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本願經講記》(十七)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藥師本願經講記 作者: 太虛大師2022-08-24

  己十一 得妙飲食

  “第十一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饑渴所惱,為求食故造諸惡業;得聞我名,專念受持,我當先以上妙飲食飽足其身,後以法味畢竟安樂而建立之”。

  此願願令諸饑渴有情,先得上妙飲食,後得甘露法味,故標以得妙飲食。蓋衣食住行,為人類生存之要素,而尤以飲食為最,無飲食即不能生存,故佛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無食則饑,無飲則渴,饑渴故煩惱──惱為十小隨煩惱之一──,煩惱故心憤,心憤發故,欲覓飲食,造諸惡業。故今日之世界,或個人,或民族,種種階級爭鬥,皆為解決飯碗問題;即西洋人所謂面包問題。因飯食不給,生活難以維持,環境逼不得已,殺人放火,無所不為矣。故欲社會安定,須先解決民生問題,人民衣食豐足,盜匪竊賊即無由起。由此觀之,盜匪竊賊不但情有可原,抑須力謀救濟。

  是以藥師發願,若諸眾生聞其名者,先令飲食飽滿,解除苦惱,安住有漏善道;進以無漏法味,使之成賢成聖,乃至佛果,亦古人所謂“富而後教”之意也。得世間飲食,唯身體快樂;得出世法味,則精神興奮,力圖上達,雖稍饑渴亦不造業,此皆由法味之功。若唯飲食,則飲食窮時,必復造業受苦,故須由無上法味,方獲畢竟安樂。先哲所謂“衣食足而知禮義,倉稟實而識廉恥”;此亦言先使衣食豐足,方能安心修德,再進而以佛法法味為食,禪悅為食,皆得畢竟安樂而建立之。畢竟安樂者,即發大心,修大行,不退轉於大般涅槃者也。

  此中以禪悅法喜之味為食者。前引佛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食有四食:一、段食,段為形段,欲界眾生所有物質飲食,皆有空間的或時間的形段,如色、香、味、觸等是為段食。二、觸食,眼觸色,耳觸聲,鼻觸香,舌觸味,身觸細滑,意法處;由六根發六識觸六塵者,皆為觸食。三、意思食,即以意識希望之思為食,如人懷希望心,雖經千挫百折而希望心不死,亦得延其生命。四、識食,識食與前食不同,前屬意識及其意根,為第六識與第七識;今此識食,為有情生命所依之本體,屬於阿賴耶識。蓋此識受諸識熏習成為種子,由種子復起現行,由此識食資持業果生命不絕,是故一切眾生皆依食住。不但三界眾生依食而住,即出世菩薩亦依禪悅法喜為食,輾轉增勝,而長養其法身慧命也。至諸佛位,轉識成智,圓滿法身慧命,故不依食而住。佛法無邊,隨拈食之一法,義深無量。

  藥師法會願雲:“第十一遵行世尊本願,政重民生,普濟民食,使一切人民飲食供給無有乏少;更施教育,培其智德,令生安樂不遭苦難;世尊第十一本願,如實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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