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講話(卷七)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成唯識論講話 作者: 慈航法師2022-09-02

  成唯識論講話(卷七)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雲何?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已經說過瞭二十種隨煩惱的行相,不定法四種行相又是怎樣呢?先用頌標:不定——(1)悔,(2)眠,(3)尋,(4)伺。這四種中悔眠合為一,尋伺也合為一;這兩者之中又各有善和不善二種,所以叫做二各二。

  論說:悔眠尋伺這四種為甚麼叫做不定呢?因為這四種不定屬於善,(P600)也不定屬於惡,所以叫做不定。它們不像觸心所等一樣,決定遍於心王;也不像欲心所等一樣,遍於三界九地,所以立不定的名字。

  不定心所有四個,第一個叫做悔。悔又叫做惡(音污)作,就是厭惡在先所做過善惡的事。它的體性是追悔,它的業用是障礙修止。惡作是因,追悔是果,這就是在追悔的果上,假立惡作的因名,因為它是先厭惡自己所作過的事,然後才追悔,以為自己不應該這樣做。還有,自己覺得這件事是應該先做,可是沒有去做,也是惡作所攝。好像自己懊悔的說:“我先為甚麼不去做這樣的事情呢?這是我自己厭做啊。”

  這有四種分別:(1)事善悔善,(2)事善悔惡,(3)事惡悔惡,(4)事惡悔善。懊悔這件善事何不早做,這是事善悔善。懊悔這件善事何必去做,這是事善悔惡。懊悔這件惡事何不早做,這是事惡悔惡。懊悔這件惡事何必去做,這是事惡悔善。明明是善事,一懊悔就變瞭惡,明明是惡事,一懊悔又變瞭善,所以叫做不定。

  【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謂睡眠位。(P601)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略別寤時,今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如餘蓋纏,心相應故。有義:此二唯癡為體。說隨煩惱,又癡分故。有義:不然:亦通善故。應說此二,染癡為體。凈即無癡。論依染分,說隨煩惱,及癡分攝。有義:此說亦不應理。無記非癡,無癡性故。應說惡作,思慧為體。明瞭思擇,所作業故。睡眠,合用思想為體,思想種種夢境相故。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污者,是癡等流。如不信等,說為癡分。有義:彼說理亦不然。非思慧想,纏彼性故。應說此二各別有體,與餘心所,行相別故,隨癡相說,名世俗有。】

  眠,就是睡眠,使令我們的身體,而不得自由。它是以昧略為它的體性,障礙觀行,是眠的業用。就是說:一個人如果在睡眠位的時候,不但是身體不得自由,連心靈也非常的闇昧和劣弱,因為它但能向內一門緣法塵,而不能向外門緣多境多事。“闇昧”是簡別不是在定,“簡略”是揀別不是醒時。(P602)因為定心是明白,醒時是詳細。這是顯睡眠時並不是沒有體用,在有心位假立這睡眠的名字,好像五蓋和十纏一樣,和識是相應的。下面說悔眠的體性,有四傢不同。

  第一傢說:這悔眠二種是以癡心所為體性的,論上說悔眠屬隨煩惱及癡心所一分所攝。”

  第二傢說:“不對。因為悔眠不是完全屬於惡,並且通於善。應當說悔眠若是染污的時候,當然是以癡為體;如果是清凈的時候,那又是以無癡為體。不過論上是依染污的一部分說的,所以說是隨煩惱及癡心所一分所攝。”

  第三傢說:“無記性的東西不是癡,也不是無癡性。應當說惡作是以遍行中的思心所,和別境中的慧心所為它的體性。它能夠明瞭和思惟,揀擇自己所作過的事業。睡眠,它是合用遍行中的思心所和想心所為體的,因此它思想種種夢中的境相,論上說,它們兩個悔和眠都是世俗法上安立的假有的名字。如果是染污的方面,那是癡一分流下來的,好像不信等心所,為癡一分所攝一樣。”(P603)

  第四傢說:“這道理上也不對。因為惡作不是以思慧為體,睡眠也不是以思想為體,其實纏才是它們兩種的體性,應當說這兩種都是各別有體的。這第六位不定心所,和前面的遍行、別境、善、根本煩惱、隨煩惱,和它們五位的行相,都是各別,因為隨癡相說,說為是世俗的假有。

  【尋,謂尋求,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粗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二各二者:有義:尋伺各有染凈二類差別。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悔眠亦有染凈二故。應說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惱,隨煩惱性。此二各有不善、無記。或復各有,纏及隨眠。有義:彼釋亦不應理。不定四後,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如一二言,顯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P604)各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說此言。有亦說為隨煩惱故。為顯不定義,說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尋就是尋求,使令我們的心,很匆忙急遽,意識取境,多在名言上粗尋瓶衣車乘等的粗相。伺就是伺察,它也能使令我們的心,很匆忙急遽,在意言取境上,仔細的去分別瓶衣等的差別的相狀。尋伺這兩種若是用思心所去尋伺,徐緩而細,所以身心就安住;如果用慧心所去尋伺,急暴而粗,所以身心就不安。所以身心安不安完全看尋伺徐緩與匆遽來判斷,故名尋伺是所依。

  尋和伺這兩個心所都是用思心所和慧心所一分為它們兩個的體性,不過在意識取名言境上,有淺深推度的不同:若推度淺就叫做尋,若推度深就叫做伺,這是因義類來分別。設若離開瞭思心所和慧心所兩個,那尋伺兩種體類的差別不可得的。

  二各二這句話有三傢說法的不同,第一傢說:尋和伺各有染污和清凈兩種差別,這叫做二各二。(P605)

  第二傢說:這樣解釋不對,因為悔和眠也有染凈兩種。應當說:同前面的染心所一樣,有根本煩惱和隨煩惱的體性。這根隨兩種煩惱各有不善和有覆無記。或者,這兩種各有現行的纏和種子的隨眠,這就叫做二各二。

  第三傢說:他這種說法也是不對。在不定四種後面,已經有這種說法。應當說:上面這個二是悔眠和尋伺二種。又悔和眠分二,尋和伺也分二,因為這四種法種類是各別的。所以頭一個二是說悔眠為二,尋伺也為二。至於各二的二,那是說悔眠和尋伺各有染和不染兩種,不像善心所那樣唯是善,或惡心所那樣唯是惡,不定四種是善惡都有分的。或者,單是揀去染污,因為論上說隨煩惱是染污,它不是純粹的染污,是三性不定,所以說,“二各二”這句話深有用意。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悔眠,有義:亦是假有。瑜伽說為世俗有故。有義:此二是實物有。唯後二種說假有故。世俗有言,隨他相說。非顯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內種,體雖是實,而論亦說世俗有故。】(P606)

  以下是諸門分別,第一門是假實門。四不定中尋伺二個決定是假有,因為它們兩個是思心所和慧心所合成為體的,經論上也有這樣說的。悔和眠有兩傢說法不同。第一傢說:悔眠都是屬於假有的。因為《瑜珈師地論》上說“悔眠是世俗的假有”。第二傢說:悔眠是實有的,唯有尋伺二種才是假有。“世俗有”是隨他說的,並不是說“悔眠決定是假有”。好像阿賴耶識裡面的種子一樣,本來有實體,而論上也說它是世俗的假有。

  【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粗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種,現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

  第二是自類相應門。在這四種之中尋和伺這兩個是決定不能夠相應的,因為它們的體性是同類,不過粗細有一點不同,好像指不觸指,刀不割刀,自己不能和自己相應。這尋伺的分位有三種:(1)欲界和初禪是有尋有伺;(2)初禪至二禪,這中間定,是無尋唯伺;(3)二禪以上統統是無尋無伺。這是依界地來分,並不是以現行和種子來分的,所以不會雜亂。尋伺和悔眠(P607)兩種是可以相應的,因為悔眠的時候,也有尋伺。悔和眠也可以相應,因為正睡眠的時候,也可以生悔,所以悔眠是可以相應的。

  【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有義:尋伺亦五識俱。論說五識有尋伺故。又說尋伺即七分別,謂有相等。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有義:尋伺唯意識俱。論說尋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又說尋伺,憂喜相應。曾不說與苦樂俱故。舍受遍故,可不待說。何緣不說與苦樂俱?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總說喜名。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總說為憂。又說尋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境故。然說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說彼相應。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彼與瑜伽所說分別,義各有異。彼說任運,即是五識。瑜伽說此,是五識俱,分別意識,相應尋伺,故彼所引,為證不成。由此五識定無尋伺。】(P608)

  第三是諸識相應門,這四個不定不和第七識第八識相應,這道理在前面已經說過。⑴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故同第八不相應。⑵惡作追悔先所造業,故同第七亦不相應。

  悔眠但和第六意識相應,因為悔眠和前五識不相應。就是說,前五識是任運緣現在境的,所以不和悔相應;眠時五識不行,所以不和眠相應。

  尋伺,有兩傢說法不同。第一傢說:尋伺也和五識相應,因為論上說“五識也有尋伺”,又說“尋伺是七種分別”——(1)有相分別,(2)無相分別,(3)任運分別,(4)尋求分別,(5)伺察分別,(6)染污分別,(7)不染污分別。所以前五識是任運分別,在《雜集論》上也說是任運分別,就是前五識。

  第二傢說:尋伺唯第六意識有,論上說:尋求和伺察都是意識獨有,和其餘的識是不共的,又說“尋伺隻和憂受喜受相應”,向來沒有說過和苦受樂受相應,因為苦樂二受才和五識相應。問:尋伺也應當有苦樂受,好像舍受雖有,不過沒有說而已。答:舍受是因為遍一切處,所以用不著說;如果尋伺和苦樂二受是有關系,那是應當說明白的。問:初禪有意地樂,地獄也(P609)有意的苦,這苦樂豈不是和尋伺有關系嗎?答:初禪的樂還是不能離喜,地獄的苦還是屬於憂,所以尋伺決定和五識無關。

