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講記 卷一 觀染染者品 第六

常林居士「常林居士」發佈 中論講記 作者: 智諭法師2022-08-28

  觀染染者品第六

  這裡頭有兩個染,第一個染是染法,第二個染是染者。觀染法染者,是觀它對待空。因為染稱為染事,染這樣的事情,一定有染法和染者才成就。

  染法是法,染者是人。染法是能染,染者是所染,能所是對待的。能對待所才叫能,所對待能才叫所。如果能沒有所,怎麼稱為能呢?不稱為能,所不對待能也不叫所。既然能對待所才叫能,所以能沒有自性,因所而立,沒有自性就空;所對待能而立,有能才有所,沒有能就沒有所,所以所空沒有自性。這一品是講這個道理。

  大前提我們知道瞭,有對待才有能染、所染,沒有對待就沒有能染、所染。既然是能染、所染是因對待而立,沒有自己自性,就空。如果你執著有,就糟糕瞭。執著「有」有三種:一先有能,二先有所,三能和所同時都有。這落入有法。

  如果先有能,不對待所染,怎麼有能?大前提我們知道,它對待假立嘛!第二種如果先有所,不對待能怎麼有所?不成立。如果能和所都有,既然都有瞭,不成對待。

  能所都沒有,落於有法就錯瞭!這是根本的概念,我們必須知道。

  這個染是假立,對待。能對所才叫能,所對能才叫所,所以它是無自性,是空。說能說所,都是假名、假立。一切法皆如此,所以般若經上說,眾生分別一切法,唯是分別假名相。

  我們知道這個原則瞭,可以看他的論文。

  以上論主說一切法空,外人就問瞭。什麼叫外人呢?不知諦理叫外人。什麼是諦理呢?二諦。我們說過能所對待,對待就空叫真諦;說能說所的時候是假立,叫俗諦。般若經上講空叫真空,假立的有叫妙有。妙有真空,真空妙有。不懂諦理的稱外人,理外之人叫外人。

  外人問說,你說一切法空,不對啊!經上說有染、染法、染者。染,根據經上有四種說法,是根據它的粗細來說。就是愛、著、染、淫。最細的是愛,愛即無明;著是執著;染更粗瞭;至於淫最粗最濁。既然經上說有這四種法,有染法與染者,怎麼說一切法空呢?

  論主就回答說瞭,於實相之中,染法、染者皆不可得。怎麼於實相中,染法、染者不可得呢?我們知道染法、染者對待而有就空,實相無相。假立染法、染者之名是假,實相無不相。實相無相是真諦,實相無不相是俗諦。

  所以在實相當中,染法、染者不可得,真諦是空,不可得;俗諦是假,假的不是實有,當然也不可得。所以論主就說瞭:

  「若離於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應生於染法」

  我們假設離開染法,不對待染法先有染者。那麼說,應該因染欲者生染法,這個不成立。先有染者沒有染法,沒有染法怎麼叫染者?有染法才有染者嘛!先有染者,不需要染法瞭,已經有染瞭。這個破法,古德都叫縱破。

  再順其假名破,我們也可說,先有染者後有染法,染者可以生染法,那麼染法是染者所生,既然從染者所生,怎麼再染染者?所以先有染者,不對!因為染法、染者對待假立。

  「若無有染者雲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若無有染者」,第一首偈說先有染者,接著說假定沒有染者。「雲何當有染?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怎麼叫染呢?「染法」染「染者」才叫染。沒有染者,染法染於什麼東西呢?所以說,假使沒有染者,「雲何當有染?」它染什麼東西呢?這半偈已經把他的意思講完全瞭,後半偈總說。

  「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染法、染者都一樣。先有染者,不能成立染,已經有染瞭嘛!先沒有染者,沒東西可染,也不成立。染法也是這樣,先有染法,它染什麼東西呢?沒有東西可染,怎麼稱為染呢?先無染法,如果先沒有染法,更不構成染的情形。

