時期,故出傢後再不必荷槍殺人,違犯佛戒。
(2)學業 既在五十歲以上者,據現時教育發達,大多數人均已受過大學教育,則人才國傢已代佛教培植好,不必在佛教中由幼年出傢者而栽培小學、中學、而大學。
(3)職業 既受大學教育者,畢業後,一定在軍政學各界服務,其經驗豐富,不言可知。
(4)五欲 在五十歲以上者,則在青年時期,五欲已受過,世間酸甜苦辣,已經飽嘗,娶妻生子,不過如是。且五十歲以後出傢者,必另有其一番志願。
(5)信佛 今後出傢者,最好由正信居士而轉為此丘,蓋在求學及服務時期,對於佛教早有深刻認識。不但已受三皈,持五戒,且在佛教團體中兼做護法工作;對於佛教普通教義,早已多見多聞,通達明理瞭。
(6)資格 在佛教中有這樣的正信居士來發心出傢,護持正法,得佛教中大多數人贊成,我以為這種人來出傢,在佛教中隻有百利,而無一害;遠則弘一法師,近則律航法師,可為一證。其年齡已過兵役,其學識已受大學,其服務已有經驗,其五欲已受飽嘗,其信佛已奠基礎,其資格已得眾人贊許。此等人出傢,決非從前一般人之動機——或因病致,或因貧乏,或因孤獨,或因失意。出傢後則必精研三藏,工具已足,看破世情,道心大發,為護正法,努力宣傳;在本身,在佛教,在人民,都有莫大利益。例如臺中李炳南居士如出傢為比丘,則佛教中四眾佛子,必至全體舉手贊成,故建設律儀化的佛教,此其九。
癸、佛教應當革命化
中國佛教的舊制如不改革,則重建大陸佛教實無從下手。如私人濫收徒眾,傳戒受戒而不學戒。還有上海、南京小廟的應赴僧,上海、寧波的馬溜僧,四大名山的小房頭,以及四大名山化小緣,剃派爭小廟,法派爭方丈,尤其是那許多無拘無束的馬路僧,他們專門代我們宣傳;縱有一萬個太虛、印光和虛雲這些老和尚們宣傳,也不及他們一個在戲院,在馬路上的力量來得大。這些佛教中的敗類,你若無法革除,休想談到重建大陸佛教!談何容易?沒有政府徹底來幫助改革中國的佛教,紙上談兵,有何用處?故建設革命化的佛教,此其十。
結論
在往年最歡喜寫文章鼓吹佛教革命,在南洋我辦的《人間佛教》月刊,可說是專門鼓吹佛教革命的機關報,而見過那刊的人一定會說一句:“是的。”然而到現在,一則環境不同,二則自己總覺得衰老瞭,三則談到佛教改革,就要惱人惱己;掛名的閉關,何必自討煩惱?故近來不但改革佛教的文章不願意寫——寫也無用,於是,即一般的文章也不歡喜提筆瞭。在好的方面說,保養太和,免生煩惱;在壞的方面說,我自己承認已消極退化多多瞭。
中國佛教會通知書和聘書在五月就寄來瞭,說要我寫一篇《重建大陸佛教組織計畫書》,我接到後,自言自語道:“無用,何必?”故兩月來都忘記瞭。昨日閱 國父第三冊演講集,在香港大學演講時說:“他為甚麼會有革命的思想?”我當時又回憶到 大師所說的:“因為中國佛教沒有辦法,才要我們出來。”因打瞭這兩枝強心針,才寫瞭這一點廢話,還請諸位師友們原諒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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