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十)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 作者: 圓瑛大師2022-08-25

  佛重贊善哉,以普賢權示有疑,當場一問,能益現未眾生。文中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下,應加問於如來四字,其義方足。修習菩薩,如幻三昧者:聞說如幻境界,即以觀智,觀察諸法如幻,本身自體;身心世界,皆無明幻力所幻現。無明幻師,亦本是幻,觀力既深,時至頓悟,如睡夢覺,當下一念不動,智與理冥,名入三昧,而得正受,身心寂滅。方便漸次,即修習如幻三昧,下手之方便,以及程序之漸次(如入門升堂入室),此二明瞭,方能進修,而得離幻。本科是佛牒普賢之問辭,遂即許說,故囑雲:汝今諦聽,當為汝說。三如來贊許竟。

  戊四 承教靜聽

  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戊五 正答所問

  己一 長行

  庚一 標幻生覺中以示義本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

  此佛標示,諸幻義本。因普賢但問修幻之法,未問幻之所生,故佛先為標示,以為修幻離幻之義本。憑此以顯,幻盡覺圓,諸幻滅盡,覺心不動。如‘大乘起信論’雲:‘眾生自性清凈心,因無明風動,乃至若無明滅,相續(諸識相續而生,皆因無明之力,若無明一滅,所有相續即滅)則滅,智性不壞故。’立喻雲:‘如大海水,因風波動,乃至風若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一切(去聲)眾生,指六凡三乘。種種幻化,即九法界:聖凡、染凈、依正、因果諸法,不一而足,故雲種種。悉皆幻化不實,猶如空華,非但六凡染法是幻,究竟三乘凈法亦幻,於是當究諸幻之所從生。

  皆生如來圓覺妙心者:此句最關緊要,須加詳釋。先將字義辨清。皆生者,無有何法,不是生此心中。當知是諸幻生於心中,不是心生諸幻,如空華生於空中,不是虛空生出空華。空華本無生處,病目妄見,故謂之幻。如來二字,不指住世諸佛,乃指妙心,不變隨緣二義。如,是不變之體,湛然常住;來,是隨緣之用,無為寂滅。體雖不變,用恒隨緣,用雖隨緣,體元不變,是之謂如來。具此如來二義者,其唯圓覺妙心也。

  妙者,不可思議之謂也。口欲談而詞喪,心欲緣而慮亡。正由此心,不變常隨緣,隨緣常不變,離言絕思,不可思議,故稱妙心。妙心本無種種幻化,種種幻化皆生妙心。此即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不可思議。‘楞嚴經’雲:‘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任從諸相發揮,空體不動。

  再明種種幻化,隨緣而生之義。如來藏心海為因,無明風動為緣,生三細;業識為因,境界為緣,生六粗。此明從真起妄,生六凡眾生,種種幻化之法。如真如內熏為因,如來教法外熏為緣,發起信、解、修、證,此明返妄歸真,生三乘眾生,種種幻化之法。六凡生死染法,三乘涅槃凈法,皆不離心也。一標幻生覺中,以示義本竟。

  庚二 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

  辛一 舉喻

  ‘猶如空華,從空而有,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此以種種幻化,喻如空華。空本無華,病目妄見。華從空有,原非實有,翳生華生,翳滅華滅,空性不壞。都緣眼中有翳,空裡華紅。