  所以先有染法不對,先有染者也不對。先無染法也不對,先無染者也不對。它對待假立,《中論》所說這一項對待空。

  再看下面一首偈,下面一首偈是外人問,那麼,先有染者不對,先有染法也不對,一定是染法染者同時俱有,就是能所一時俱有。論主說: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染法與染者同時都有,不對!因為什麼原因呢?染者染法俱,同時都有瞭,「則無有相待」,不構成對待。不構成對待,不能稱為染。這首偈講的就比較明白瞭,他說出染者、染法是對待的。

  外人又說:「先有染者先有染法不對,先無染者先無染法也不對,二者同時都有也不對,那麼一定是染者和染法是一,是一個,或者染法、染者是異,差異,是兩個。」

  其實我們看出來,他還是落入有法。有一有異,落入有法,犯一個大過錯,是什麼呢?執定法。其實說起來,定法,他不是執有,就是執無,決定說。《金剛經》說,無有定法,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一」不對,論主說,因為染是染法染於染者,二者沒有自性。如果說染者有自性,染者已經有自性,不必等著染瞭。如果我們再說染法有自性,染法有自性,沒有染者,它怎麼稱為染法?它染於什麼東西?

  所以它無自性,無自性就空,才構成染者染法。如果它是一,那換句話說,染法就是染者,染者就是染法,一個怎麼稱為染?一個法不稱為染,必須兩個法。假使一個法稱為染,等於自我染自我,沒這個道理,這個道理不正確。

  如果差異也不對,染者和染法差異。換句話說,染法不染染者也稱為染法,染者不受染法所染也稱為染者,那個不對。要是那麼說的話,它差異也能構成染,非染法非染者也能稱為染瞭,它差異嘛!這還是著於有法。

  所以論主說: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染法染染者需要和合,不和合沒有染。「染者染法異」,差異,「異法雲何合?」差異的法,怎麼和合?如果差異也可和合,那不能和合的也能和合。不能和合就是差異嘛!這個不對。

  「若一有合者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離伴亦應合」

  和合是染,染相待而成,能待所而為能,所待能而為所,相待叫伴。如果說一法可以和合,離開伴,離開相待也應該合,這個我們很清楚。舉一個很俗的例子:一男一女可以結婚,一個男也可以結婚,沒有聽說過,一個女也可以結婚,沒有聽說過。他沒有伴怎麼合?

  有人就說瞭,一個男不能結婚,一個女不能結婚,一男一女可以結婚啊!所以異法,差異,應該有和合。他不知道佛法。

  因為男是因緣生,女也是因緣生。男女都是因緣生,沒有自性;沒有自性就空,空怎麼能和合?不相信,我們看一看,男是細胞組成,如果有男人的話,沒有細胞還有男人。沒有細胞,沒有男的瞭。女的也是細胞組成,沒有細胞,女的空。

  那麼說起來,男女結婚,應該說細胞結婚瞭。這個空的,不能和合。所以如果說差異,離伴也應該和合。這個還是他落於有法,執著定有。

  所以,這首偈講的是什麼呢?若一有和合,一它不能夠染,染就須和合。若一不能染,若異也不能染,就是這個意思。

  染應有伴,法對待人有染,人受法能夠染。可是實在說也沒有染,因為對待就空,空法無染。可是空法也無不染。無染,實相無相;無不染,實相無不相。

  再看下一偈: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如果差異而能和合,而能有染,那麼說起來,染法、染者是什麼道理呢?所以「染染者何事」,就是說染法、染者何事?它沒有染嘛!

  它的道理是什麼呢?二者緣起無性,緣起無性就是實相無相;無性緣成,無性緣成就是實相無不相。

  要是說二者差異而有和合,差異者非染法、非染者,那非染法、非染者也稱為染,不合道理。

  前面半偈講理由。「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這個染法、染者二相先差異,然後說它和合。這不能和合嘛!它的根本道理在那裡?如果染法、染者先差異,就非染法、非染者。要是非染法、非染者也能和合,沒這個道理。所以他責備他說「然後說合相」。

  我們講到這裡要作一個解釋,大傢才不容易迷惑。萬法隨緣,隨緣則無自性,無自性就空。為什麼萬法隨緣就無自性?它有自性的話,就不能隨緣瞭,能夠隨緣,一定沒有自性,所以無自性才能隨緣。