  論上又說:尋伺是以名身、句身、文身做它們的所緣,前五識不是以名身等為所緣之境,可見尋伺和前五識也是沒有關系。

  問:為甚麼論上也說“前五識也有尋伺”呢?答:論上說的尋伺多分由率爾五識引起的,並不是說“和五識是相應”的。就是《雜集論》和《瑜伽師地論》所說的分別意義,也是不同。因為《雜集論》上所說的任運分別是五識上的自性分別,《瑜伽師地論》上所說的七種分別是五俱意識的相應尋伺,所以前面所引的二論是不能證明,由此就可以知道,五識是決定沒有尋伺。

  【有義:惡作,憂舍相應。唯戚行轉,通無記故。睡眠,憂喜舍受俱起,行通歡戚中容轉故。尋伺,憂喜舍樂相應;初靜慮中,意樂俱故。有義:此四亦苦受俱。純苦趣中意苦俱故。】

  第四是諸受相應門,這有兩傢說法不同。第一傢說:惡作它是和憂受、(P610)舍受相應的,因為惡作多數是屬於憂戚,也能夠通於無記,所以與憂舍二受相應。睡眠有憂受、喜受、舍受都有,因為睡眠是通於憂愁、歡喜、中容三種境界。尋伺是通於憂受、喜受、舍受、樂受四種相應,尋伺為甚麼還有樂受?因為初禪中還有意地的快樂。第二傢說:悔眠尋伺這四種也有苦受,因為在地獄中純苦趣裡面還是有意地上的苦受。

  【四皆容與五別境俱。行相所緣,不相違故。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行相粗,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此彼展轉,不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忿等十,各為主故。睡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第五是別境相應門。悔眠尋伺這四種和五種別境都是可以俱行,因為它們能緣的行相和所緣的境界都是不會相違的。

  第六是信等相應門。悔和眠但同十種善法容許俱起,因為悔眠唯有欲界(P611)眾生才有,所以沒有輕安。尋和伺和十一種善法都可同起,因為色界的初禪也有輕安。

  第七是煩惱相應門。悔和無明可以相應,和其餘的九種是不相應;因為悔的行相是粗,貪等九相是細,粗細所以不能相應。睡眠和尋伺和十種根本煩惱都可以同起,因為大傢的行相都是不相違背。

  第八是隨惑相應門。悔和中二大八十種隨煩惱容許俱起,因為都是不善性所攝。悔和十種小隨是不能俱起,因為十種小隨是各自為主。睡眠和尋伺和二十種隨煩惱可以容許俱起,因為睡眠和尋伺位中可以生起二十種隨煩惱故。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行相粗鄙,及昧略故。後二亦通加行善攝,聞所成等,有尋伺故。有義:初二亦加行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後三皆通染凈無記。惡作非染,解粗猛故。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行相粗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異熟生心,(P612)亦得眠故。尋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第九是三性相攝門。悔眠尋伺這四種都通於善惡無記三性,對於無記業也是有追悔。此有二說不同,第一傢說:悔和眠唯有生得善,因為悔眠的行相非常的粗鄙,並且很昧略。尋和伺那是通於生得善及加行善所攝,因為聞思修三慧中也有尋伺。第二傢說:悔和眠不單是生得善,並且也通於加行善,因為在聞思位的時候也有悔眠。

  眠和尋伺這三種都通於有覆無記和無覆無記,惡作一種唯是無覆無記,不通有覆無記;因為悔的行相是粗猛,有覆無記的行相是細審故。

  在四無記[(1)異熟無記,(2)威儀無記,(3)工巧無記,(4)變化無記]中,悔有威儀無記和工巧無記兩種。因為悔的行相是粗猛,所以不是定引以及異熟果,因此,就說非定、果故。眠隻有異熟無記、威儀無記、工巧無記,沒有變化無記。尋和伺隻有三種無記,要除瞭異熟無記,因為異熟心的行相微劣,不能夠尋察名等的意義。

  【惡作睡眠,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餘界地法,皆(P613)妙靜故。悔眠生上,必不現起。尋伺上下。亦起下上。下上尋伺,能緣上下。有義:悔眠不能緣上。行相粗近,極昧略故。有義:此二亦緣上境。有邪見者,悔修定故。夢能普緣所更事故。悔非無學,離欲舍故。睡眠尋伺,皆通三種。求解脫者,有為善法,皆名學故。學究竟者,有為善法,皆無學故。】

  第十是界系現緣門。惡作和睡眠唯有欲界才有。尋和伺在欲界以及色界的初禪也有,從初禪以上的界地就用不著尋伺,因為上界是妙靜的原故。悔和眠一生到上地,必定不會現起,因為悔眠唯在欲界才有。尋和伺是通於欲界和初禪,所以上下都可以現起。欲界的尋伺能緣初禪,而初禪的尋伺也能夠緣欲界。這有兩說不同,第一傢說:悔和眠不能夠緣上地,因為悔的行相是粗而且近,眠的行相是昧而且略,所以不能緣初禪。第二傢說:悔和眠是可以緣上地,例如:有人在欲界遇邪師聞邪法修邪定者,後生無想天或非非想天,而生懊悔心。又例如:從上地死,來生欲界,故在夢中也可以緣上地(P614)的境。

  第十一是學等相攝門。悔不是無學位所攝,因為三果阿那含就已經離開瞭欲界,而舍棄瞭悔故。睡眠和尋伺通於凡夫、有學的初二三果、無學的四果和菩薩。有學和無學他們雖然是有睡眠和尋伺,然而是有為的善法。求解脫者即有學,學究竟者即無學。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亦邪見等勢力起故。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亦非如憂,深求解脫故。若已斷故,名非所斷。則無學眠,非所斷攝。尋伺雖非真無漏道,而能引彼。從彼引生,故通見修,非所斷攝。有義:尋伺非所斷者,於五法中,唯分別攝。瑜伽說彼是分別故。有義:此二亦正智攝。說正思惟,是無漏故。彼能令心尋求等故。又說彼是言說因故。未究竟位,於藥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伺。非如佛地,無功用說。故此二種,亦通無漏。雖說尋伺,必是分別,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後得正智中,亦有(P615)分別故。餘門準上,如理應思。】

  第十二是三斷相攝門。悔和眠唯通於見道和修道所斷。若是邪見引生者,屬見道斷;若是有漏善力引起者,是修道斷。眠不是無漏道所引生,悔不是憂深求解脫,所以這兩種都不是非所斷。設若在見道和修道之後再有睡眠,羅漢及佛,那是屬於非所斷尋伺,雖然不是真無漏道,然而能夠引生無漏道,那是屬於見修道所斷的。若是從無漏引生的尋伺,當然是非所斷;故尋伺通於三斷。

  如果以尋伺來對五法說:(1)名,(2)相,(3)分別,(4)正智,(5)如如。這有兩傢不同,第一傢說:尋伺不是所斷,在五法中唯是分別所攝。在《瑜伽師地論》上說:尋伺是分別所說。第二傢說:若是見道和修道所斷的,可說是分別所攝。若是非所斷,那也通於正智所攝,因為八正道中的正思惟就是無漏。同時菩薩說法,也要用後得智的尋伺,所以通於正智。

  又說:沒有到佛果究竟位的時候,對於眾生的病以及諸佛的法藥都未能夠遍知。要得到瞭後得智,假借尋伺,和眾生說法,這才能契眾生機;不(P616)能同佛一樣,不用尋伺,而能夠無功用說,所以尋伺也通於無漏。雖然說尋伺必定是分別,然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因為後得智中也有無漏的分別。第十三是結例餘門,本來還有其餘的許多分別,那隻好照上面各種去類推。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離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說唯有識?又如何說心遠獨行?染凈由心?士夫六界?莊嚴論說:復雲何通?如彼頌言:“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說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說,復雲何通?彼說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頌言:“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總示二諦。問:上面這六位諸心所法,還是離開八個心王,另外各別有體泥?還是心王上分出來的呢?答:假使是這樣,又有甚麼過失呢?難:(P617)兩種都有過。甚麼原因呢?設若是離開瞭心王,另外有心所各別的自性,為甚麼經論上但說有識,而不說有心所呢?又,經論上為甚麼單說心識隨無明遠緣一切,諸心相續一切轉變獨行?又說無論染污和清凈,都是由心?又說士夫(眾生)隻是六界(地水火風空識)所成?以上三種說法隻有說到心王,而都沒有心所。這在《莊嚴論》上所說的一首頌上單說的心,又怎樣通得過呢?頌上說“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這不是明明告訴我們“離開瞭心以外,沒有染善的心”嗎?

  設若心所是心王分位出來的,那為甚麼經論上又說心所是和心王相應呢?要知道一說到相應,一定是兩個東西,因為一個東西怎樣可以說相應呢?所以說和他性相應,不可說同自性相應。為甚麼又說心王和心所是同時而起呢?因為心王和心所好像太陽和光一樣,是分不開來的,這與《瑜伽師地論》上說的,又怎樣去會通呢?答:它說心所,沒有說就是心。好像頌上說:若謂心所就是心王,那五蘊的體性就不得成就,因為既然沒有心所,那五蘊裡面的受、想、行三蘊豈不是沒有嗎?若說是由分位差別而立五蘊,也(P618)有過失,因為一剎那中它是沒有差別可得的。同時也和經論上說的五蘊法,是同在一剎那中橫具,不是依前後假立的,豈不是相違嗎?

