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法
(一)無為名義
第五位無為法,為是造作的意思,一切有生滅的法,均由眾緣造作而有生、有滅,故名有為。真如等六種,寂寞沖虛,湛然常住,無生滅造作,故名無為。略有四義:(一)不生不滅,即簡生住異滅四相。(二)無去無來,即簡非屬三世。(三)無彼無此,即顯沒有自他對待。(四)無得無失,即顯無增無減。真如等法離生滅、去來、彼此、得失,無造無作,所以得名無為。有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六種。
(二)列名別釋
(一)虛空無為:即空無我所顯的真如,不落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非異等,是諸法的真理,即此真如無相,周遍,離諸障礙,猶如虛空,故於真如上假名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擇是簡擇,滅是斷障,即由無漏智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真實,名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即不由智力的簡擇,約諸法性清凈,或由緣缺不生所顯,名非擇滅無為。(四)不動無為:即第四禪中,苦樂受滅,出離動性所顯,故名不動無為。苦樂受是變異法,其性動轉,第四定中已離掉這種動轉性的受故,假名不動無為。(五)想受滅無為:若離掉無所有處欲,想受不現行所顯的真如,名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此即諸法的實性,是前五種無為的所依,真實如常的理體。真簡別妄,如簡別倒,理非妄倒,所以名真如無為。
(三)料簡
上述六種無為,唯後一種真如無為是諸法的真實性,其餘五種無為皆是依真如上假立其名。若論實性,真如之名,亦是假說;真勝義中,離有離無,非有非無,怎麼可以說名為真如呢?故說名真如,亦無非借言顯理,假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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