  辛二 法合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

  幻心,指本末無明。還依如幻身心,借假修真,而得除滅。此一解也。又眾生隨染緣,所起之幻心,還依隨凈緣,所起之幻智,而得除滅。前疑雲:知如幻者,身心亦幻,雲何以幻,還修於幻?此中答意:以身心無明,皆幻也,不妨起幻智,以除諸幻。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前疑雲:若諸幻性,一切滅盡,則無有心,誰為修行,恐落斷滅?故此答雲:如幻之身、心、無明雖滅,尚有幻智,不致落空。惟是幻智,亦須不立,故曰:諸幻盡滅。雖然諸幻皆滅,能所雙亡,畢竟顯露,圓覺妙心,常住不動。合前喻中,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辛三 疊拂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覺,即覺幻之智。乃依如幻身心無明,而說此智為覺,是對幻所立之覺,亦名為幻。此拂幻智也。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者:此承上雲,對幻之覺,亦名為幻,若說有個離幻獨立之覺,仍屬對待,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者:此又承上對幻之覺,離幻之覺,二者皆未離幻,以為無覺,乃名為真。豈知說無覺者,此亦是幻。何以故?圓覺不屬有無之故。但有起心動念,均未離幻。是故幻滅,名為不動者:是有無俱遣之故,諸幻滅盡,妙性天然,泯絕無寄,名為不動。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竟。

  庚三 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

  辛一 離幻

  ‘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此下離幻之文,輾轉四重,此第一重遠離幻境。由前普賢疑問有五:二、雲何以幻,還修於幻?三、幻心斷滅,誰為修行?四、若不修行,雲何解脫?上文幻盡(以幻心離幻境,以幻智離幻心,以幻空離幻智,即是以幻修幻)、覺滿(諸幻滅盡,覺心不動,不至斷滅),可釋前二疑。此段正示用心,乃釋第三不修之失。遠離二字,即是修法,乃用止觀之功,先止息攀緣,亡情息念,次觀察諸法,虛幻不實。以此止觀之功,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此第二重遠離幻心。由前離幻境時,堅固執持,有能離之心故,此心亦是如幻,亦復遠離。

  ‘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此第三重,遠離幻離。此遠離是智,因前幻心已滅,此為幻智。若愛此智,亦即心病,故曰:遠離乃為幻智,亦復遠離。

  ‘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此第四重,遠離離離。謂能離遠離幻智之離,此離猶未離幻,亦復遠離。以上四重遠離,即修行甪心之階級,步步升高,以後後位,覺前前非。故離之又離,離之又離,中途不住。辛一離幻竟。

  辛二 顯覺

  ‘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此密顯真覺,由輾轉遠離,離到得無可離境界,即滅除諸幻,契合真覺。真覺,則不可離也。此段離幻顯覺之文,全是禪宗頓悟漸修工夫。由淺及深,行佈分明。即同‘楞嚴經’、觀世音菩薩,修習耳根圓通,解六結、越三空工夫,若合符節。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者:即亡塵也(境界屬前塵)。所謂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瞭然不生也。心如幻者,亦復遠離者:心,即根也。亡塵盡根,所謂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也。遠離為幻,亦復遠離者:即空智也。所謂盡聞不住,覺所覺空也。離遠離幻,亦復遠離者:即滅空也。所謂空覺極圓,空所空滅也。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者:還覺也。所謂生滅既滅(諸幻盡滅),寂滅現前也(真覺顯現,覺心不動),以上離幻之功,同觀世音,耳根圓通無異,即圓照清凈覺相,有以成之。辛二顯覺竟。

  辛三 舉喻

  ‘譬如鉆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譬如鉆火鉆字,從金旁,似是金屬,鉆木求火。上古燧人氏,教人鉆木取火,以自熟食。今雲:兩木相因者,則能鉆所鉆,俱是用木。按五行,木能生火,獨木不生,亦必兩木相因方生。因者,依也,相依磨擦,暖極火出。兩木,喻發智之心境;火,比離心境之幻智。由智發,而心境皆離;如火發,而兩木俱盡也。灰飛煙滅者:有謂譯之倒也,應以煙滅在前,灰飛在後。若木雖盡,而煙未滅,木化為炭,猶有炭在。如心境空幻智在,即是智愛之病,其智亦應遠離。此病未離,猶未瞭當。若煙雖滅,而灰未飛,此亦是病,亦未瞭當。以其智愛雖離,空愛又起,亦應遠離。故修行之法,必如鉆火,火出木盡,煙滅灰飛,才是到傢消息。

  辛四 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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