  【應說離心,在別自性。以心勝故,說唯識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說似彼現,非彼即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為大乘真俗妙理。】

  這是依世俗,應當說六位心所,離開八個識的心王,是各有各的自性。不過是因為心王的功用,比較心所殊勝,所以說是唯識。同時也是心所,依托心王的勢力所生,所以說心所似彼心王所現,並沒有說心所就是心王。又無論是說識說心,都是把心所攝在裡面,因為心所和心王是恒常相應。因此,前面有的時候說唯識,有時候又說現似彼,都沒有心所就是心王的過失。

  上面這種說法都是依世俗說的,設若依照勝義來說,心所和心王不可說(P619)它兩個是離,也不可說它是即。

  心所和心王既然是非即非離,那末,八個識互相對望,也是非一非異瞭。能夠照上面這種說法,那才是大乘真俗二諦的妙理。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雲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凈諸識生根本故。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說之。隨緣現言,顯非常起;緣謂作意、根、境等緣。謂五識身,內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眾緣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漸故。如水波濤,隨緣多少;此等法喻,廣說如經。】

  上面已經說過瞭六識的心所相應,但六識的現起和分位又怎樣知道呢?現在先用本頌來答。前六識所依托的和止宿的,就是第八根本識,所以(P620)前五識是隨緣多少而顯現的;有的時候五識俱起,有的時候不俱起,或四識俱起,三識俱起,二識俱起不一定。為甚麼會有這樣多少不一呢?這好像波浪依托水,看風的大小而生起波浪多少一樣。至於第六意識,那和前五識不一樣,它是常常現起的,不過也要除開瞭五個地方:(1)無想天,(2)無想定,(3)滅盡定,(4)睡眠無夢時,(5)生死悶絕位。這五個地方第六意識都是不顯現的。現在用末論再來解釋本頌。論說:根本識就是指的第八阿陀那識,它是前面七個染污識和清凈識生起的根本。“依止”就是說,前六識都是以第八識為根本,大傢共依托它。

  五識就是前五識。因為它們這五識種類是相似,所以合在一個地方來說。隨緣現這一句話,意思就是說,這前五識不是常常可以現起的。“緣”就是:(1)作意心所,(2)根,(3)境,(4)空間,(5)光明,(6)第六識的分別依,(7)第七識的染凈依,(8)第八識的根本依,(9)種子的因緣依。眼識依九緣,耳識依八緣(除光明),鼻、舌、身依七緣(除空間和光明)。這就是說,前五識除瞭依第八根本識,還有其餘的八緣;可見眾多因緣和合,五識方得現前。(P621)因此我們就可以知道,前五識同時俱起,或不俱起,那是要看各識的緣具足不具足。若是缺少瞭一種緣,那就不能起;若外緣具足的時候,那就生起,因此,就有頓起(俱起)和漸起(不俱起)的分別。

  這種道理就好像水上波浪的多少,那是要看風的緣大小而定,說明白一點,就是風大波浪多,風小波浪就少瞭。用這種法喻,在經上也說得很詳細的。

  【由五轉識,行相粗動,所藉眾緣,時多不具,故起時少,不起時多。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藉緣,無時不具。由違緣故,有時不起。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藉眾緣,一切時有,故無緣礙,令總不行。又五識身,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藉多緣,故斷時多,現行時少。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不藉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起時多,由斯不說,此隨緣現。五位者何?生無想等。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粗想力,生彼天中,違不恒行心及心所,(P622)想滅為首,名無想天;故六轉識,於彼皆斷。】

  以下是起滅分位門。就是說,因為前五識的行相粗動,所以依賴的緣較多,缺緣不起。第六意識雖然也是粗動,然而所依的緣比較要少,故容易起。不過碰到瞭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睡眠無夢時,悶絕位那也是不能生起。至於第七識和第八識,它們兩個識的行相較為微細,並且所依的緣也容易有,所以沒有緣可以使它們不行。

  還有前五識,它們沒有隨念和計度分別,所以不能夠分別思慮,並且前五識是向外門轉,生起的時候依賴緣較多,所以間斷時多,現行時少。至於第六意識,自己能夠思慮,又能向內向外,所以依賴的緣很少。隻要除瞭無想定等五個地方,那意識是常常能夠現起的,所以間斷時候少,而現起的時候較多;因此,就不說第六識也是隨緣現瞭,因為它的緣甚麼時候都有,根本上就用不著隨。

  問:五位沒有意識,是那五位呢?答:即無想天等。怎樣叫做無想天呢?就是說,在修無想定的時候,厭離粗想,得到瞭功力,所以死瞭之後,(P623)生到色界第四禪無想天中去,把前六識的心王和心所違背瞭,而著重的就是把想心所滅掉瞭,所以叫做無想天。因此,前六識在無想天中統統都停止瞭活動。

  【有義:彼天常無六識,聖教說彼無轉識故,說彼唯有有色支故,又說彼為無心地故。有義:彼天將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彼必起下潤生愛故。瑜伽論說:後想生已,是諸有情,從彼沒故。然說彼無轉識等者,依長時說,非謂全無。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如餘本有初,必有轉識故。】

  說到無想天沒有心識,一共有三傢說法不同。頭一傢說:無想天上的天人是恒常沒有前六種識,因為經論上說他沒有前六種轉識,說無想天但有色法,又說他叫做無心地。

  第二傢說:無想天的天人到瞭將要死的時候,還是要生起六識來,然後才命終,因為要生到下地去,一定要生起下地的愛,才可以去潤生。所以在(P624)《瑜伽師地論》上說:後面的想心再生起之後,這無想天的有情一定就要死瞭。然而經論上又說他沒有前六識,這是說他在五百大劫中,四百九十九劫長時中沒有前六識,並不是說將死的時候,也沒有心識。

  第三傢說:不但將要死的時候,要生起意識,就是最初生到這無想天中去,也要有意識。因為初去投生的中陰身,必定要生起潤生的貪愛,和其餘有情初去投胎一樣,要有中陰身。有中陰身,就一定有意識瞭。

  【瑜伽論說:若生於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從彼沒故。彼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先有彼無,乃名入故。決擇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滅,名無想故。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轉識暫起。宿因緣力,後不復生。由斯引起,異熟無記,分位差別,說名無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不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故彼初位,轉識暫起。彼天唯在第四靜慮。下想粗動,難可斷故。上無無想異熟處故。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故。】(P625)

  在《瑜伽師地論》上這樣說:設若生到無想天去瞭,那當然是入而不起想:如果到瞭想念再生起的時候,那一定從無想天要命終瞭。可見彼本有的最初,設若沒有意識的話,那怎樣可以說甚麼入?因為一定先要有意識,生到瞭無想天之後,才沒有瞭意識,這才可以叫做入。

  還有,在《瑜伽師地論決擇分》裡也這樣的說:要所有的生得心王和心所完全滅瞭以後,才可以叫做無想地。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無想天的有情最初才生去的本有,照常還是有異熟生的意識生起,因為沒有生無想天以前,先修無想定,因為宿習的因緣力,所以後來意識也就不生瞭。由這無想定引起瞭無想天的異熟無記的果報,所以也叫做無想。如善引生的無想定和滅盡定當然也是善定,不然的話,如果前六識統統都不現行,那怎樣可以說“生到瞭無想天中去,就沒有瞭意識”呢?因此,我們可以斷定,最初生到無想天的時候,意識有時候還是照常要生起一下,久久才會完全沒有瞭意識。

  □□無想天的位置是在色界第四禪天的第四位。為什麼不在色界的初二三(P626)禪呢?因為下地的想念粗動,所以不容易斷除想念。那末,為甚麼又不在無色界上地住呢?因為上地又沒有它住的地方,隻有第四禪才能夠引發無想定的思惟,後來才感召到無想天的異熟果報。

  【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俱無六識,故名無心。無想定者,謂有異生,伏遍凈貪,未伏上染。由出離想作意為先,令不恒行心心所滅,想滅為首,立無想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不甚光凈,形色廣大,定當中夭。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雖甚光凈,形色廣大,而不最極;雖有中夭,而不決定。上品修者:現必不退;後生彼天,最極光凈;形色廣大。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此定唯屬第四靜慮。又唯是善,彼所引故。下上地無,由前說故,四業通三,除順現受。有義:此定唯欲界起,由諸外道,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P627)猛利故。有義:欲界先修習已,後生色界,能引現前。除無想天,至究竟故。此由厭想,欣彼果入,故唯有漏,非聖所起。】

  上面是講的無想天,現在要講無想定和滅盡定瞭。因為這兩個定都沒有前六識,所以都叫做無心定。

  怎樣叫做無想定呢?就是說,有一類有情,已經伏住瞭色界第三禪的貪煩惱,然而三禪以上的煩惱還沒有伏住;不過他在用功的時候,起先是作意要離去這想念,所以久而久之,就把不是恒常現行的前六識心王和心所都滅掉瞭。又因為他著重要滅瞭想心所,所以就得瞭無想定的名稱;用功能夠令身心都得到安樂和順,所以稱它也是一種定。

  修習這種定,也有上中下三品不同。若是下品修的話,有時候現生所修的這種方法還要退失,退失瞭之後,也不能夠很快的還引起它現前。縱然死瞭之後生到無想天上去,光明也不很明凈,形相雖然是很高大,有時候不到五百劫地也會短命,這是鈍根人所修的定。(P628)

  如果修中品的話,現生所修的法是不會退失的;縱然退,也就很快的還能夠引起它現前。所以死瞭之後,生到瞭無想天中去,雖然很光明清凈,形相也很高大,然而不是最極清凈,也不是最極廣大。不過雖有短命,但也不定,那是中根人所修的無想定。

  至於上品修的話,現生決定不會退失。就是死瞭之後,生到無想天中去,那是最極光明清凈的,而形相也當然高大多瞭,就是中間也沒有短命的,要把他的五百大劫的壽命完全受滿瞭,才會死的,這是利根人修無想定的果報。

  雖然上中下三品修法的不同,然而一生到天上去瞭,那一定是色界第四禪的無想天,那是無疑瞭。同時要知道,修這種無想定,也是有漏的善心所引起的定。前面說過瞭,三禪以下想心是粗動,所以他不能住。四禪以上無色界:空處天是無色,他有色;識處天是有心,他無心;無所有是色心俱無,有頂天是半有半無,所以上地也都沒有他住的地方,隻好住第四禪的有漏天瞭。此天在四業(1)順現受的業,(2)順生受的業,(3)順後受的業,(4)不(P629)定受的業)中,隻有來世受天報,或是二生以及多生受天報,或者不定那一生受天報。決定不會今生修定,今生就去生天。所以說,要除順現受,而通於其餘的三受。

