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圓覺經講義(三十)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 作者: 圓瑛大師2022-08-25

  壬二 偈頌

  癸一 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癸二 正頌(四科全同長行。)

  ‘辯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無礙清凈慧,皆依禪定生,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輪;

  圭峰大師雲:今修觀之人,先以所依之體為本,而起觀行。長行雲:圓覺清凈,無能無所,心冥此理,即禪定義。若冥此理,即悟凈圓覺,以凈覺心,為起行之本,此即因地法行,乃自性天然之本定,不動搖,不生滅。如來告辯音,汝應當以智而知。此借當機,以儆在會諸菩薩。無礙清凈慧,皆依禪定生者:謂理無礙,事無礙,理事無礙,與事事無礙,清凈妙慧,皆依自性,所具天然本定而生,依清凈覺心,修習而成。所謂奢摩他、三摩、禪那,三法頓漸修,如前解,共有二十五輪。

  ‘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惟除頓覺人,並法不隨順,

  十方已成菩提之如來,無不因此而得成。三世修行者:此指未成菩提,而修觀行之者,亦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也。此如楞嚴所雲,三世通修之法:‘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惟除頓覺人,並法不隨順者:此兩句揀上根,惟除上根圓頓悟解之人,天資特別,慧性超然,並及於一切定相之法;不隨順者,不必具依二十五輪,及道場探結等。不隨順法者:不取相也,既不隨相,即隨真覺。此乃頓入圓明,觸目合道,不可加之繩索,傷平無瘡,是前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故除之矣。

  ‘一切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常當持此輪,隨順勤修習,依佛大悲力,不久證涅槃。’

  初兩句指應修人。第三句指應修法。第四句謂隨順此法,精勤修習。後兩句依諸佛大悲願力,不久可證涅槃也。二明單復修習竟,並威德科,一二問答,三觀修行竟。

  己二 二問答兩重除障

  庚一 除我入覺

  辛一 凈業啟請

  於是,凈諸業障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請佛之儀,如前釋。

  辛二 正陳請詞

  壬一 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諸大眾得未曾有,觀見調禦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

  大悲世尊,解見在前。為我等輩,總明觀行,依悟起修,略明三觀行相,猶可領解。又為我廣說,二十五輪,於一味法中,廣顯差別,而差別不乖一味,尤為難見,是誠不思議事。此從一心,建諸定輪,乃如來因地行相,令大眾同聞,故雲:得未曾有。睹見調禦歷恒沙劫,一切功用猶如一念者:睹見我佛調禦師,經歷恒河沙劫數,難行能行,勤苦境界,一切功用。夫果德稱真,約理可照,今一念備知,炳然齊現於心,如琉璃之瓶,盛多芥子也。我等菩薩,其慶幸欣慰,為何如哉!一慶前竟。

  壬二 問後

  ‘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凈,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惟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

  前雲:一切如來,圓覺清凈,本無修習,及修習者,是顯自性,由來清凈,故當機躡此以為問端。又雲: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未覺、即是不覺;不覺、必有染污。故當機躡此,以為致疑之由。問曰:聖凡比較,天地懸隔,覺心本凈,悟即應同,更因何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迷,即不覺;悶,即不通。不入者,不能證入。惟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者:惟願如來不舍大悲,廣為我等開示令悟法性。法性者,諸法之實性也。‘大疏’雲:若直談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諸法,皆無自體,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全同覺性,故雲:開悟法性。從前經文,但雲覺性,惟此段雲法性,意在此矣。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者:令此現前大眾以及末世眾生,輾轉相傳,永不迷悶,作將來眾生之正法眼矣!

  說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二正陳請詞竟。

  辛三 如來贊許

  爾時,世尊告凈諸業障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咨問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重言贊善,為利今後。咨是謀義,謂有所謀而問也。方便者,入覺之權巧方便法也。告以諦聽當說。

  辛四 承教靜聽

  時,凈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辛五 正答所問

  壬一 長行

  癸一 開示障道四相

  子一 開示迷識四相

  醜一 迷識執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認四顛倒為實我體。

  此正答染污所以。一切眾生,指六凡以及二乘,以唯知有六識故。從無始來者:遠指晦昧真心而來;究其無有始相可得,故雲:無始。迷真起妄,妄上加妄,故有第六意識,已屬至妄;此妄想乃從意識中所起虛妄想念。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因執五蘊幻妄身心,取為自體,為我相;計我輾轉,趣於餘趣,為人相(謂我是人趣,非餘趣);計我盛、衰、苦、樂,變異相續,為眾生相;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相。此四相,雖隨境轉計,究竟惟一我相也。認四顛倒為實我體者:真我本有,迷而不知,妄我本空,執之為實,故曰:顛倒。為我真實之自體,名為迷識境也。一迷識執相竟。

  醜二 別成凡小

  ‘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由此認為實我之故,於違我之境,便生憎怨之心,於順我之境,便生愛著之心,故雲: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者:於妄我體上,重執憎愛二種虛妄之心:此起惑也。二妄相依,生妄業道者:謂妄我之體,與違順之境,相依而住,造種種業,生虛妄之業道:此造業也。有妄業故,妄見流轉者:謂虛妄之業因,依因必定感果,故虛妄見有流轉生死之苦報:此受報也。惑、業、苦三,相續不斷,皆由我執,以取界內分段生死之苦。若二乘之人,厭離生死流轉,視三界如火宅,發心修道,息緣斷惑,於是沉空滯寂,虛妄見有偏真涅槃之果。此亦由我執,以取界外變易生死之苦也。此中十句,不出生滅四諦。前六句集諦,次二句苦諦,次一句道諦,後一句滅諦也。然此四相,有迷識、迷智,二種分別。迷識乃凡夫妄認五蘊為我,妄生四相,由此便生憎愛二境;即此經前文所說,亦即金剛經前半所明四相是也。迷智乃聖人妄有證得,妄分四相,能所未亡,有以取證,發於根本種子;即此經後文所說,亦即金剛經後半所說四相是也。是則四相,通於聖凡,故二經聖凡雙舉也。二別成凡小竟。

  醜三 總斥迷悶

  ‘由此不能,入清凈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此正答迷悶不入所以。由上所認妄我,染污真性,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能入清凈覺。蓋非覺性違拒使之不入,故雲:非覺違拒,諸能入者。下二句釋成非覺違拒之意。若雲入時是覺入,不入即是覺拒,今覺性不惟不拒,亦復不順,覺性元無出入,入與不入,總無關於覺性也。故雲:有能入者,非覺入故。以是之故,凡夫動念,起惑造業,即前苦集八句;二乘息念,沉空滯寂,即前道滅二句。俱屬染污真性,故雲:皆歸迷悶。一開示迷識四相竟。

  子二 開示迷智四相

  醜一 承征引說

  ‘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己主宰,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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