  這麼說起來,隨緣就無自性,無自性就隨緣。無自性是無染,隨緣就有染。無自性就是隨緣,那麼無染而染,染而非染。隨緣法就無自性,那實在染而非染,非染而染。

  因為這個道理,《中論》根本道理,染而無染,華嚴稱海印三昧,也稱為一道清凈。無染而染,華嚴稱為華嚴三昧,也稱為萬法繁興。一道清凈萬法繁興,萬法繁興一道清凈。萬法繁興一道清凈,一道清凈就是實相無相;一道清凈萬法繁興,那個萬法繁興就是實相無不相。

  這叫法性,性空宗所談。眾生迷惑變成妄見執著,執空、執有都是妄見。所以《中論》破見不破法,不破法性,明法性。

  如果你抓不到這個要點,你越聽越糊塗。所以我不敢講快,就是這個原因。你心稍一不清凈,就糊塗瞭。這叫法不迷人人自迷,法性本來如此,你起妄見。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若染及染者」,他應該寫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差異。「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已經差異瞭,怎麼能合?

  我們按照事相講,差異的不能合,譬如說,男人和女人可以結婚,我沒有聽說男人和女畜生可以結婚,它不能和合嘛!所以他說: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譬如結婚這個例子說,某先生某小姐結婚志喜,可以啊!可是某先生和某母狗結婚志喜,沒這個道理的。所以他講: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今天打鈴瞭。

  在講以前,我們先復習復習上面講的。這一品︿觀染染者品﹀第六,染是染法,染者是人。首先我們掌握他的重點,他的重點在講性空,講性空的時候就是講相假。他這一品重點,講性空的時候,還是在於對待空。

  染,有染法染眾生心才稱為染。這個情形之下,是對待而生的。染法、染者對待才成立,對待染者才名為染法。如果沒有染眾生心,其法不稱為染。再一層,對待染法才有染者之名,沒有染法染眾生心,眾生心不能稱為染者。

  在這個情形之下,先有染法不成立,先有染者也不成立,染法、染者一時俱有也不成立,必須對待才成立。

  世間邏輯講大前提,大前提他一定要對待。如果說先有染法,不對待染者怎麼稱為染法?如果先有染者,不對待染法怎麼稱為染者?如果染法、染者一時俱有瞭,已經都有瞭,就沒有對待瞭。沒有對待,也沒有染者,也沒有染法,不能成為染。

  這裡出來兩個概念:對待染者才有染法,不對待染者沒有染法,所以染法空;正因為染法空,對待染者才成立染法。對待染法名之為染者,沒有染法就沒有染者,所以染者空;正因為染者空,對待染法才有染者。這稱為對待空。

  對待染法有染者,染者是假;對待染者有染法,染法也是假。假是有,空是空。約空邊講,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約假邊講,有而非有,非有而有。這是般若經說的,所以三論宗稱為般若宗,就是講這個道理。染染者品就是講這個道理。

  現在我們看他的論文,我們心中先有個概念,這一品講對待空。對待空就是顯假有,假有不真,不真就空,空性就是假有。

  他這個論文,這首偈先講:「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染是染法,多一個字就清楚瞭。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染法歸染法,染者歸染者,沒有對待,不能稱為染。要是那麼說,染法和染者既然差異瞭,那就說明非染、非染者。所以他說:「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這個合是什麼意思呢?染法染染者,染者被染法所染稱為合。如果兩個先差異瞭,非染法、非染者,怎麼能稱為染事呢?所以他說:「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而復說異相」

  這是責備的語氣。此其間有一個覺、一個迷的差別。性空宗所顯的是法性,假相所顯的是法相。外人執著法性定空、法相實有,稱為迷。他的論文所說的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不空就是假相。有呢?有而非有,非有而有,那個有就是假相。般若經叫真空妙有,迷的人不知道,覺的人才知道。外人執著,所以論主責備他。

  因為前面說過瞭,差異不對待,不能成立。外人在上面曾提出異法,論主說,染法染者是異,是異怎麼成為染,不對!