  說到無想定要在那一界才可以起呢?這有兩傢說法不同,第一傢說:要在欲界人中才可以起這種定,因為這種無想定是由一種外道的教法,勸他修的。因為在人中的智慧瞭解力比較餘趣的眾生來得殊勝,所以他能在修時,把想心所壓伏下去,可見心力是很猛利的。第二傢說:先在欲界人中修習瞭之後,然後死瞭生到色界第四禪的無雲、福生、廣果三天,還可以起定,不一定要專在欲界;因為他修慣瞭這種無想定,所以在第四禪無雲、福生、廣果也一樣起定。一生到無想天去,那就受這種定的果報瞭。然而這種定完全是有漏定,唯有凡夫和外道才肯修,而出世的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聖人他們是不修此定的。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P630)滅,立滅盡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遍厭受想,亦名滅彼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有頂,而無漏攝。若修此定,已得自在,餘地心後,亦得現前。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似涅槃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經,是此誠證。無色亦名意成天故。於藏識教未信受者,若生無色,不起此定,恐無色心,成斷滅故。已信生彼,亦得現前,知有藏識,不斷滅故。】

  入滅盡定的是甚麼人入的呢?是有學和無學。有學要到三果聖人才能入,初二果還是不能入此定的。因為他們欲界的九品思惑還沒有斷得瞭,所以不能入。無色界無所有處的貪或者已經伏住瞭現行,或者完全離瞭種子,(P631)而非非想天的貪還不一定伏斷。他們用功,起先也是作意的去止息想念,使令到前六識的心王心所以及第七識染污的末那心王心所,統統都滅除瞭,所以立滅盡的名字。因能夠令身安和,所以又稱做定。因為他用功的時候,專門討厭受想,所以又叫做滅受想定。

  修習滅盡定的時候,也有三品不同。若是下品修的話,在現生修法的時候,弄得不好還要退失!退失瞭之後,還不容易很快的引回頭。至於中品修的話,那現生或者不會退失,縱然有時候退失,也很快的會把它引現前。如果是上品修,那是畢竟不會退的。

  最初修滅盡定的時候,必定是依托無色界有頂天的非非想天而入的。所謂遊觀者,最初遊色界初禪,遊初禪至二禪,遊二禪至三禪,……這樣一天一天的一直遊觀到有頂天的非非想天,進入滅盡定,這叫做九次第定。在有頂天修無漏的加行才入此定,所以在最後。雖然是生在有頂,然而屬於無漏定所攝。行者若能夠修習此定,那身心已經得到安然自在瞭。其實此定設若工夫修純熟瞭的時候,在前面初禪以上,地地都可以起此定的。滅盡定雖然(P632)是屬於道諦所攝,然而似涅槃寂靜微妙故,所以不是有學所攝;但也不真入涅槃,所以也不是無學所攝。

  最初生起滅盡定的時候,隻有在人中,由佛或佛的弟子一種說法的力用而修行的,因為在人中智慧的瞭解比較其他的五道要猛利得多。修成功瞭之後,在色界和無色界中,此定也可以照常的現前,這在《鄔陀夷經》上可以證明。因為無色界的有情雖然沒有色蘊,然而受想行識四蘊還是有,所以叫做意成天。在這無色界中的眾生也可以入滅盡定,不過對於大乘所說的阿賴耶識有相信有,有不相信有的。設若不相信有阿賴耶識,那雖然生到無色界去,他還是不起此定;他以為色法又沒有,前七識的心法也沒有,他為瞭恐怕斷滅,故不入此定。若是相信有阿賴耶識,前七識的心王心所雖滅,而第八識還存在,所以無色界的有情也起此定。

  【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P633)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說不還,三乘無學,及諸菩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者,豈生上已,卻斷下惑?斷亦無失。如生上者,斷下末那俱生惑故。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下生上地義,故無生上卻斷下失。】

  起滅盡定唯一的條件,是要把三界的見惑,要統統斷瞭,才能生起此定。因為三界所有的見惑沒有斷,那隻可叫做凡夫的眾生,眾生不能夠伏滅無色界有頂天非非想地的心王心所。

  這種滅盡定的力用非常的微妙,要證到瞭我空法空的根本智,然後隨應生起後得智,才可以引起滅盡定。二乘人隻要我空智,菩薩非要二空智不可。(P634)

  上面講的斷見惑,現在來講斷修道所斷的惑,此有兩傢不同。第一傢說:三界九地中欲界一地的煩惱那是要完全斷瞭,其餘的初禪以上七地煩惱伏住也可以,才能夠生起此滅盡定。為甚麼欲界的煩惱要完全斷瞭才可以起定呢?因為欲界的煩惱種子是不善性和有覆無記性,最繁雜的,障礙定的力量最強,所以隻有三果阿那含和三乘無學位,聲聞、緣覺、佛陀以及諸菩薩,才能夠得此定。彼隨所應三果等,對於以上八地或完全超越,或超越一半,或遍沒,都可以起定。

  第二傢說:單斷欲界一地還是不夠,要連初禪二禪三禪的煩惱一齊斷完才可以,其餘第四禪以上的五地煩惱伏住就可以瞭。為甚麼一定要連初二三禪的煩惱都要斷瞭呢?因為初禪有喜樂受,二禪也有喜樂受三禪還有樂受,這些喜受和樂受都屬於變異受,它們和煩惱種子都是同時起的,所以障礙定的力量很強。至於全超越半超越,那是同前面說的一樣,都可以起此滅盡定。

  問:若照你上面說的“伏住下地的煩惱,也能夠起此定,不必完全斷瞭(P635)下地的煩惱”,那末,如果退瞭定,生到瞭上地去潤生,豈不是要在上地再斷下地的煩惱嗎?

  先順彼答:意思就是說,假使生在上地而斷下地的煩惱,也沒有甚麼過失。好像生到上地去的聖者,再斷下地第七識的煩惱,經論上說也是可以;在上地可以斷下地第七識的煩惱,那末,在上地斷下地第六識的煩惱,豈不是一樣可以嗎?有甚麼過失呢?況且三果阿那含對治煩惱的力量很強,所以縱然去潤生,也可以不起煩惱。問:如果不起煩惱,怎樣可以去潤生呢?答:不一定要煩惱現行,煩惱種子也可以潤生啊。再逆彼答:其實,第七識的煩惱種子可在將證三乘無學果位時,一時頓斷。而前六識的煩惱種子它是由下而上,次第漸斷,所以雖然是伏惑,有退有不退,也不會有伏下地的煩惱,而能夠生上地的事實,所以也不會有生到瞭上地去的人,再來斷下地煩惱的過失。

  【若諸菩薩,先二乘位已得滅定,後回心者,一切位中能起此定。若不爾者,或有乃至七地滿心,方能永伏一切煩惱。雖(P636)未永斷欲界修惑,而如已斷;能起此定。論說已入遠地菩薩,方能現起滅盡定故。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

  上面是講的二乘,現在來說菩薩。設若有一類菩薩,他從前在二乘位的時候,已經得過瞭滅盡定的人,後來又回小向大,發心行菩薩道,所以無論在那一個位次之中,都能生起這滅盡定。

  設若不是由小向大,一向就是發大心的菩薩,不過是由漸而進的,那是要從初地以後,一地一地的漸次伏除諸煩惱障,一直到瞭七地菩薩,到這時才能夠永遠地伏除一切煩惱,雖然是沒有永斷欲界的修道所斷的煩惱;然而好像三果阿那含一樣,也能夠起滅盡定。論上面也說:七地菩薩也能夠現起這滅盡定。

  若是頓悟的菩薩,從初地的時候就能夠永伏一切煩惱,同四果的阿羅漢一樣,從初地至十地都能夠生起這滅盡定。經上說:菩薩在前六地中也能夠(P637)現起滅盡定的。

  【無心睡眠與悶絕者:謂有極重睡眠悶絕,令前六識,皆不現行。疲極等緣,所引身位,違前六識,故名極重睡眠。此睡眠時,雖無彼體,而由彼似彼,故假說彼名。風熱等緣所引身位,亦違六識,故名極重悶絕。或此,俱是觸處少分。除斯五位,意識恒起。正死生時,亦無意識,何故但說五位不行?有義:生死及與言顯。彼說非理,所以者何?但說六時名無心故。謂前五位,及無餘依。應說死生,即悶絕攝;彼是最極悶絕位故,說及與言。顯五無雜。此顯六識斷已,後時依本識中自種還起,由此不說入無餘依。此五位中,異生有四,除在滅定。聖唯後三,於中如來,自在菩薩,唯得存一,無睡悶故。是故八識,一切有情,心與末那,二恒俱轉。若起第六,則三俱轉。餘隨緣合,起一至五,則四俱轉。乃至八俱,是謂略說,識俱轉義。】

  “無心”本來是通五位,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已經說過瞭,現在來說睡眠和悶絕兩種無心位。就是說:有極重的睡眠和極重的悶絕時,也能夠使令前六識,都不起現行。

  為什麼會有睡眠呢?這就是因為疲勞到瞭極點,並其他的因緣所引起的身分,對於前六識的現行相違瞭,所以叫做極重的睡眠。這睡眠的時候,雖然沒有睡眠的心所,然而由睡眠心所引起的睡眠,所以似彼,故假說睡眠的名字。

  為甚麼又會有悶絕呢?這是由風或熱的原故,所引起的身分,也是會違背前六識的,所以叫做極重的悶絕,這睡眠和悶絕兩種大都是由疲勞過度以及感冒風熱所致的,所以說,都是身根所對的觸處少分所攝。除開瞭前面所說的五位——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極重睡眠和極重悶絕,那第六意識是要恒常現起的。

  問:正受生時和正舍壽時,那時候也是最極悶絕的當兒,當然沒有意識,為甚麼單說五位意識不行呢?答:生死位雖然也是沒有意識,然而,在(P639)頌上及字和與字裡面已經顯示瞭。這種說法,又有一傢反對它,說它是不合理的。甚麼原因呢?經論上但說六個時候沒有意識,就是前面所說的五位,再加一個無餘依涅槃的時候。因此,應當說生死位,是攝在悶絕的裡面,因為生死位是極悶絕的當兒。至於說及和與這兩個字,意思是說無心位隻有前面五種,不再參加其餘的在內。

  問:經論上既然說六位沒有意識,為甚麼前面但說五位無心,而不說無餘依涅槃呢?答:因為這是顯明這五位,六識雖然是現行瞭,然因後時依托第八識裡面的六識種子,將來還是照常要生起:而入瞭無餘依涅槃的人,六識就不會再現起,所以不說。

  這五位中,若是凡夫,有四種,要除瞭滅盡定。若是三乘聖人,隻有後面三種,沒有無想天和定。至於如來以及得瞭法自在第八地以上的菩薩,隻有一種滅盡定,沒有其餘的四種。

  照上面各種的說法看起來,八個識中,一切眾生第八和第七這兩個是恒常同起。設若第六意識生起的時候,那和第七第八一共三個識同起。若是前(P640)五識隨便那一個識生起的時候,一定和第六第七第八四個識同起。若是前五識統統都生起瞭,那一定八個識都同起瞭。這就是略說八個識同起多少的意義。

  【若一有情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若立有情,依識多少,汝無心位,應非有情。又他分心,現在前位,如何可說自分有情?然立有情,依命根數,或異熟識,俱不違理。彼俱恒時,雖有一故。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亦緣多故。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取?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俱生,寧不許心,異類俱起?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取彼所緣,應不明瞭,如散意識,緣久滅故。】(P641)

  問:設若一個有情,有許多識同起,怎樣可以說他是一個有情?答:設若照你的意思,建立有情的名義,是依識多少而立的;若是真照你這種說法,那末,在無心位的時候,應當就不叫做有情瞭。還有,設若這時起善心時,這當然是人趣的有情所攝。這時設若起的是不善心的話,那怎樣也可以叫他是人趣的有情呢?因為你執著一個有情隻有一個識,上面這種道理就會通不過去!然而,建立有情的名義,是依據第八識的種子識上命根一數,來建立一個有情;或者是依據第八識異熟現行果報識上,來立一個有情。這是不會違背道理的,並不是因為心識的多少,而建立有情的定義,所以一個有情隻有一個命根和一個異熟識。

  問:一個身隻有一個等無間緣,怎樣可以同一個時候引生多識轉起呢?答:你們小乘既然贊成一個等無間緣,能夠引生後念許多善惡心所生起,那怎樣又不贊成一個等無間引生後念許多心王生起呢?這還是方便說的,其實,每個識各各都有等無間緣,那一個說等無間緣隻限定一個呢?識既然是多,而等無間緣也應隨識而有,並不是一個等無間緣,來引生多識。(P642)

  問:為什麼會有多識同起呢?這是因為境界多的原故。而這多墳頭川勺寺㈠二十小豈有不起頓取嗎?因為諸根對於諸境和合的力量既然是相齊,那諸識取境 ,豈不是同時,還要前後次第做什麼,恐怕沒有這種道理吧?

  還有,心所法的體性雖然是一樣,而遍行、別境、善染不定的分類還是有各各不同。一個等無間緣既然能夠引起後念許多心所,那為甚麼不允許能夠引起後念各類的心王呢?

  還有,好像一個暴流遇到瞭許多的風緣,就有多波浪生起,又好像一面清凈的大鏡照到瞭許多的境界,當然有多的影像現起;因此,也可以知道,一個阿賴耶識遇到瞭許多境界的緣,所以有多識轉起。

  還有,設若不贊成第六意識和前五識同起的話,那末,前五識取五塵的時候、就沒有隨念和計度分別的明瞭。好像散位意識緣從前的境界,已經過去瞭,所以就不明瞭。

  【如何五俱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或多?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見俱有種種相故。何故諸識(P643)同類不俱?於自所緣,若可瞭者,一已能瞭,餘無用故。若爾,五識已瞭自境,何用俱起意識瞭為?五俱意識,助五令起,非專為瞭五識所緣。又於彼所緣,能明瞭取,異於眼等識,故非無用。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五識不爾。多識俱轉,何不相應?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問:“為甚麼一個意識和前五識同起的時候,能取多境呢?”答:“例如眼識,它能取一種青色,同時也能夠頓取青黃赤白各種顏色;耳識能取鼓聲,同時也可以頓取鐘聲鑼聲磬聲魚聲,這樣一個五俱意識能取各種的境界,又有甚麼過失呢?因為每一個識都有各各的見分種子和相分種子。”

  問:“為甚麼諸識同類又不能一時同起取境呢?”答:“每一個識對於應當所取的境界,它既然能夠取的話,也用不到多識;如果取不到的話,多識也沒有用處。”問:“照這樣說起來,前五識既然各各能瞭別自己的境界,為甚麼又要五俱意識來幫忙做甚麼?”答:“意識能夠幫助前五識生起,並(P644)不是單單為的五識所緣。並且意識依五識更加明瞭取境,意識的作用不同眼識,所以不是無用。因此,經論上說意識有分別,五識的功用就不能和它一樣。”問:“各識同起,為甚麼不相應呢?”答:“各識不同境,所以不相應。設若是同境的話,好像眼識的心王和眼識的心所,它們同依一樣的眼根,同緣一樣的色境,所以可得相應。至於各識根境都不同,所以互不相應。”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陀說:“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八個識的自體不可說是一,因為八識的行相和所依的根、所緣的境,以及相應的心所,都是各各不同。還有,一個識滅的時候,其餘的識照常的不滅。況且,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熏,它們的行相也是各各不同。不過,(P645)也不是定異。經上說:八個識好像水同波一樣,不是兩樣,也不是一樣。因為水是靜相,波是動相;然而離開水外,也是沒有波浪的,所以是非一非異。如果八個識一定是異的話,那八識就沒有因果的關系瞭,因為能熏的前七識是因,所熏的第八識是果。這八識的相狀好像幻化的東西一樣,所以沒有實在的固定性。

  照前面所說,八個識各各都有差別的體相,這是依據道理世俗來說的,並不是真勝義。如果是真勝義的話,那不但口不能夠說出來,連心內也就不能想瞭。所以有一首偈頌上說:心意識這八個東西在世俗諦上說起來,是有差別的;若是在真諦上說起來,就沒有差別瞭,因此,也就沒有前七識的能相和第八識的所相瞭。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雲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P646)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前面已經把三能變相的八個識,以及八個識自己所變的見分和相分所依托的,通通都詳細的說過瞭。然而怎樣知道依識所變的假我和假法,不是另外有實在的東西,而是唯識所變呢?偈頌這樣答:宇宙萬有都是由八個識的自體分,轉變出來的能分別的見分和所分別的相分。由此見相二分的原故,就知道彼我相法相是假有不實的瞭,因為一切法都是唯識所變的啊。

  論上說:是諸識這句話就是前面所說的三能變的識——心王和心所都能轉變相似的見分和相分,所以建立瞭轉變的名字。所轉變出來的見分叫做分別,因為它能夠吸取相分。所轉變出來的相分叫做所分別,因為是見分所取的。由此見相二分的正理,彼實我實法離開瞭識所變的見相二分,那都非(P647)實有。試想想,離開瞭能取和所取,還有甚麼東西?換句話說,宇宙屬有,沒有一個實物,能夠離開能所二相而存在的。是故一切有為法無為法,無論是實法的色心和假法的不相應行,都不能離開瞭識體。唯識這一個唯字就是遮除離開識外沒有甚麼實物,並不是不離識的心所和無為法也沒有的。

  【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由斯遠離增減二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還有一種說法,“轉變”就是說的我們內心,轉變出來瞭相似的我相和法相,以為是外面的境界相狀顯現。所以這個能轉變的識就叫做能分別,虛妄分別就是它的自體。這三界眾生的心王和心所就是能分別,這所執的境界(P648)就叫做所分別,也就是虛妄執著的實我實法。由這與分別的原故,所以轉變瞭相似有外面的境界——假我和假法的相狀。至於彼所分別的實我和實法,那是決定沒有體性的。這在前面引瞭許多教理,已經破得很詳細。由這些道理看來,所以知道一切法都是唯識所變瞭。所有的東西都是虛妄分別的,這理由在前面已經成立瞭。唯識的這個唯字既然不是遮除不離識的東西,所以真如和心所等還是不離識的。因此,可以遠離遍計所執的我相和法相的增益執,和依他起的世俗以及圓成實勝義的損減執。離去瞭這增減二邊,便契會唯識中道義瞭。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雖說未瞭,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凈,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雲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P649)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

  下有九問答

  第一,唯識所因難 問:“由甚麼教理,唯識的意義可以成立呢?”“我前面不是已經說過瞭嗎?”“你雖然是說過瞭,然而我還是沒有明白。並不是破瞭人傢的道理,自己意義就可以成立起來的。應當再確實的陳說出來,成立唯識無外境的教理。”

  好像佛經上有幾種說法,《華嚴經》上說:“三界所有的東西都是唯心所造的。”《解深密經》上也這樣說:“我們識所緣的境界都是自己唯識所變現的。”又說:“一切事物都不能離開瞭心識去知道的。”《維摩經》中說:“心垢穢故,國土就垢穢;如果心清凈,則國土也就清凈瞭。”

  《阿毗達摩經》中還說:成就下面所說的四智菩薩,就能夠隨順悟入唯識所變,沒有外面實在境界的道理。第一種叫做互相違背心識所見相狀的智慧,就是說,好像同在一個地方,許多人同見河水,但餓鬼看見的是膿血,(P650)天人看見的是琉璃,而魚蝦看見的卻是它們的舍宅,可見是隨眾生的業不同,而所見也就有異瞭。如果外面的境界是一定實在有的話,那為甚麼眾生所見各各不同呢?

  第二種叫做沒有所緣的外境識智,就是說,過去的事已經過去瞭,他還是想得起來。未來的事它雖然還沒有來,他可以預料和計劃。好像夢中事、鏡中像、水中月、空中花,我們可以想像而知,都不是實有的東西。其實不但夢中事、鏡中像等這些東西是虛假,就是我們現在所見的一切外物,也一樣是虛假的。

  第三種就是自己應當不是顛倒的智,就是說,我們愚癡的凡夫所分別的外境如果是有的話,那就不應當是顛倒的分別,那也用不著修行,就可以解脫生死瞭。

  【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真,(P651)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就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第四種叫做隨三智轉智,那三智呢?(1)隨自在者智轉智。就是說,已經證得瞭心自在的菩薩,他歡喜隨從自己的心,要轉變大地成黃金或成琉璃,都可以隨心轉變。如果外境是實有的話,怎樣可以隨心轉變呢?(2)隨觀察者智轉智。就是說,好像一班有禪定修法觀的人,他們隨便觀那一種境界,都可以眾相現前。如果外境是有實在的話,那怎樣可以隨心轉變呢?(3)隨無分別智轉智。就是說,有一類菩薩生起瞭親證無分別智的時候,一切的境相統統都不現前瞭。如果境界是實在的話,那怎樣可以令它不現前呢?