  外人說:我眼見差異法和合。所以他偈裡頭講異法,「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所以你就說合相瞭。詭避!詭避真理!現在我又說合相不成功,你又說差異相可以和合。

  因為對方落於有法,他不知道一切法成立是由於空,空才容納一切法的因緣,所以這首偈是龍樹菩薩責備他們。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執著異相成,執著異相有;合相則不成,外人執著合相也是有,這個都不成。唯有空才能成立。

  「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這個道理我們要知道瞭,怎麼一相也不成,差異相也不成,那不成斷滅瞭?可是這個法不歸斷滅,般若經講過,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有而非有,非有而有。

  空而不空,不空而空,其空不是斷滅空;有而非有,非有而有,其有不是定性有。什麼原因呢?空是因緣生才空,因為因緣所生法是假嘛!假非真實就空。怎麼說是空呢?其空正因為是因緣生,沒有自性才叫空,所以空就是假。所以無性隨緣生萬法,萬法緣生歸無性,法是這樣的。

  在初入此法的時候,就說緣起是有,性空是空。性空就是緣起,緣起就是性空。

  這個法是根據實相法印說的。實相無相,好比虛空,虛空無形無相,虛空含賅一切法,所以一切法實相無相,可是實相無相就是實相一切相,一切相就是無量。因為虛空無形無相,就是十方遍滿;十方遍滿,就是無形無相。

  這個法是根據實相說的,實相無相是說法身,實相一切相是說報化身。約法身講,古德說諸法二而不二;約報化講,說諸法不二而二。

  一切法皆如此,如果如實知者叫見性,不如實知者稱為迷悶。迷悶之人稱遍計執性,覺悟之人稱為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依他起無性就是圓成實,圓成實緣起就是依他起。

  一切各宗所說佛法皆是如此。我們舉個例子,比如律宗說戒體。戒體有作戒體,遇境則起,境過則滅。還有無作戒體,什麼是無作戒體?起而無起,無起而起;滅而無滅,無滅而滅。

  所以無作戒體就是作戒體,作戒體就是無作戒體。我們的罪功,作戒體不增長,無作戒體才增長。無作戒體就是作戒體,作戒體就是無作戒體。什麼道理呢?無性隨緣,無作戒體就是作戒體;隨緣無性,作戒體就是無作戒體。各宗所說都是這個道理。

  大傢清凈心聽,你稍微打妄想就不懂,你的清凈心可生萬法。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如是染染者」,他這兒缺少一個字,如是染「法」染者。「非合不合成」,不是和合也不是不和合,法非和合不和合。

  怎麼染法、染者非和合呢?隨緣無性,無性怎麼合?所以非和合。怎麼非不和合呢?無性隨緣,隨緣就是和合。所以他說:「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一切法都非和合,性空故;一切法也不是不和合,緣起故。大傢面前的那個桌子─假名。沒有桌子,它是木頭構成的。如果有桌子,沒有木頭應該還有桌子;沒有木頭就沒有桌子,桌子空。空怎麼和合?所以非和合。正因為它空,木頭構成,才是桌子,所以非不和合。

  一切法皆如此,我們通達這個道理就知道,一切法空是其法性,一切法假是其法相。你不相信你提出一項法來研究研究,它是不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有而非有,非有而有?

  世間人好提本體,他認識不夠。他認為本體最後最小,不是因緣構成的。他沒想到本體假使有,一定有十方分,上、下、東、西、南、北、四維。如果沒有十方分,沒有這個東西,那叫斷滅空。

  本體最後最小,是人的錯誤觀念。它可分為十方分,怎麼會說它是最後最小呢?同時還有一個道理,十方分當中每拿一方分,又可分為十方分。因為這一方分隻要有,就有十方分,沒有十方分是沒有這個東西。根據這個道理,所以佛於空說無量,於無量說空。

  他最後一偈就說,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大傢聽懂瞭嗎?有人那一偈聽不懂的可以問。既然聽懂瞭,我們就看下面一品瞭,下面一品(觀三相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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