  菩薩成就瞭四智,對於唯識的道理決定能夠悟入。所以頌上這樣說:“無論第八識的心、第七識的意、前六識的識,它們所緣的境界都不能離開瞭心識的自性;所以佛說一切法唯有識變,而沒有實在的外境。”這在經論(P652)上是有許多證明的。

  【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凈分依他。】

  這裡有一個宗因喻,來成立心外無法:

  宗:極成眼等識,不親緣離自色等。

  因:五隨一故。

  喻:同喻如餘識。

  這個量先要明白簡別語。因為小乘有佛的有漏識和最後身菩薩的染污(P653)識,這是大乘不贊成的。大乘有他方佛識及佛的無漏識,小乘又不贊成,所以都叫做不極成的識。除瞭這四種之外,我們大傢的識都叫極成的識。所以我們的眼識都不能親緣離開相分的外色。在五識之中眼識是五識中隨一所攝,好像其餘的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一樣,都不能親緣自識外面的境界。

  第二量:

  宗:餘識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因:識故。

  喻:如眼識等。

  不說明,照眼識也就可以知道,無論那一個識,隻可以親緣自已的相分色,決定不能親緣外面的本質色。

  第三量:

  宗:六識親所緣緣,定不離六識體。

  因:見相二分隨一攝故。(P654)

  喻:同喻如能緣見分。

  第四量:

  宗:一切隨自識所緣,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

  因:以是所緣法故。

  喻:同喻如相應之相分色。

  上面這些正理可以做證明的不是一種,因此,對於唯識的道理應當深深的信仰和受持。實我和實法當然不是實有,圓成實性的空和依他起性的識那是不能沒有。離瞭遍計所執的有和依他圓成的無,這才契合於中道的正理。所以彌勒菩薩依這一種道理說瞭兩首頌,他說:“眾生所以說一切法是有者,都是由於虛妄的分別,有所取的境和能取的心。其實在這虛妄分別中,決定沒有所取和能取二種的實性,在虛妄分別中但有離開瞭所取和能取的空性,在空性中亦但有虛妄分別。一切法——虛妄分別叫做有為法,二取空性叫做無為法,由有空性和虛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和能取,故說非不空。有是有空性和虛妄分別,無是無所取能取二性。‘有故’就是說,虛(P655)妄分別中有空性,而空性中又有虛妄分別。所以一切法不是一向空,也不是一向不空。因為這一種原故,所以叫做中道,也就合乎《般若》等經一切法是非空非有的正理。”上面這頌的意思還是說的染分依他起,在道理上說起來,還有凈分的依他起。

  【若唯內識,似外境起,寧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等,應釋此疑。何緣世尊說十二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為入我空,說六二法。如遮斷見,說續有情。為入法空,復說唯識;令知外法,亦非有故。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非所執故。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說為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說為法空。此識若無,便無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撥無二諦,是惡取空。諸佛說為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第二,世事乖宗難 問:“設若唯有內識,好像有外境現起,那末,為(P656)甚麼又看見世間上有眾生和無情的東西呢?並且有決定的處所、決定的時間,大傢同見,還有境界的作用,這又是什麼原故呢?”答:“夢中也有定處、定時、作用。餓鬼見膿河,也不是一個鬼看見,難道夢中所見的境界,餓鬼共見的膿河,都是實在的東西嗎?這可見我們現在所見境界,和夢境鬼境是同樣的虛假啊。”

  第三,聖教相違難 問:“既然是沒有色法,那末,為甚麼世尊在《阿含經》中又說六根、六塵十二處的教法做甚麼?”答:“雖然是說六根六塵,其實這六根六塵還是依托內識所變現的,並不是識外有甚麼實在的根塵色法啊。佛為瞭要破眾生的我執,證得我空,所以說這六根六塵教法。好像有一班外道,他們說‘人死瞭就斷滅瞭’,所以佛就方便說有一個中陰身去投胎。又為瞭要破眾生的法執,證得法空,所以再說唯識的教法,要我們眾生再進一步,覺悟瞭外法也不是實有。”

  第四,唯識成空難 問:“這個唯識性豈不是也空瞭嗎?”答:“不會空。”問:“唯識性不會空是甚麼意思?”答:“因為唯識的真如性,我們(P657)眾生不會執著它瞭。就是說,依托內識所變的一切法我們眾生迷昧瞭,不知道是虛假,執為實我和實法。如果照真理上研究起來,實我實法是不可得的,所以說,法也是空的,並不說離言的正智,所親證到唯識的真如性,也是沒有。如果唯識也沒有瞭,那就沒有俗諦瞭;俗諦既然沒有瞭,真諦也就沒有,因為真俗二諦是互相對待而建立的。你看,撥無二諦的人還不是惡取空嗎?惡取空的人,連諸佛都說這種人是沒有藥可以醫治他的空病瞭!因為這種道理,可見一切法,有空和不空兩種,所以前面彌勒菩薩說瞭那兩首頌就是這個意思。”

  【若諸色處,亦識為體,何緣乃似色相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名言熏習,勢力起故。與染凈法,為依處故。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凈法,是故諸識,亦似色現。如有頌言:“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寧撥為無?現量證時,不執為外。後意分別,妄生外想。故現量境,是自相(P658)分,識所變故,亦說為有。意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有故,說彼為無。又色等境,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夢所緣,不可執為是實外色。”】

  第五,色相非心難 問:“設若色法也是以心識來為體的話,那末,我們緣境時,為什麼也好像色法顯現的一類堅硬的東西,而前後都是一樣沒有多大變動呢?”答:這就是無始以來多生多劫的名言習氣勢力所生起的原故,可以給染污法和清凈法做它們依托的處所。如果沒有這個依托的處所,也就沒有顛倒的迷執,那就不會有雜染法和清凈法,因此之故,所以心識也能夠顯現出似色。好像頌上這樣說:‘無論是所變亂相的色相以及能變亂識的心體,都是前面所說的色相和心識;設若沒有所變的亂相,那也就沒有能變的亂識。’我們就可以知道,無論所見的色相以及能見的心識,都不能離開心識以外有東西啊。”

  第六,現量違宗難 問:“色、聲、香、味外面的境界是分明現證,現量所得,怎樣可以說沒有呢?”答:“現量證境界的時候,不會執為是外面(P659)的境界,後來由於意識起來分別的時候,虛妄生起瞭一種外境的錯想,所以現量的境界是虛妄計執有的,才說它是沒有。又,色等境界本來是非色,好像是色;本來不是外,好像是外。你想想看,夢中所見的境界可以執為是外面的實色嗎?

  【若覺時色,皆如夢境不離識者,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何故覺時於自色境,不知唯識?如夢未覺,不能自知;要至覺時,方能追覺。覺時境色,應知亦爾。未真覺位,不能自知。至真覺時,亦能追覺。未得真覺,恒處夢中。故佛說為生死長夜;由斯未瞭色境唯識。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謂識生時,無實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外境。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瞭他心,非親能瞭。親所瞭者:謂自所變。故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餘法。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如緣他心,色等亦爾。】(P660)

  第七,夢覺相違難 問:“設若我們醒的時候所見的境界,都和晚上眠夢所見的境界一樣,也是不離心識而有的話,那末,為甚麼睡覺醒來瞭的時候,知道夢中所見的境界完全是虛假,是唯識所現的幻境;為甚麼我們現在醒的時候所見的山河大地,不知道是虛假,是唯識所變現的呢?”答:“你知道嗎?好像眠夢的時候,如果還沒有醒,他還是不知道是虛假;要到醒來瞭之後,他才回想到。明白瞭這個道理,我們現在所見到的境界也是一樣。沒有到成佛的時候,自己不能夠知道,到瞭成佛之後,才能夠知道從前沒有得真覺以前,恒常處在無明長夜夢中,所以佛說為生死長夜。因此,不能明白一切的色境,都是每人自己心識所變的。”

  第八,外取他心難 問:“設若外色是實無,可以說是內識所變的境界,然而他心是實有,豈不是自己所緣的境界,還是心外有法。”答:“那一個說別人的心識,不是我們自己所緣之境?不過不說是親所緣緣罷瞭。就是說,自識生的時候,托他人的心識為本質,自己沒有實在的作用,不能同手一樣,去親執外物;又好像太陽光那樣,去直接照境,不能夠這樣。隻可(P661)以同鏡子一樣,好像有外境顯現,然而沒有實在的作用。他心智也是這樣,非親能瞭,叫做瞭他心。親所瞭者,是托本質自識上所變的影像,才是親所緣。所以經上說:‘沒有心外的少法(能取),去取心外的少法(所取)。’可見能取的見分和所取的相分,都是自識自證分所變。但是自己識體生起的時候,變起瞭相似的影像,這樣叫做取彼物;緣他人的心是這樣,緣外面的一切色法也是這樣。”

  【既有異境,何名唯識?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教,但說一識?不爾,如何?汝應諦聽!若唯一識,寧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等別?誰為誰說?何法何求?故唯識言,有深意趣。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若如是知唯識教意,便能無倒,善備資糧,速入法空,證無上覺,救(P662)拔含識生死輪回。非全撥無惡取空者,違背教理,能成是事,故定應信一切唯識。】

  第九,異境非唯難 問:“既然離開自己心識之外,有他人心識之境,怎樣可以叫做唯識呢?”答:“奇怪!你因瞭自己的執著而生出迷來!你想唯識的教理,難道但說你一個人有識,而別人就沒有心識瞭嗎?”問:“既然不是這樣,又是怎麼樣的呢?”答:“汝應當諦審而聽!假設隻有一個心識,那裡有十方凡夫和聖人、尊的卑的、因果種種的差別呢?那一個來說,又有那一個來聽?甚麼人來說法,又有甚麼人來求法呢?”

  所以唯識的教理有很深的意趣。說到識這一個字,並不是說一個人的識,是總顯一切眾生,各各都有八個識以及六位心所,還有所變的相分和見分、分位差別的不相應行法以及二空所顯的無為。因為八識心王是識的自相,五十一個心所是識的相應,色法是心王和心所二種所變現的,不相應法是心王二心所、色法三種分位出來的,六種無為法是心王、心所、色法不相應法這四種實性。可見這五位百法,都不是離開每一個眾生心識而有,所以(P663)總立一個“識”的名字,“唯”的這一個字但是遮去愚夫所執定的離開諸識實在有色等諸法。設若能夠這樣知道唯識的教意,那就不會有顛倒的思想,能夠善備福慧資糧,對於法空很快的證入,成無上的佛果,來救拔眾生輪回的苦海。不像一班惡取空的人,像他們那樣違背教理,能夠成就度生的大事。是故應當決定信仰一切法,不出每人心識所變。

  【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論曰: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種。除離系者:非種生故。彼雖可證,而非種果。要現起道,斷結得故。有展轉義,非此所說,此說能生,分別種故。此識為體,故立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種識二言,簡非種識,有識非種,種非識故。又種識言,顯識中種,非持種識,後當說故。】

  第十,釋分別難 問:“設若照你們唯識傢說‘隻有心識,沒有外緣’,(P664)那末,為甚麼有外面的種種分別?”答曰:“因為有一切種識,所以如是如是的變現出來。因為展轉的力故,所以彼彼一切法就分別生起來瞭。”

  論上說:一切種識就是根本識中,能夠生起各各不同的自果功能,能夠生起等流果、異熟果、士用果、增上果的緣故,所以叫做一切種。為甚麼要除瞭離系果呢?因為離系果不是由種子所生的,彼離系果雖然是可證,然而不是由種子所生的果。要現起的道,斷瞭煩惱,才可以證得。有展轉義,不是說的離系果,這裡所說的是能生分別種子。這種子是用根本為體,所以立識來做名;因為種子離開瞭本識,就沒有另外的體性。種和識這兩個字是有簡別的——(1)非種非識,(2)有識非種,(3)有種非識,(4)有種有識,現在正是指的第四。又,種識這句話是顯示識中的種子,不是說的持種識,後面會詳細的解說。

  【此識中種,餘緣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謂從生位,轉至熟時,顯變種多,重言如是。謂一切種,攝三熏習,共不共等,識種盡故。展轉力者: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P665)彼皆互有相助力故。即現識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分別類多,故言彼彼。此頌意說,雖無外緣,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生。何假外緣,方起分別?諸凈法起,應知亦然。凈種現行,為緣生故。】

  這第八識裡面的種子也要其餘的助緣,才能夠這樣的轉變起來。種子從生至成熟的時候,變種更多,所以重言如是。就是說,這一切種總攝名言種、我執種、有支種,三種熏習皆盡,乃至共不共等識種都在裡面。展轉力者,是說八種現行識以及同八識相應的心所,還有相分、見分等,大傢對於種子彼此互有相助的力量。就是八種現行識,總叫做分別。它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從種子生現行;因為王所類多,所以叫做彼彼。

  這首頌的意思就是說,雖然沒有外緣,然而由有第八根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以及現行八種識等展轉的力故,所以彼彼王所而得生起;何必假借外緣之力,方起分別呢?染法生起既是這樣,凈法生起應知亦然,因為(P666)凈種子生現行,也是緣生。

  【所說種現,緣生分別。雲何應知此緣生相?緣且有四:一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功能差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現果。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無記,餘熏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獨能熏故。極微圓故,不熏成種。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緣,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緣,不親生故。有說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應知假說,或隨轉門。有唯說種是因緣生,彼說顯勝,非盡理說。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

  上面所說的是種子和現行,及緣生的分別。但緣生的義相又怎樣知道(P667)呢?答曰:緣有四種,一是因緣,就是有為法,能夠親自成辦自果。這果體有兩種,一是種子果,二是現行果。種子者,就是第八根本識中,有善、惡、無記三種種子,三界九地的功能各各差別不同。又能夠引起次後的自類功能,以及生起同時自類現行的果法,此唯望彼是因緣性。

  現行者,是說前七識以及同前七識相應的心所,並所變的相見二分、三性、三界、九地等。除瞭佛果的善以及極劣的無記法,其餘的都可以熏第八識,而生起各各自類的種子;這現行望種子,也是屬於因緣。第八心王和心所四義之中缺自在義,所以心所不受熏持種,前七心王和心所能熏四義都具足,所以王所都能做能熏。劣無記法極微劣故,佛果善者極圓滿故,所以二皆不能受熏成種。

  現行同類展轉相望,都不是因緣,因為現行法各從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也不是因緣,因為異類不能親生現果。有一傢說:“無論是異類或是同類,現行法展轉相望,都可以做因緣。”應當知道,這是一種方便說的。或者是隨順外人,轉變自己的教理。還有一傢,他隻說種子是因緣性,(P668)這種說法是顯勝方面說的,究竟不是盡理;因為經論上面那都是說前七識的現行和第八識的種子,展轉相望,是互為因緣的。

  【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多同類種,俱時轉故。如不相應,非此緣攝。由斯八識,非互為緣。心所與心,雖恒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得互作等無間緣。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又無當起等無間法,故非此緣。雲何知然?論有誠說。若此識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即依此義,應作是說: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下上死生,相開等故。有漏無間,有無漏生。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必無斷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此何界後,引生無漏?】

  第二是等無間緣,這是說,八個現行識以及同八識相應的心所,前面一聚對於後面一聚如果是自已一類,中間沒有間隔,前後能夠平等開導,令彼(P669)後念決定生起。問:“八識種子相望,同是心種,為甚麼不是等無間緣?”答:“等無間緣須要前後相引,今同類種但是同時而轉,是各各別異的,好像不相應法一樣,所以不是等無間緣所攝,由此八個識不是互相為緣。”同類現行俱時而轉,不作等無間緣。然而心所與心雖恒俱轉,而相相應,和合似一:同一所緣的境,同一所依的根,又同一剎那,又同一性攝,所以不可施設,離開來各別有異,因此可以互作等無間緣。

  入無餘涅槃最後心時,最極微劣,因為他的身智俱泯,一入永入,前無開導之用,後無當起之法,所以也不是等無間緣。你怎樣知道它不是等無間緣呢?論上可以證明,它說:“若此識的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說此識是彼識的等無間緣。”即依此義,應作是說:第八的阿陀那識無論是三界九地,都可以容許互作等無間緣。無論下死生上地或上死生下地,都可以互相開導,其義是相等。

  有漏的無間可以生無漏,如果是無漏,決定不會生有漏,因為到瞭大圓鏡智生起以後,必定不會再斷除。無漏和有漏是這樣,善與無記也是這樣;(P670)好像異熟無記無間,有無垢識生起來,決定沒有無垢善識,來生起無記異熟識的道理。問:“此何界後,引生無漏?”

  【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後必生在凈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二乘回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無漏。回趣留身,唯欲界故。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回趣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俱不相違,是故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凈居無回趣者,經不說彼發大心故。】

  答:或從色界,或欲界後。意思就是說:有一類求佛果的異生,一定是在色界之後,才引生無漏,後來必定生在色究竟天大自在天宮,得成菩提。

  如果是二乘,回小向大的人,決定在欲界後,引生無漏,因為回趣大乘,願留身的人,唯在欲界。他雖然必定到大自在天宮,方可成佛,然而因為他自己的本願,所以要留身在欲界。又有一種說法,色界的聲聞也有回趣大(P671)乘,願留身的。既然和教理都不相違,所以聲聞無漏的第八識在色界心後,也可以現前。但是色界的五不還天沒有回小向大的聲聞,因為經不說他們肯發大心。

  【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隨第八識生處系故。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潤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緣。善等相望,應知亦爾。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未成佛時容互起故。有義: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識,相分攝(P672)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

  上面說的第八識,現在來說第七識。第七識無論是三界九地,也容許互作等無間緣,因為它是隨著第八識生到甚麼地方,就系縛在那裡。有漏和無漏容許互相而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有漏和無漏既然可互相生,那善與無記也是一樣。在無記中染與不染也是互相開導,因為我空智果現前的時候,在前後位中都可以相引。

  此第七識在欲界和色界的有漏位中,可以同無漏相生,不是無色界,因為地上菩薩不生無色界。

  第六識無論是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與不善等,都可以容許互作等無間緣,在潤生位中更相引起。初起無漏,唯色界後,因為在決擇分善四加行位中,唯在第四禪。至於眼、耳、身三識,在界通於欲界和色界,在地通於五趣雜居地和離生喜樂地。至於鼻識和舌識,是欲界一地,自類都可以互作等無間緣,乃至善等相望,也是一樣。(P673)

  有一傢這樣說:前五識無論是有漏無漏,自類都能夠互作等無間緣。未成佛時,容互生起。另有一傢說:無漏在有漏之後生起,不是無漏後,還可以再生起有漏。因為無漏的五識沒有成佛是沒有的,所以因地的五根決定是有漏,是第八識的相分所攝。有漏的五根既是不共,必定是同境和同根,發生無漏識,在道理上是不相應的。因為有漏根於所緣境,如醫目見物;無漏識於所緣境,如凈眼觀空,二者的差別實有天壤懸殊,豈能令昧根發明識哩!

  【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托。此體有二:一、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托,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托,亦得生故。】

  因緣、等無間緣的意義已如前面所說,現在來講第三所緣緣。所緣緣(P674)者,上所緣兩字是客觀的所緣境,下緣一字是主觀生起的條件。意謂心心所法的生起必有它的所緣境,這所緣境能為心心所生起之緣,所以叫所緣緣。如有體的實法在為八識心王或其相應的心所,所慮所托而為所緣時,帶起它自己所緣的境相,如是有體法就是所緣緣。如能緣心緣於彼法,不能帶起己相的話,那縱然是有法,不得名為所緣緣。講到這所緣緣的自體,約有兩種:一是親所緣緣,一是疏所緣緣。什麼叫親所緣緣?謂所緣的對象,若與能緣的識體不相間離,為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這法就是能緣識的親所緣緣。如以四分來說,相分是見分的親所緣緣,見分是自證分的親所緣緣,乃至證自證分又是自證分的親所緣緣。如以無漏位說,真如是根本智的親所緣緣,因真如體也是不離識的。這末說來,可知親所緣緣,必與能緣者有密切的關系,假定他人所變的相分或自身八識各各所變的相分,由於彼此互相相望,沒有親密的關系,所以皆不得說為親所緣緣。什麼叫做疏所緣緣?謂所緣的對象與能緣的識體,雖彼此間互相間隔,但能為質生起內識所慮所托的作用,應知這法就是能緣識的疏所緣緣。如他識所變及自身中別識所變而仗為(P675)本質者,就是這疏所緣緣。

  親所緣緣,隻要是能緣心,不管那一種,必然都是具有的,為什麼?因每一能緣心離開瞭內面所慮所托的相分,那一定是不能發生作用的。至於疏所緣緣,那就不同瞭,它在能緣心方面或有或無,是不一定的,有固可以生起能緣心,沒有能緣心亦得生起。如一個人憶念他過去所見所聞的事,雖說當時沒有境相現前,但能緣心照常現起憶念過去的種種事。

  【第八心品:有義:唯有親所緣緣,隨業因力任運變故;有義:亦定有疏所緣緣,要仗他變質,自方變故;有義:二說俱不應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者為自質故,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變為此不應理故,非諸有情種皆等故。應說此品疏所緣緣,一切位中有無不定。】

  此下就八識分別疏所緣緣的有無,現對第八心品來說,約有三師看法不同。第一師義說:第八心品唯有親所緣緣,絕對沒有疏所緣緣,因為第八心品所緣的境界完全是隨於業因的力量而任運變現的,在任運變現中時時都(P676)有親所緣境為自所緣。第二師義說:在我看來,第八心品不僅有親所緣緣,而且決定亦有疏所緣緣,因為第八心品所緣境要先仗它為變本質,然後自己才能變現;假定沒有它先變為本質,則自己也就無從變起瞭。可是第三師義說:第一傢所說固然不對,第二傢所說也不盡理。所以不客氣的責斥他們道:你們兩傢所說都是不合乎道理的!為什麼?要知自己的身土以及他人的身土,彼此之間是都可以互相受用的,如有時我人的第八識托他人所變的浮塵、器世間境,為自變相分的本質境為所緣,這就是疏所緣緣,怎可說沒有(這是破第一傢)?雖然如此,但自身的種子不至變緣,於他受用,那是沒有道理的。因而若說他人變此種子,自也是不應於理的,因為一切有情所有的種子,或多或少,或凡或聖,諸多差別,決不是相等的(這是破第二傢)。既前兩傢所說皆不合理,那第三傢的意思又是怎樣呢?應說此第八心品的疏所緣緣,不論在因在果的一切位中,其有無是不一定的。如破第一傢所說,就是顯示有疏所緣緣的;如破第二傢所說,就是顯示無疏所緣緣的。

  【第七心品未轉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P677)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真如等,無外質故。】

  第八心品已說,現說第七心品。這類心品有沒有疏所緣緣,要看轉依沒有轉依來分別。假定還在未轉依的有漏位,因為他是俱生的,沒有任運而轉的力量,必定要仗第八識以為外質,然後自己方有力量變影而緣,所以這第七心品一定是也有疏所緣緣的。假定到瞭已轉依的無漏位,則此疏所緣緣若有若無,那就沒有一定瞭。如以第七根本智相應心品緣真如,是就沒有疏所緣緣;如以後得智緣真如,是就有疏所緣緣。再就三世來說,如緣過去、未來法,不須要仗外質,是就沒有疏所緣緣;如緣現在世的有為法,因為要仗外質,所以就有疏所緣緣。

  【第六心品,行相猛利,於一切位,能自在轉,所仗外質或有或無,疏所緣緣,有無不定。】

  已說第七心品,今說第六心品。這類心品行相是極為猛利的,在因在果的一切位中都能很自在的轉起,所以當他緣一切法時,有的時候須要仗質而起,有的時候不須仗質就起,緣境最為普遍。所以疏所緣緣若有若無,那是(P678)不一定的。

  【前五心品,未轉依位,粗鈍劣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過未等,無外質故。】

  已說第六心品,今說前五心品。這類心品有沒有疏所緣緣,如第七識一樣,要看轉依沒有轉依來分別。假定還在未轉依的有漏位,由於行相粗鈍微劣的關系,要生起緣慮的作用,必須要仗第八識所變的外質;因為如此,所以定有疏所緣緣。假定到瞭已轉依的無漏位,則此疏所緣緣的有無,那就沒有一定瞭——如緣過去或未來等境,因為不須要仗外質,所以沒有疏所緣緣;如緣現在的諸境,因仍須要仗托外質,所以也就有疏所緣緣瞭。

  【四增上緣: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雖前三緣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為顯諸緣差別相故。此順違用,於四處轉:生、住、成、得四事別故。然增上用,隨事雖多,而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

  四緣已講三緣,現講最後增上緣。如有一類有體的法,不論是有為的還(P679)是無為的,隻要它具有殊勝勢力的作用,而且對於其餘的諸法,或順或違,都能為緣,是為增上緣攝。但此所說的勢用隻就它能不為障力所說,不是指的那與果等的功用。雖前因緣等的三緣望於所生的諸法,亦有增上的意義,但現在所說的第四增上緣是要除前面的三緣,而隻取其餘的諸法為增上緣的,為什麼要這樣?當知是為顯示四緣的體相,各各差別不同的。原來四緣有通有別,就通名說,都可叫做增上;就別名說,這是因緣,那是等無間緣等。前三緣是從別立名,今第四緣得彼通名,所以除彼取餘。然此順違的勢用究於幾處轉呢?當知於生、住、成、得的四處轉,因為四事是差別不同的。然增上用隨事說來,雖則說是很多,而那比較勝顯的實唯二十二種,這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二十二根的勝用增上,不論就小乘說,或者就大乘說,都是依六事而建立的:(1)眼等六根,望於所取的境界,有它的增上用。(2)命根,望於一期生命的相續,有它的增上用。(3)男女二根,望於種族的綿延不絕,有它的增上用。(4)樂等五根,望於能受用的善惡業果,有它的增上用,(5)信等五根,望於世間的清凈,有它的增上用。(6)未知等的三無漏根,(P680)望於出世間的清凈,有它的增上用。

  【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凈色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為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八識為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

  前雖說明依六事建立二十二根,但二十二根的自體是什麼,還未指出,所以現在特別指出其自體,此文先明十九根體。眼等的前五色根是以第八本識等所變現的眼等凈色,為它的體性。男女二根因為是屬身根所攝的,所以就以那身根的少分為它的體性。命根隻是依第八本識親因種子分位而假施設的,所以並沒有它獨立的體性。意根總以七轉識及第八識為它的體性。苦樂等的五受根如其所應,各各就以苦樂等的自受為它的體性。信等五根是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它們的自性;如分別說,信進二根以十一善中的信勤為體,念定慧三根以五別境中的善念定慧為體。

  【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除後剎(P681) 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發根本位故。三、資糧位: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故。】

  此明未知當知根的位次,約有三種,一是根本位——以小乘來說,我們知道,見道有十六心,於前十五心見道時,因見所未曾見的諦理,所以要當知。但到第十六心,進入瞭修道位,對於法性已經瞭知,無所未知當知根,所以要除後剎那,因所除的這後剎那已是入於修道位瞭的。二是加行位——就是暖等的四加行,此位為什麼有未知當知根?因它與根本位接近,而且能引發根本位的。三是資糧位——謂向聖位進趣的行者,為瞭要求得到聖諦現觀,於是發起瞭決定殊勝的善法欲,乃至在未得順抉擇分以前的所有善根,通名資糧位,因它遠能資助生起根本位的。

  【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舍,為此根性;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戚,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我不說。】(P682)

  此出未知當知根體。謂在上面所說的三位中,所有未知當知根都以信等五清凈根及意、喜、樂、舍四根,合為九根,為它的體性。至在加行、資糧二位,因對最後的涅槃勝法要求努力的證得,不免還有愁戚的情緒,理亦應有這憂根為此根性,但因這不是真正的善根,所以多略而不說。

  【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回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說地前,以時促故。】

  此釋無色界的前三無色有未知根的所由。空無邊處以至無所有處,所以有未知當知根者,因有勝見道的菩薩,兼修上定,所以於三無色的定位亦有此根。或者已證二乘果位的聖人回小向大,而趣向於大乘時,為要求證菩薩的法空,在地前也起五趣雜居地等九地所攝的生空無漏智,與那法空無漏智為菩薩修習現觀所起,因而皆為此未知當知根所攝。然而菩薩見道位也有此未知根,為什麼不說,而但說地前呢?這因見道隻是一剎那,時間是很短促的,所以就隱而不談。(P683)

  【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欲者,於土解脫,求證愁戚,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

  此明已知根與具知根。初從見道位的最後一剎那開始,一直到金剛喻定那個時候止,在這時期間所有的信等無漏九根,都是已知根的體性。至於那未離欲貪煩惱的人,於上解脫因為還要求證的關系,不免仍有愁戚之感,所以也有憂根。雖然如此,但因不是真正的善根,所以多略而不說。從金剛喻定進入無學位,諸無學位所有無漏九根,一切都是具知根的體性。三界最高有頂天中雖然也遊觀無漏,但因它偏重於定,慧力不怎麼明利,所以非後三無漏根所攝。

  【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諸餘門義,如論應知。】

  這是結說指廣。二十二根的自性就如前面所說的這樣,至於其他諸門的義理,如二十二根的業用假實乃至界系等餘門分別,並如《瑜伽師地論》第(P684)五十七卷中廣明,隻要一讀《瑜伽論》便知,這裡不多說瞭。

  成唯識論講話卷七終(P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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